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食品(營養)相關處,中國疾控中心、委人才中心:
為貫徹落實《國民營養計劃(2017-2030年)》和《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之合理膳食行動,加強營養人才隊伍建設,做好營養指導能力提升培訓試點考核工作,經培訓考核專家工作組研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為促進社區配備營養指導員任務的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委人才中心)負責對各省營養指導能力提升培訓試點工作的考試(以下簡稱,試點考試)進行技術指導,前期組織研究擬訂試點考試方案(附件1),供參加試點考試工作的人員參考使用。
二、擬開展試點考試工作的省份,需明確本省試點考試工作的組織實施單位及聯系人,填寫試點考試實施單位信息表(附件2)報送委人才中心,將電子文檔發送至郵箱:zhijiankaowu_moh@vip.sina.com,后續按照試點考試的考務要求進行相關工作的籌備和組織實施。
三、試點考試實行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要引導獲得國家培訓管理機構備案的培訓機構所開展培訓的符合條件的人員通過正規渠道報名參加,切勿輕信虛假宣傳。
四、為保障廣大考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將根據疫情情況,適時調整試點考試相關安排,具體考試日期另行通知。
試點考試工作開展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報告國家衛生健康委食品司及委人才中心。
國家衛生健康委食品司聯系人:李飛、徐嬌
聯系電話:010-68791473、68792615
委人才中心聯系人:于新杰
聯系電話:010-62291178
附件:1.營養指導能力提升培訓試點考試方案(試行)
為貫徹落實《國民營養計劃(2017-2030年)》和《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之合理膳食行動,加強營養人才隊伍建設,做好營養指導能力提升培訓試點考核工作,經培訓考核專家工作組研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為促進社區配備營養指導員任務的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委人才中心)負責對各省營養指導能力提升培訓試點工作的考試(以下簡稱,試點考試)進行技術指導,前期組織研究擬訂試點考試方案(附件1),供參加試點考試工作的人員參考使用。
二、擬開展試點考試工作的省份,需明確本省試點考試工作的組織實施單位及聯系人,填寫試點考試實施單位信息表(附件2)報送委人才中心,將電子文檔發送至郵箱:zhijiankaowu_moh@vip.sina.com,后續按照試點考試的考務要求進行相關工作的籌備和組織實施。
三、試點考試實行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要引導獲得國家培訓管理機構備案的培訓機構所開展培訓的符合條件的人員通過正規渠道報名參加,切勿輕信虛假宣傳。
四、為保障廣大考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將根據疫情情況,適時調整試點考試相關安排,具體考試日期另行通知。
試點考試工作開展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報告國家衛生健康委食品司及委人才中心。
國家衛生健康委食品司聯系人:李飛、徐嬌
聯系電話:010-68791473、68792615
委人才中心聯系人:于新杰
聯系電話:010-62291178
附件:1.營養指導能力提升培訓試點考試方案(試行)
國民營養健康指導委員會辦公室
(國家衛生健康委食品司代章)
2021年8月10日
(國家衛生健康委食品司代章)
2021年8月10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