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管局印發《云南省中小學校園餐“十化”管理規定》,全流程規范管理中小學校食堂供餐、校外集中供餐及食材供應行為,保障中小學生在校用餐安全衛生。
云南省中小學校園餐“十化”管理規定
一、審核精準化。
學校應當按照“誰錄入,誰負責”的原則,填報全國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信息系統。教育部門應當按照“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審核學校申報的膳食補助資金,確保受益學生、補助標準、就餐天數、供餐情況真實、準確。
二、資金直達化。
將學生營養膳食補助資金列入轉移支付預算常態化監督范圍,省級統一測算后下達至各縣(市、區),各地應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中及時接收、登錄和下達預算指標,保持“追蹤”標識不變。規范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探索建立學生營養膳食補助資金專項調撥制度。
三、準入公開化。
教育部門、學校應當多渠道公開食材供應、校外供餐、食堂承包經營等準入條件。公開招標食堂承包、校外供餐和大宗食材供應企業,通過其他合法形式遴選小宗食材供應商。邀請家長代表全程參與招標、遴選。招標、遴選結果要及時向家長、師生和社會公布。
四、食材陽光化。
學校、校外供餐企業應當多種方式公開食材品種、規格、產地、數量、單價、保質期和采購、運輸、儲存、加工、檢驗檢測、供貨者等信息。定期對食材供應情況進行評價,及時更換不符合要求的供應企業(商)。
五、制作標準化。
學校食堂和校外供餐企業應當規范食品加工流程,涵蓋加工人員衛生管理、加工區域與設備管理、烹飪前準備工作、烹飪過程控制、成品貯存管理措施、食品添加劑管理等環節,明確具體要求。定期組織從業人員標準化操作培訓,及時組織新入職人員培訓,不培訓不上崗。
六、供餐規范化。
學校食堂和校外企業供餐應當規范化管理食品加工、分裝、運輸、分發等供餐流程。要符合時限和溫度要求,加工完成的食品,常溫下存放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食品的中心溫度保持在60℃以上(熱藏)的,其食用時限為燒熟后4小時。供餐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口罩、手套,避免直接接觸食品。要合理布局就餐區域,保持食堂就餐環境整潔、通風良好,定期對食堂設施設備進行維護和清潔。
七、價格透明化。
學校食堂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公示欄,公示每日菜譜,并詳細公示食材采購價格、菜品制作成本、成品菜價格以及伙食費標準、食堂收支情況等信息。公示信息通過校園公眾號、家長群等同步發布。
八、監督群眾化。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通過膳食監督家長委員會、公開監督舉報電話和“互聯網+明廚亮灶”等方式,主動接受學生、教師、家長、社會人士等各方對營養餐、膳食資金、食堂規范化管理和供應商、校外供餐企業選擇等全鏈條監督,實現全覆蓋群眾化監督。學校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食品安全師生滿意度測評,公開測評結果,測評結果納入對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評價。
九、督查定期化。
縣區教育、市場監管部門每學期至少對所轄學校食堂、校外供餐企業全覆蓋檢查一次。州市教育、市場監管部門每學期對所轄學校食堂、校外供餐企業抽查檢查不少于10%。省級隨機抽取相關單位開展監督檢查。責任督學每月至少到學校督導一次。校長至少每周檢查食堂一次、每月分析食品安全形勢一次、每學期召開一次現場辦公會。
十、追責嚴肅化。
對監督檢查發現或經核實的群眾舉報的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和膳食經費管理各環節問題,根據職責權限及時移交相關部門辦理,嚴肅追責問責。對落實校園食品安全責任制度不力、履行監管職責不力、推動問題整治不力的,按職責權限嚴肅處理。發生校園食品安全事故的,對事故原因進行及時深入調查、頂格處理,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還要依法依規追究主管部門、監管部門、學校等相關人員的領導、管理、監督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