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東天氣高溫濕熱,食物容易腐敗變質。粿條、河粉、涼皮、腸粉(卷粉)、陳村粉、米線(米粉)、瀨粉等濕米粉,以及長時間泡發的木耳、銀耳,在高溫潮濕天氣下,容易受椰毒假單胞菌污染而產生米酵菌酸毒素,食用易引發中毒。椰毒假單胞菌在自然界普遍存在,受其污染的食品如未妥善儲存或超過保質期食用引發米酵菌酸毒素中毒的風險增大,且米酵菌酸耐高溫,煮沸也不能破壞其毒性。為預防米酵菌酸毒素中毒,封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食品安全消費提醒:
一、關于濕米粉
(一)消費者選購濕米粉等食品時要選擇正規渠道。要認真閱讀產品標簽,留意產品感官性狀和保質期。在選購粿條、河粉、涼皮、腸粉(卷粉)、陳村粉、米線(米粉)、瀨粉等濕米粉時,尤其是散裝銷售的,要根據產品原包裝上的生產日期、保質期、儲存條件等信息,查看銷售的產品是否符合包裝標示要求,明晰所購產品的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等關鍵要素。濕米粉應低溫儲存,做好防護措施,且要在其標識的保質期內食用。
(二)食品經營者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食品銷售者、批發商、餐飲服務單位等食品經營者在購進濕米粉時,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做好進貨查驗及索證索票工作,確保來源可追溯,質量有保證。濕米粉應按照標簽標示的儲存條件進行冷藏或在陰涼處存放,做好“三防”(防鼠、防蠅、防塵)措施避免受到外界環境污染,并在保質期內銷售食用完畢。儲存銷售散裝的濕米粉應當在儲存容器外或貨架、貨柜等顯著位置上用公示牌或標示牌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或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濕米粉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事項。對于過期未銷售或未加工食用的濕米粉,要及時銷毀處置,做好銷毀記錄(包括圖片和文字等),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過期濕米粉不回流經營。自制濕米粉類食品的餐飲服務單位不得將產品銷售給其他食品經營者售賣,僅限在門店制作成餐飲食品供消費者食用。
(三)食用前應重點檢查濕米粉的保質期。濕米粉保質期一般為24小時。因濕米粉生產工藝變化,超過保質期的濕米粉感官性狀仍然正常,且不會有發酸發臭等變質性狀,會給人造成可以繼續銷售或食用的錯覺,然而這類濕米粉卻可能已被椰毒假單胞菌污染進而產生米酵菌酸毒素,食用后引發中毒的風險將大大增加。因此無論是食品經營者還是消費者,都應該按照標識的保質期銷售或食用濕米粉,對于過期食品要堅決予以廢棄處理。
二、關于木耳、銀耳
椰毒假單胞菌也可能在泡發木耳、銀耳等食材上繁殖,進而產生米酵菌酸毒素。因此,泡發食用木耳、銀耳,要注意以下事項:一是泡發前應檢查其感官性狀,發現受潮變質、霉變腐爛的,以及泡發時發現有異味、發黏或發軟等情況,應立即作廢棄處理,不予食用。二是泡發木耳、銀耳等應將食材清洗干凈,使用潔凈廚具和干凈的水進行泡發,且泡發時間不宜過長,泡發后應及時加工食用。如用冷水泡發,建議泡發時間為1-2小時,最多不超過4小時;如用溫水泡發,建議在制備餐食前半小時泡發即可;建議在較低溫度下泡發,可用保鮮膜將泡發容器、食材封好后,放置冰箱冷藏室泡發。三是不能食用隔天泡制加工的木耳、銀耳及其制品。四是不要采食鮮銀耳或鮮木耳,特別是已變質的鮮銀耳或鮮木耳。
特別注意:米酵菌酸毒素引起的中毒發病急,潛伏期一般為30分鐘至12小時,少數為1至2天。主要表現為上腹部不適、惡心、嘔吐、輕微腹瀉、頭暈、全身無力。重者出現黃疸、肝腫大、皮下出血、嘔血、血尿、少尿、意識不清、煩燥不安、驚厥、抽搐、休克甚至死亡,一般無發熱。如果懷疑發生食物中毒,應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盡快催吐,排出胃內容物,以減少毒素的吸收和對機體的損傷,并及時送醫院救治,對癥治療。
如發現生產銷售問題濕米粉有關線索,請及時撥打12345舉報。
【資料來源】封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