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抓好省、市紀委監委部署的中小學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點題整治”工作,進一步推動高風險餐飲服務單位落實食品安全“兩個責任”,泉州市市場監管局印發了《泉州市2023年高風險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風險評價實施方案》,并于10月-12月對分布在全市范圍內的85家高風險餐飲服務單位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價工作,及時排查、消除餐飲環節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提升餐飲服務質量安全水平。
85家高風險餐飲單位包括57個學校食堂、18家供校集體用餐配送單位、10家大型和特大型酒店。評價內容涵括高風險餐飲單位選址及廠區環境、場所設置與布局、設施與設備、加工過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檢驗和留樣管理、包裝和標簽、食品安全管理等全環節,并形成食品安全管理標準化、規范化、智慧化和管理提升的指導性建議。
評價流程:
01組建食品安全風險評價小組
對每家高風險餐飲服務單位實施評價前,由市市場監管局組建3人評價小組(2名第三方機構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審核人員、1名異地抽調的縣級局評審專家)。同時由屬地市場監管所派出執法人員同步開展監督檢查。
02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現場評價
評價小組出示市市場監管局出具的評價函后開始工作,對評價中發現的問題現場進行拍照或視頻取證,形成風險評價線索清單現場告知企業,并由企業陪同人員簽字確認。對涉嫌違法違規的案件線索,由評價組移交同步開展監督檢查的執法人員進行依法處理。
03反饋食品安全風險評價結果
完成評價后,評價小組向市市場監管局提交評價報告??傮w評價任務完成后,第三方機構向市市場監管局反饋評價分析報告。
全部評價工作結束后,由第三方機構舉辦專題培訓班,邀請被評價單位的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參加,通報共性問題,反饋突出隱患,提出下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控能力的相關意見建議。
泉州市市場監管局將匯總各地評價情況,適時向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提供提示性評價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