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正式印發新修訂的《湖北省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湖北省藥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要求,強化地方政府食品藥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推進我省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制度,對于全面提升食品藥品安全管理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辦法》修訂堅持以“四個最嚴”要求為根本遵循,深入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藥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結合湖北實際,在充分聽取各市州各有關部門意見建議基礎上,細化考核內容、擴大考核外延、優化考核方式、完善考核步驟、調整考核等級、強化考核結果運用,進一步提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的規范性和科學性。
《辦法》規定,評議考核對象為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民政府。評議考核工作由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統一領導,由省食品藥品安全辦、省藥監局會同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組織實施。食品安全考核內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包括組織領導責任、監督管理責任、能力建設責任、保障水平責任)和食品安全狀況(群眾對食品安全滿意度),同時設置加分項(包括食品安全工作創新舉措和工作成效、即時性重點工作完成情況)、減分項和否決項;考核方式以資料審查為主,將日??己伺c年終評議相結合,佐證材料在“湖北食品安全考核系統”中提交,根據工作需要,采取線上抽查、明查暗訪、調研督導等方式輔助完成,減輕了基層負擔。藥品安全考核主要對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藥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排查化解藥品安全風險隱患、案件查處、藥品安全社會認可程度和藥品監管能力建設、保障水平等進行評議考核;采取市州自查與部門核實相結合方式,以平時掌握情況為主,除加分材料之外無需提交資料。
《辦法》明確,評議考核結果分A、B、C、D四個等級,得分排在前7名且無降級和否決情形的為A級,得分排在第8名及以后且無降級和否決情形的為B級,食品安全、藥品安全考核分別明確8項和5項情形為C級,6項和5項情形為D級;由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將評議考核結果通報市州政府,抄送相關部門。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年度評議考核結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門作為市州政府領導班子和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作為干部獎懲和使用、調整的重要參考。市州政府考核結果為D級的,由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委托省食品藥品安全辦、省藥監局會同相關單位和部門約談該市州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負責人,必要時由省政府領導同志約談該市州政府主要負責人;被約談的市州有關領導干部不得參加有關表彰、年度評獎;市州政府考核結果為C級或考核排名退步較大的,由省食品藥品安全辦、省藥監局會同相關單位和部門視情約談市州食品藥品安全辦主要負責人。對在評議考核中弄虛作假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規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劉曲王芳)
編輯:劉曲
責編:喻敏
審核:何習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