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健食品不能治病,選對用對才能有助健康
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并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老年人在購買保健食品時應注意。
一要結合自己身體狀況來選擇。每種保健食品都有它的適宜人群或者不適宜人群,老年消費者首先要了解自己的身體狀況和實際需求,建議在購買保健食品前,最好到正規醫院進行體檢,聽從醫生的建議。然后結合保健食品聲稱的功能、適宜人群等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
二要認準“藍帽子”(保健食品標志)并仔細核對保健食品批準文號。消費者購買保健食品時,應到具有保健食品經營資質的單位購買,要認清、認準產品包裝上的保健食品“藍帽子”標志及保健食品批準文號,并索要購物發票或銷售憑據。
三要注意區分保健食品與其他食品及藥品的區別,按標簽、說明書的要求食用。保健食品不同于其他食品,也不同于藥品,對此要嚴格加以區分。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營養素,不能替代其他食品和日常飲食,老年消費者在食用保健食品期間,要堅持均衡飲食;保健食品沒有疾病治療作用,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消費者身體不適要及時去正規醫院治療,不可完全依賴于保健食品,以免貽誤病情。
二、要從正規渠道購買藥品,警惕醫療效果顯著的食品及“神醫”“神藥”等虛假廣告
藥品是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并規定有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藥、化學藥和生物制品等。當前,一些不良經營者通過包裝成“神醫”“神藥”等方式推銷假冒偽劣藥品,忽悠老年人購買,非法牟取暴利。
一要通過醫院、藥店等正規渠道購買藥品,并仔細檢查藥品的批準文號。除未實施審批管理的中藥材和中藥飲片外,在中國境內上市的藥品,都應當經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取得藥品注冊證書、獲得批準文號方能上市,以保證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質量可控性。消費者應盡量選擇醫院、診所、藥店等持有《藥品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正規場所(含電商平臺)購買藥品,仔細檢查藥品的批準文號(國藥準字號)、有效期限等,消費者可在國家藥監局網站進行查詢、核實。
二要警惕醫療效果顯著的食品,這些食品很可能非法添加藥品,對健康有害。食品不是藥品,不具備治療疾病的效果。對于一些宣稱能治療疾病的“食品”,要么是虛假宣傳,要么很可能是非法添加了藥品。長期食用這類“食品”會對消費者身體帶來非常大的健康隱患。
三要當心網上有關“神醫”“神藥”等虛假廣告,別為了追求健康反而丟了健康。一些不法經營者為了獲取經濟利益,發布涉及中醫藥的虛假違法廣告,通過虛假或者夸大療效,誘導消費者購買和使用。這種行為不僅影響中醫藥事業的健康有序發展,也對廣大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帶來不利影響。
三、不參加非法“會銷”,不相信商家“洗腦式”宣傳
當前,一些不法經營者假借國家“惠民工程”“政府補貼”“一帶一路”等光鮮旗號,冒用境內外著名醫藥科研院所、基金會、行業協會等高大上名頭,扮演神醫、專家、教授、研究員等各種頭銜,將其產品標榜為國內重大發明或國際科技領先成果,忽悠老年人大量購買其產品。無論銷售的是藥品、保健食品、保健品、普通食品還是其他產品,在經營者口中都變成了能治療疾病,對健康有益的“神藥”或者“神器”。通過強調老年人易得疾病、夸大產品療效、反復介紹“成功”案例,有的甚至還將廣告編成了朗朗上口的歌曲和口號,對參會老年人進行“洗腦式”宣傳。實際上,這些經營者往往沒有相應的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等資質,其產品也沒有宣傳中的神奇功效。老年消費者務必擦亮雙眼,遠離打著養生講座、專家訪談、有獎聽課、“專家”坐診、免費體檢、傾情體驗、免費旅游等旗號,采取家訪送禮、親情拉攏、會員優惠、雇托銷售、饑餓營銷等各種方式推銷產品的非法“會銷”活動,不相信商家“洗腦式”宣傳,切勿貪小失大。
在此,我們提醒廣大老年人,在消費之前,一定要主動去了解產品或者服務的有關知識,“心里有數”之后再作出購買決策,做到不輕率,不跟風,不盲目,不任性。在消費過程中,還應注意留存發票、收據等消費憑證。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直接與經營者協商,提出合法訴求。消費者與經營者難以達成一致的,可撥打1231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舉報,必要時也可請求消協組織進行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