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廳印發新修訂的《四川省教育系統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下稱《預案》),進一步加強全省教育系統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新版《預案》根據《四川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試行)》(川辦發〔2021〕59號)文件精神,在2017年制訂的《四川省教育系統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基礎上修訂而成,分為總則、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運行機制、應急保障、預案管理五個部分。
《預案》指出,按照危害程度將食品安全事件分為級別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和非級別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級別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應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預防為主、防治并重,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處置、協同配合等四項原則。
《預案》規定,教育廳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配合有關部門處置涉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督促指導市(州)、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處置涉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市(州)、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應成立與教育廳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機構相對應的應急處置工作機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涉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學校應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機構,具體負責落實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預案》要求,各地、各校要強化首報、續報、終報責任意識,提升突發事件信息報告時效性、準確性,加強信息通報和共享。學校發現涉校食品造成或可能造成師生健康損害的,應在第一時間向所屬教育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初次報告,并報屬地人民政府。接到報告的縣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應按照事件級別在規定時限內逐級報告。所屬教育主管部門在突發事件處置完成后10個工作日內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完成終報。
《預案》規定,學校發生疑似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后,由學校根據情況在職責范圍內開展先期處置,并按照初判級別分層級啟動應急響應。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各級各類學校應當采取醫療救治、證據留存、調查取證、清理現場、溝通維穩、研判整改等響應措施,并做好善后處置、責任追究、總結評估等后期處置工作。
《預案》明確,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各級各類學校應做好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隊伍、信息、經費、宣教培訓等應急保障工作。同時做好預案管理,每2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演練形式可采取桌面推演和實際演練的方式進行,并對演練進行總結評估,完善應急預案。
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參考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