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湖北省食品藥品安全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住建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七部門聯合印發《湖北省中小學校食品安全副校長管理暫行辦法》,旨在為全省16859所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配備分管食品安全的副校長(副園長),為校長(園長)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配備得力助手,推動落實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根據《暫行辦法》,全省范圍內,包括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特殊教育學校在內的中小學校食品安全副校長,是指經學校校長聘任,協助校長落實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開展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及宣傳教育等工作的人員。由被聘任學校校長頒發聘書。聘期一般為三年,期滿后可以續聘。
《暫行辦法》要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人社部門應統籌制定食品安全副校長聘任計劃,建立擬聘任人員動態管理數據庫,保證每所學校至少有1名食品安全副校長。優先為偏遠農村地區學校配備食品安全副校長。
食品安全副校長有哪些任職條件?
1. 政治素質好,品德優秀,作風正派,責任心強;
2. 有較豐富的食品安全法律專業知識與食品安全管理實踐經歷;
3. 身心健康,熱心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了解和關心學生食品安全與身體健康成長規律;
4. 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溝通交流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此前學校已有的分管后勤副校長,符合食品安全副校長任職條件的,可以由學校明確為食品安全副校長。
《暫行辦法》還明確了,食品安全副校長任職前應接受不少于8學時的培訓。任職期間,根據實際安排參加相應的培訓。
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人社部門要定期組織食品安全副校長開展專項培訓。培訓內容應當包括食品安全、營養健康、食源性疾病預防、餐廚廢棄物分類處置和反食品浪費等方面法律法規知識,以及學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實務等內容。
食品安全副校長要承擔哪些職責?
根據《暫行辦法》, 食品安全副校長履職期間協助校長開展以下七方面工作:
1.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
比如:在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全民營養周、中國學生營養日、全國碘缺乏病防治日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相關科學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活動;通過主題班會、課外實踐等形式開展經常性宣傳教育活動。每年組織落實不少于4課時的食品安全教育任務。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比如:協助健全和落實包括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員、學校食堂或校外供餐管理、隱患排查管理、學校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管理、營養健康監測管理、學生餐帶量食譜管理、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與應急處置等系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持續提升食品安全智慧化管理水平
比如:督促指導學校食堂加快推進“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智慧化管理水平。
4.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自查
比如:結合實際開展制度自查、定期自查和專項自查,對包括原料控制、食品添加劑使用、食品加工制作、經營場所環境衛生、貯存與運輸、餐具飲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樣、餐廚廢棄物管理等在內的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及食品安全狀況進行自我檢查評價和整改。
5.加強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比如:督促指導學校食堂或校外供餐單位加強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凡是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應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指導督促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每天對從業人員上崗前的健康狀況進行檢查。
6.加強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培訓考核
比如:督促指導學校食堂或校外供餐單位采用專題講座、實際操作、現場演示等多種培訓方式,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相關培訓,每人每年累計不少于40學時。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培訓效果考核工作,從業人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7.其他與食品安全相關的職責
相關鏈接:湖北省七部門關于印發湖北省中小學校食品安全副校長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