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國家政府部門或社會團體機構發布了一些與營養配餐、學生餐等相關的標準,中國食育網進行了匯總整理(見下圖),并對重要標準進行了重點介紹。
針對重要標準的重點說明如下:
1.深圳發布實施《中小學生營養配餐指南》
深圳疾控中心牽頭制定的《中小學營養配餐指南》于2020年2月1日正式發布實施。
《指南》突出了深圳市中小學食物供給的地方特色,在全國范圍內為中小學營養配餐地方標準的建立提供了示范,為深圳市中小學生營養配餐工作提供了科學依據。
詳情鏈接:深圳發布《中小學生營養配餐指南》,食物供給突出地方特色
2.《營養餐廳規范》團體標準
2020年5月29日,由江蘇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蘇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江蘇省餐飲行業協會聯合起草的《營養餐廳規范》正式發布,并于2020年6月1日實施。
本標準規定了營養餐廳術語和定義、規范要求和評定要求,適用于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營養餐廳創建。其中營養餐廳即為能夠提供營養均衡膳食,開展營養教育,創建營養支持環境、開展從業人員和就餐人員的營養健康教育的飲食就餐場所。
3.《兒童零食通用要求》團體標準發布
2020年5月17日,由中國副食流通協會食品安全與信息追溯分會、農業農村部食物與營養發展研究所、良品鋪子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聯合牽頭制訂的《兒童零食通用要求》團體標準正式發布,并于6月15日起實施。據了解,這是我國第一項專門關于“零食”的標準,同時也是關于“兒童零食”的首項標準。
該標準首次明確“兒童零食”的定義,即指適合3~12歲兒童食用的零食;也明確了兒童零食的生產原料要求、感官、營養成分等要求。該標準的發布對我國兒童零食的市場規范和行業健康發展起到積極的引導作用。
詳情鏈接:中國首個兒童零食標準出爐!兒童零食里面不能添加什么?
4.《營養與健康示范學校創建與評價技術指南》征求意見
2020年6月24日,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評估司發布包括營養與健康示范學校創建于評價技術指南在內的關于征求餐飲食品營養標識等4個指南意見的函,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6月30日。
意見稿明確:指南編制的目的、依據、適用范圍和營養與健康示范學校創建的基本要求;規定營養與健康示范學校的組織管理、健康教育、膳食營養保障、運動保障、食品安全和環境建設;介紹營養與健康示范學校評價與管理要求等。
5. 《餐飲食品營養標識指南》等3項指南
為引導餐飲業不斷增強營養健康意識,提升營養健康服務水平,國家衛生健康委研究制定了《餐飲食品營養標識指南》、《營養健康食堂建設指南》、《營養健康餐廳建設指南》,于2020年12月4日發布實施。
這三個指南是相輔相成的關系,同時三個指南在適用對象、基本內容方面又存在著不同。其中《營養健康食堂建設指南》主要適用于主體業態為單位食堂(職工食堂)的食品經營者,中小學校和大專院校食堂可參考執行。主要內容是規定了建設營養健康食堂在基本要求、組織管理、人員培訓和考核、營養健康教育、配餐和烹飪、供餐服務六個方面應滿足的要求。
詳情鏈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印發《餐飲食品營養標識指南》等3項指南
1.深圳發布實施《中小學生營養配餐指南》
深圳疾控中心牽頭制定的《中小學營養配餐指南》于2020年2月1日正式發布實施。
《指南》突出了深圳市中小學食物供給的地方特色,在全國范圍內為中小學營養配餐地方標準的建立提供了示范,為深圳市中小學生營養配餐工作提供了科學依據。
詳情鏈接:深圳發布《中小學生營養配餐指南》,食物供給突出地方特色
2.《營養餐廳規范》團體標準
2020年5月29日,由江蘇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蘇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江蘇省餐飲行業協會聯合起草的《營養餐廳規范》正式發布,并于2020年6月1日實施。
本標準規定了營養餐廳術語和定義、規范要求和評定要求,適用于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營養餐廳創建。其中營養餐廳即為能夠提供營養均衡膳食,開展營養教育,創建營養支持環境、開展從業人員和就餐人員的營養健康教育的飲食就餐場所。
3.《兒童零食通用要求》團體標準發布
2020年5月17日,由中國副食流通協會食品安全與信息追溯分會、農業農村部食物與營養發展研究所、良品鋪子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聯合牽頭制訂的《兒童零食通用要求》團體標準正式發布,并于6月15日起實施。據了解,這是我國第一項專門關于“零食”的標準,同時也是關于“兒童零食”的首項標準。
該標準首次明確“兒童零食”的定義,即指適合3~12歲兒童食用的零食;也明確了兒童零食的生產原料要求、感官、營養成分等要求。該標準的發布對我國兒童零食的市場規范和行業健康發展起到積極的引導作用。
詳情鏈接:中國首個兒童零食標準出爐!兒童零食里面不能添加什么?
4.《營養與健康示范學校創建與評價技術指南》征求意見
2020年6月24日,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評估司發布包括營養與健康示范學校創建于評價技術指南在內的關于征求餐飲食品營養標識等4個指南意見的函,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6月30日。
意見稿明確:指南編制的目的、依據、適用范圍和營養與健康示范學校創建的基本要求;規定營養與健康示范學校的組織管理、健康教育、膳食營養保障、運動保障、食品安全和環境建設;介紹營養與健康示范學校評價與管理要求等。
5. 《餐飲食品營養標識指南》等3項指南
為引導餐飲業不斷增強營養健康意識,提升營養健康服務水平,國家衛生健康委研究制定了《餐飲食品營養標識指南》、《營養健康食堂建設指南》、《營養健康餐廳建設指南》,于2020年12月4日發布實施。
這三個指南是相輔相成的關系,同時三個指南在適用對象、基本內容方面又存在著不同。其中《營養健康食堂建設指南》主要適用于主體業態為單位食堂(職工食堂)的食品經營者,中小學校和大專院校食堂可參考執行。主要內容是規定了建設營養健康食堂在基本要求、組織管理、人員培訓和考核、營養健康教育、配餐和烹飪、供餐服務六個方面應滿足的要求。
詳情鏈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印發《餐飲食品營養標識指南》等3項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