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第0423號《關于增強農村貧困學生營養體質的提案》,經商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調整完善學生營養改善計劃
(一)關于提高營養膳食補助標準
2011年秋季學期,國家啟動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中央財政為國家試點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200天計)的營養膳食補助,對地方試點按照50%給予獎勵性補助。
2014年11月,中央財政對國家試點營養膳食補助標準從每生每天3元提高到4元,對地方試點獎勵性補助也相應提高。2019年,為落實《教育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中央財政對貧困地區學生營養膳食補助政策進行了調整完善,將補助標準由中央與地方分別制定,調整為統一制定國家基礎標準(目前為每生每天4元)。其中,對地方試點補助標準已達到4元的省份,按照每生每天3元給予定額獎補。
在此基礎上,國家對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還給予生活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按照小學每生每天4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標準給予補助,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按照小學每生每天2元、初中每生每天2.5元標準給予補助。學生獲得的生活補助主要用于在校期間伙食費等方面的生活開支,基本滿足了試點地區學生營養健康飲食的需求。
2019年11月,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有關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19〕2號),明確規定,各地可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及物價水平,在落實國家基礎標準上,進一步完善政府、家庭共同承擔膳食費用機制,有效提高供餐質量,切實改善學生營養狀況。
下一步,教育部將會同財政部,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適時研究調整營養膳食補助國家基礎標準,并督促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完善營養改善計劃支持機制,讓營養改善計劃這項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民生工程真正落到實處。
(二)關于在學前教育階段實施營養改善計劃
教育部高度重視學前教育兒童營養改善問題,先后開展了專題調研、數據收集等一系列工作。調研結果顯示,近年來,我國學前教育改革發展取得顯著成效。2019年學前教育毛入園率達到83.4%,學前教育經費總投入為4099億元,同比增長11.63%,辦園條件得到明顯改善。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統計,2015年全國5歲以下兒童低體重患病率為1.49%,生長遲緩率為1.15%,貧血患病率為4.79%,已提前實現《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年)》提出的到2020年將上述3個指標降低到5%以下、7%以下和12%以下的目標,學前兒童營養健康水平得到顯著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各地高度重視學前教育和在園兒童營養改善工作,但因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一,自然環境條件各異,地方財力和群眾經濟能力各有不同,各地學前教育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兒童營養改善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原因在于:
1.辦園主體多元形式多樣,膳食營養監管難。目前,我國幼兒園存在教育部門、其他行政部門、地方企業、事業單位、部隊、集體和民辦等多種辦園主體,有全托、半托、走讀等多種辦園形式,沒有實行統一的學籍管理,幼兒流動性和就園隨意性較大,管理難度大。同時,隨著學前教育的快速發展,多數農村地區民辦幼兒園學前教師數量嚴重不足,不能按照國家規定標準配置保教人員,主要以有限的收費維持運轉,托幼機構膳食營養管理水平和能力普遍較低。
2.大部分農村幼兒園條件不足,供餐質量難保證。目前,學前教育階段生均廚房面積不足1平方米,大部分幼兒園兒童在教室用餐,存在二次污染風險。許多幼兒園特別是鄉鎮、農村民辦幼兒園,廚房設施設備簡陋,管理制度不健全,臨聘人員流動性大,缺乏科學的營養膳食知識,不注重營養搭配,不具備為在園兒童提供科學營養膳食的能力。
3.兒童供餐要求高,安全風險難避免。學齡前兒童年齡太小,抗病毒風險弱,無法鑒別食品質量,學齡前兒童的看護、喂養等都具有極強的專業性。此外,幼兒園布局分散,規模小,食品統一采購及配送困難,采購鏈條長,環節多,食品安全和資金安全監管難度大、風險高。
《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明確指出,地方政府是發展學前教育的責任主體。作為非義務教育階段,學前教育成本應由舉辦者、家庭和政府共同分擔,家庭對幼兒的營養狀況需承擔更多的責任。從國際經驗看,即使在發達國家,家庭也是兒童養育的主要責任承擔者,不是政府完全包攬。各地可結合當地實際,因地制宜開展學前教育營養改善工作。中央財政將加大學前教育發展支持力度,推動各地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建立健全學前資助體系,并在資金分配時向貧困地區傾斜。
二、關于提高農村貧困地區視力保健服務的可及性
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高度重視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堅持政府主導、多部門協作、全社會參與,通過政府統籌與政策引導、學術團體發揮技術優勢、民營醫院的加入與社會組織積極參與,形成了適合我國國情的眼健康工作模式,提供了眼健康服務在基層的可及性。一是鼓勵城市三級醫院眼科、眼科醫院與縣級綜合醫院眼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立協作體,成立全國眼科聯盟,開展形式多樣的縱向合作,提升眼科診療和眼健康服務整體水平。二是加強眼科醫療機構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眼病防治機構、低視力康復機構的溝通協作,建立醫、防、康復相結合的合作機制。三是以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和三級醫院對口幫扶貧困縣縣醫院等工作為契機,大力推動縣域眼科醫療服務能力建設。四是完善初級眼保健服務納入初級衛生保健體系,加強基層特別是農村地區眼病防治工作,探索建立基層眼病防治工作模式。
為持續推進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2018年8月,經國務院同意,教育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一是要求學校定期開展視力監測。嚴格落實學生健康體檢制度和每學期2次視力監測制度。配合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視力篩查,及時把視力監測和篩查結果記入兒童青少年視力健康電子檔案。二是要求學校加強視力健康管理。將近視防控知識融入課堂教學、校園文化和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加強醫務室(衛生室、校醫院、保健室等)力量,按標準配備校醫和必要的藥械設備及相關監測檢查設備。三是要求學校改善視覺環境。鼓勵采購符合標準的可調節課桌椅和坐姿矯正器,落實教室、宿舍、圖書館(閱覽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視力健康的照明設備,加快消除“大班額”現象,定期調整學生座位和課桌椅高度,為學生提供符合用眼衛生要求的學習環境。四是要求學校加強衛生與健康教育。依托健康教育相關課程,向學生講授保護視力的意義和方法,提高其主動保護視力的意識和能力。積極利用廣播、宣傳欄、家長會和家長學校等形式,對學生和家長開展科學用眼健康教育。培訓培養健康教育講師,開發和拓展健康教育課程資源。支持和鼓勵學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團,開展視力健康同伴教育。
為保護兒童青少年視力健康,財政部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等有關部門加強頂層設計,完善防控措施,加大投入力度,通過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安排補助資金,支持包括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在內的兒童健康管理服務工作。2020年,中央財政共安排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603.3億元,地方可統籌安排補助資金用于兒童青少年眼保健和視力檢查。下一步,財政部將繼續加大對基本公共衛生的投入力度,切實加強0-6歲兒童青少年眼保健和視力檢查工作,支持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不斷提高健康水平。
三、關于推動營養干預與扶貧有機結合
2011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意見》(國辦發〔2011〕54號),要求各地應從實際出發,多途徑、多形式地開展學生營養改善工作。鼓勵食品原料采購本地化,通過集中采購、與農戶簽訂食品原料供應協議等方式,妥善解決學校食堂副食品、蔬菜供應問題。各地認真落實上述要求,采取建設食材生產配送基地、雇用食堂工勤人員等多種方式,積極推進“校農結合”,在改善貧困地區學生營養狀況同時,推動了學校農產品需求與農村產業發展精準對接,為貧困地區直接和間接提供了幾十萬個工作崗位,有力帶動了農民增收和當地經濟發展,促進了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
食品安全始終是營養改善計劃工作的重中之重。2019年教育部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等有關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有關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19〕2號),要求各地要建立供餐準入、退出機制,健全大宗食品及原輔材料采購、食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供應商評議制度,確保食品采購、貯存、加工制作等關鍵環節安全可控。加強對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和陪餐人員健康、環境衛生、飲用水源和食品采購、運輸、貯存、加工、留樣、餐用具清洗與消毒的監督管理,強化全過程、全鏈條監管。
國家衛生健康委也將農村學生營養健康狀況納入中國居民營養與健康狀況監測內容,對農村學生體格發育、營養相關性疾病流行、膳食攝入、飲食行為、營養知識知曉等現狀和變化趨勢進行動態監測,為防控政策調整提供數據支撐。同時,結合我國農村兒童膳食特點和學生營養狀況監測中發現的問題,組織相關技術機構編制了《學生餐營養指南》,開發了“學生電子營養師”營養配餐軟件,編寫了《農村學生膳食營養指導手冊》《農村學校食堂工作人員手冊—營養與食品安全部分》《健康校園》《食育》等膳食指導和科普宣傳資料,幫助農村地區學生提供營養健康知識知曉水平,養成良好飲食行為習慣。
四、關于加強農村學校健康教育
為加強中小學健康教育,2008年,教育部印發《中小學健康教育指導綱要》,明確規定健康教育內容包括五個領域:健康行為與生活方式、疾病預防、心理健康、生長發育與青春期保健、安全應急與避險。根據兒童青少年生長發育的不同階段,依照小學低年級、小學中年級、小學高年級、初中年級、高中年級五級水平,把五個領域內容合理分配到五級水平中。學校要通過學科教學和班會、團會、校會、升旗儀式、專題講座、墻報、板報等多種宣傳教育形式開展健康教育。學科教學每學期應安排6-7課時,主要載體課程為《體育與健康》。對無法在《體育與健康》等相關課程中滲透的健康教育內容,可以利用綜合實踐活動和地方課程的時間,采用多種方式,向學生傳授健康知識和技能。
為做好健康教育相關人才的培養工作,教育部支持有條件的高校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依法自主設置相關專業。繼續實施部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政策,并支持各地結合實際需求,推進地方公費師范生培養,包括定向招錄健康教育等專業的地方公費師范生,為加強農村學校健康教育提供師資保障。
感謝你們對教育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一、關于調整完善學生營養改善計劃
(一)關于提高營養膳食補助標準
2011年秋季學期,國家啟動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中央財政為國家試點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200天計)的營養膳食補助,對地方試點按照50%給予獎勵性補助。
2014年11月,中央財政對國家試點營養膳食補助標準從每生每天3元提高到4元,對地方試點獎勵性補助也相應提高。2019年,為落實《教育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中央財政對貧困地區學生營養膳食補助政策進行了調整完善,將補助標準由中央與地方分別制定,調整為統一制定國家基礎標準(目前為每生每天4元)。其中,對地方試點補助標準已達到4元的省份,按照每生每天3元給予定額獎補。
在此基礎上,國家對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還給予生活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按照小學每生每天4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標準給予補助,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按照小學每生每天2元、初中每生每天2.5元標準給予補助。學生獲得的生活補助主要用于在校期間伙食費等方面的生活開支,基本滿足了試點地區學生營養健康飲食的需求。
2019年11月,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有關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19〕2號),明確規定,各地可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及物價水平,在落實國家基礎標準上,進一步完善政府、家庭共同承擔膳食費用機制,有效提高供餐質量,切實改善學生營養狀況。
下一步,教育部將會同財政部,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適時研究調整營養膳食補助國家基礎標準,并督促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完善營養改善計劃支持機制,讓營養改善計劃這項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民生工程真正落到實處。
(二)關于在學前教育階段實施營養改善計劃
教育部高度重視學前教育兒童營養改善問題,先后開展了專題調研、數據收集等一系列工作。調研結果顯示,近年來,我國學前教育改革發展取得顯著成效。2019年學前教育毛入園率達到83.4%,學前教育經費總投入為4099億元,同比增長11.63%,辦園條件得到明顯改善。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統計,2015年全國5歲以下兒童低體重患病率為1.49%,生長遲緩率為1.15%,貧血患病率為4.79%,已提前實現《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年)》提出的到2020年將上述3個指標降低到5%以下、7%以下和12%以下的目標,學前兒童營養健康水平得到顯著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各地高度重視學前教育和在園兒童營養改善工作,但因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一,自然環境條件各異,地方財力和群眾經濟能力各有不同,各地學前教育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兒童營養改善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原因在于:
1.辦園主體多元形式多樣,膳食營養監管難。目前,我國幼兒園存在教育部門、其他行政部門、地方企業、事業單位、部隊、集體和民辦等多種辦園主體,有全托、半托、走讀等多種辦園形式,沒有實行統一的學籍管理,幼兒流動性和就園隨意性較大,管理難度大。同時,隨著學前教育的快速發展,多數農村地區民辦幼兒園學前教師數量嚴重不足,不能按照國家規定標準配置保教人員,主要以有限的收費維持運轉,托幼機構膳食營養管理水平和能力普遍較低。
2.大部分農村幼兒園條件不足,供餐質量難保證。目前,學前教育階段生均廚房面積不足1平方米,大部分幼兒園兒童在教室用餐,存在二次污染風險。許多幼兒園特別是鄉鎮、農村民辦幼兒園,廚房設施設備簡陋,管理制度不健全,臨聘人員流動性大,缺乏科學的營養膳食知識,不注重營養搭配,不具備為在園兒童提供科學營養膳食的能力。
3.兒童供餐要求高,安全風險難避免。學齡前兒童年齡太小,抗病毒風險弱,無法鑒別食品質量,學齡前兒童的看護、喂養等都具有極強的專業性。此外,幼兒園布局分散,規模小,食品統一采購及配送困難,采購鏈條長,環節多,食品安全和資金安全監管難度大、風險高。
《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明確指出,地方政府是發展學前教育的責任主體。作為非義務教育階段,學前教育成本應由舉辦者、家庭和政府共同分擔,家庭對幼兒的營養狀況需承擔更多的責任。從國際經驗看,即使在發達國家,家庭也是兒童養育的主要責任承擔者,不是政府完全包攬。各地可結合當地實際,因地制宜開展學前教育營養改善工作。中央財政將加大學前教育發展支持力度,推動各地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建立健全學前資助體系,并在資金分配時向貧困地區傾斜。
二、關于提高農村貧困地區視力保健服務的可及性
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高度重視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堅持政府主導、多部門協作、全社會參與,通過政府統籌與政策引導、學術團體發揮技術優勢、民營醫院的加入與社會組織積極參與,形成了適合我國國情的眼健康工作模式,提供了眼健康服務在基層的可及性。一是鼓勵城市三級醫院眼科、眼科醫院與縣級綜合醫院眼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立協作體,成立全國眼科聯盟,開展形式多樣的縱向合作,提升眼科診療和眼健康服務整體水平。二是加強眼科醫療機構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眼病防治機構、低視力康復機構的溝通協作,建立醫、防、康復相結合的合作機制。三是以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和三級醫院對口幫扶貧困縣縣醫院等工作為契機,大力推動縣域眼科醫療服務能力建設。四是完善初級眼保健服務納入初級衛生保健體系,加強基層特別是農村地區眼病防治工作,探索建立基層眼病防治工作模式。
為持續推進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2018年8月,經國務院同意,教育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一是要求學校定期開展視力監測。嚴格落實學生健康體檢制度和每學期2次視力監測制度。配合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視力篩查,及時把視力監測和篩查結果記入兒童青少年視力健康電子檔案。二是要求學校加強視力健康管理。將近視防控知識融入課堂教學、校園文化和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加強醫務室(衛生室、校醫院、保健室等)力量,按標準配備校醫和必要的藥械設備及相關監測檢查設備。三是要求學校改善視覺環境。鼓勵采購符合標準的可調節課桌椅和坐姿矯正器,落實教室、宿舍、圖書館(閱覽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視力健康的照明設備,加快消除“大班額”現象,定期調整學生座位和課桌椅高度,為學生提供符合用眼衛生要求的學習環境。四是要求學校加強衛生與健康教育。依托健康教育相關課程,向學生講授保護視力的意義和方法,提高其主動保護視力的意識和能力。積極利用廣播、宣傳欄、家長會和家長學校等形式,對學生和家長開展科學用眼健康教育。培訓培養健康教育講師,開發和拓展健康教育課程資源。支持和鼓勵學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團,開展視力健康同伴教育。
為保護兒童青少年視力健康,財政部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等有關部門加強頂層設計,完善防控措施,加大投入力度,通過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安排補助資金,支持包括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在內的兒童健康管理服務工作。2020年,中央財政共安排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603.3億元,地方可統籌安排補助資金用于兒童青少年眼保健和視力檢查。下一步,財政部將繼續加大對基本公共衛生的投入力度,切實加強0-6歲兒童青少年眼保健和視力檢查工作,支持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不斷提高健康水平。
三、關于推動營養干預與扶貧有機結合
2011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意見》(國辦發〔2011〕54號),要求各地應從實際出發,多途徑、多形式地開展學生營養改善工作。鼓勵食品原料采購本地化,通過集中采購、與農戶簽訂食品原料供應協議等方式,妥善解決學校食堂副食品、蔬菜供應問題。各地認真落實上述要求,采取建設食材生產配送基地、雇用食堂工勤人員等多種方式,積極推進“校農結合”,在改善貧困地區學生營養狀況同時,推動了學校農產品需求與農村產業發展精準對接,為貧困地區直接和間接提供了幾十萬個工作崗位,有力帶動了農民增收和當地經濟發展,促進了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
食品安全始終是營養改善計劃工作的重中之重。2019年教育部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等有關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有關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19〕2號),要求各地要建立供餐準入、退出機制,健全大宗食品及原輔材料采購、食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供應商評議制度,確保食品采購、貯存、加工制作等關鍵環節安全可控。加強對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和陪餐人員健康、環境衛生、飲用水源和食品采購、運輸、貯存、加工、留樣、餐用具清洗與消毒的監督管理,強化全過程、全鏈條監管。
國家衛生健康委也將農村學生營養健康狀況納入中國居民營養與健康狀況監測內容,對農村學生體格發育、營養相關性疾病流行、膳食攝入、飲食行為、營養知識知曉等現狀和變化趨勢進行動態監測,為防控政策調整提供數據支撐。同時,結合我國農村兒童膳食特點和學生營養狀況監測中發現的問題,組織相關技術機構編制了《學生餐營養指南》,開發了“學生電子營養師”營養配餐軟件,編寫了《農村學生膳食營養指導手冊》《農村學校食堂工作人員手冊—營養與食品安全部分》《健康校園》《食育》等膳食指導和科普宣傳資料,幫助農村地區學生提供營養健康知識知曉水平,養成良好飲食行為習慣。
四、關于加強農村學校健康教育
為加強中小學健康教育,2008年,教育部印發《中小學健康教育指導綱要》,明確規定健康教育內容包括五個領域:健康行為與生活方式、疾病預防、心理健康、生長發育與青春期保健、安全應急與避險。根據兒童青少年生長發育的不同階段,依照小學低年級、小學中年級、小學高年級、初中年級、高中年級五級水平,把五個領域內容合理分配到五級水平中。學校要通過學科教學和班會、團會、校會、升旗儀式、專題講座、墻報、板報等多種宣傳教育形式開展健康教育。學科教學每學期應安排6-7課時,主要載體課程為《體育與健康》。對無法在《體育與健康》等相關課程中滲透的健康教育內容,可以利用綜合實踐活動和地方課程的時間,采用多種方式,向學生傳授健康知識和技能。
為做好健康教育相關人才的培養工作,教育部支持有條件的高校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依法自主設置相關專業。繼續實施部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政策,并支持各地結合實際需求,推進地方公費師范生培養,包括定向招錄健康教育等專業的地方公費師范生,為加強農村學校健康教育提供師資保障。
感謝你們對教育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0月28日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