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我市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食品安全管理,聚焦校園食品突出性問題、重復性問題,明確操作內容、細化操作流程,進一步提升我市校園食品安全工作質效,12月2日,市教育局印發了《烏海市中小學(幼兒園)食品安全操作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操作指南》)。
《操作指南》對學校主體責任提出明確要求,成立食堂管理領導小組,校長應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每學期至少在食堂召開一次現場辦公會。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從業人員依據各自職能,切實履行職責,做好食品安全相關工作。
《操作指南》明確學校食品采購、驗收、貯存、加工、留樣等關鍵環節,嚴格規范大宗食材進貨查驗,建立“雙人或多人聯檢”查驗制度,強化食材管理。同時對餐飲具的清洗消毒保潔、食品用設施的安置管理等提出具體要求。
《操作指南》對陪餐制度進行具體規范,學校要制定具體的陪餐工作方案和計劃,明確具體的實施步驟、陪餐人員、陪餐方式、應盡職責和風險控制等內容,進一步明確陪餐人員應自費陪餐,要與學生“同餐同菜同價”。
《操作指南》是全市首次出臺的一份針對校園食品安全工作的具體操作指南,對進一步規范和提升校園食品安全工作有重要意義。市教育局要求各供餐學校認真學習、理解和掌握指南的內容,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序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