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云南省市場監管局、省教育廳印發《關于開展學校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暨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領導的批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切實保障廣大師生飲食安全,堅決有效預防食品安全事件發生。決定從即日起,在全玉溪市范圍內迅速開展校園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
大排查大整治時間:
從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
大排查大整治范圍:
全市所有學校(幼兒園)食堂學校食堂承包商食材供應商和校外集中供餐企業
大排查大整治重點:
一、嚴厲整治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的問題
(一)校(園)長履行食品安全的第一負責人責任情況,是否每月召開校園食品安全風險分析研判會。學校食品安全員、食品安全總監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情況,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建立情況,風險隱患自查自糾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風險隱患情況。
(一)校(園)長履行食品安全的第一負責人責任情況,是否每月召開校園食品安全風險分析研判會。學校食品安全員、食品安全總監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情況,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建立情況,風險隱患自查自糾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風險隱患情況。
(二)學校幼兒園建立和實施對承包經營企業、校外集中供餐企業、食材供應商的考核評價機制情況,退換不達標貨品情況。
(三)學校幼兒園配備“三防”設施、復用餐飲具清洗消毒設施設備情況。
二、嚴厲整治學校食堂承包經營管理不規范的問題
(一)全面排查學校食堂承包和委托經營情況,承包和委托經營商招投標情況,承包和委托經營商食品經營許可、承擔食品安全責任能力、社會信譽等情況。
(二)對不具備餐飲服務主體資格和食品安全保障、管理能力的,依照《關于規范中小學校供餐企業(單位)評價退出機制的通知》等相關規定解除合同協議,依法進行查處。
三、嚴厲整治校外集中供餐企業資格不合規的問題
(一)校外集中供餐企業的經營資質情況,凡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校外供餐單位,依法進行查處。
(二)合法合規的集中供餐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備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和建立風險管控清單情況。
四、嚴厲查處校園食品原材料供應的違法違規行為
(一)校園食品原材料供應商經營資質情況,凡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校園食品原材料供應商,依法進行查處。
(二)合法合規的校園食品原材料供應商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供供應的食品原材料檢驗報告、食品儲存條件、配送車輛情況。
五、嚴厲查處學校幼兒園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材料的違法違規行為
(一)學校幼兒園采購、加工制售超過保質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等食品的,依法從快從嚴從重查處。
(二)學校幼兒園食堂食品原材料進出貨臺賬、索票索證、食品貯存管理等情況,未落實進貨查驗、留樣、陪餐制度或食品貯存管理不當的,立即予以整改整治。
通知要求,全市各級市場監管、教育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要把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作為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集中攻堅的重要內容,與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集中攻堅有機結合,突出民辦學校、承包和委托經營食堂重點,集中力量開展大排查大整治,依法嚴厲查處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校外集中供餐企業、食材供應商等在食品加工制作過程和食材供應中沖擊道德底線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并將相關情況通報同級紀檢監察機關;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