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屬中小學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深入推進我省校園食品安全和膳食經費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制度機制,考慮部分內容已不適應當前要求,經研究,決定廢止《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加強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粵教后勤函〔2023〕5號)。
已廢止的文件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特此通知。
廣東省教育廳
2024年9月12日
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屬中小學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深入推進我省校園食品安全和膳食經費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制度機制,考慮部分內容已不適應當前要求,經研究,決定廢止《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加強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粵教后勤函〔2023〕5號)。
已廢止的文件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特此通知。
廣東省教育廳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