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廣東省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結果的通報
根據《廣東省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粵府辦〔2016〕121號)的相關規定,省食品藥品安全與高質量發展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食藥安辦)組織對各地級以上市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開展了評議考核,現通報如下: 2022年,各地、各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全面落實“四個最嚴”要求,認真推動食品安全“兩個責任”落實,持續加強統籌協調,強化全程監管,注重工作創新,推進社會共治,全省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和保障水平持續提高,食品安全狀況持續穩中向好,全年未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效保障了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在2022年全國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中我省繼續保持A級,獲得表揚,省政府對此予以充分肯定。 2022年省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在各市自查自評基礎上,由省食藥安辦組織部門評審、專業測評和綜合評議,形成考核結果如下(排名不分先后):廣州、深圳、珠海、佛山、韶關、惠州、中山、江門8個市考核等次為A級;汕頭、河源、梅州、汕尾、東莞、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揭陽、云浮13個市考核等次為B級。按照《廣東省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規定,對考核結果為A級的地級以上市政府予以通報表揚??己私Y果作為對各地級以上市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綜合考核評價與實行獎懲的重要參考。 各地級以上市具體考核情況由省食藥安辦另文印發。各市要針對失分項目和薄弱環節,認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提出改進措施,整改落實情況及時以市人民政府名義報省食藥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