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修訂后的《南昌市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簡稱《辦法》)印發,旨在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 強化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提高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監管能力,不斷提升全鏈條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辦法》明確,考核對象為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灣里管理局,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考核年度。考核內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基礎工作推進、年度重點工作落實、食品安全狀況等,同時設置即時性工作評價和加減分項。其中,食品安全年度重點工作包括標準實施、監督管理、風險管理、打擊違法犯罪、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產業發展、社會共治等。
考核采取評分法,基準分為100分,即時性工作、加分項、減分項分值在當年考核方案及其細則中明確??己朔譃槿粘?己?、年中督促、食品安全狀況評價、年終評審、綜合評議、結果通報六個環節。考核結果分A、B、C、D四個等級。得分排在前4名且無降級和否決情形的為A級,得分排在第5名及以后且無降級和否決情形的為B級。
值得注意的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級為D級:本行政區域內存在生產經營食品過程中摻雜摻假、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等違法犯罪行為,未按規定有效處置,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對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有效處置應對,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或者重大損失的;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連續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縣區人民政府或其相關部門隱瞞、謊報、緩報食品安全事故的;對本行政區域內涉及多環節的區域性食品安全問題,未及時組織整治,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或者重大損失的;其他應當為D級的情形。
各縣區人民政府有考核結果為D級或考核排名連續三年位列最后1名情形的,將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委托市食品安全辦會同相關部門約談該縣區人民政府有關負責人,必要時由市人民政府領導約談該縣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被約談的縣區人民政府有關領導干部不得參加有關表彰、年度評獎等。各縣區人民政府有考核排名退步較大或上年度考核發現問題未整改到位情形的,由市食品安全辦會同相關部門視情約談該縣區人民政府食品安全辦主要負責人。對在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中弄虛作假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規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