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散裝食品質量安全,強化經營過程管理,落實經營主體責任,規范食品銷售行為,最大限度降低散裝食品的安全風險。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經過反復調研、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于近日制定出臺了《甘肅省散裝食品銷售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辦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甘肅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監督管理條例》《甘肅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我省食品銷售和監管實際,對散裝食品的定義、責任制度落實、銷售過程控制及散裝白酒、食用油、醬油、醋等品類銷售要求作出了更為系統、更為科學、更為完善、更符合實際的規定,在增強監管執法的可操作性、提升食品監管效能、督促市場主體自律、填補我省散裝食品安全監管制度短板等方面必將起到積極的推動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