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8日,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于推行食品安全穿透式監管的指導意見》(川食安辦〔2023〕14號),現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近年來,我省食品安全形勢總體平穩向好,但一些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屢治屢現。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等政策要求,加強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食品安全工作,2021-2022年間,省市場監管局會同有關部門以鄉鎮為單元,選取了4個具有代表性的鄉鎮,試點開展食品安全穿透式監管,2023年,按照市場監管總局相關部署,省食品安全辦進一步開展食品安全穿透式監管理論研究和試點工作。在前期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基礎上,省食品安全辦提出了《關于推行食品安全穿透式監管的指導意見》。
二、食品安全穿透式監管的內涵
穿透式監管起源于金融領域,其核心內涵是,監管機構通過要求被監管者披露信息,穿透核查至最終投資者和底層真實資產,進而透過表面業務行為厘清其內在繁雜的法律關系,明確適用相應的監管規則,最終保證被監管者業務合規。食品安全穿透式監管的核心內涵是,以問題為導向,綜合運用各類監管工具和手段,貫穿食品產業全鏈條、全環節、全要素,對問題食品及其相關產品進行溯源查處,對相關生產經營主體行為開展全面監管,對行政監管主體行為開展監督指導,有利于銜接分段、分業監管,串聯跨區域監管,完善制度機制,推進從源頭上解決問題,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食品安全穿透式監管的主要應用情形
一是穿透核查食品安全突出問題。針對監管執法、抽檢監測、投訴舉報、輿情監測、風險監測等發現食品安全突出問題組織開展穿透式監管。
二是穿透核查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用穿透式監管方式加強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調查處置,溯源查處問題食品,加強事件責任穿透核查,提出整改措施。
三是穿透核查制約高質量發展的突出問題。圍繞地方特色、支柱食品產業,穿透核查產品質量問題,找準問題根本原因,推動改善生產工藝、改造提升生產經營設施設備,提升產品質量。
四、食品安全穿透式監管工作體系
一是強化組織實施。原則上由省級或市(州)一級組織實施,縣(市、區)級參與,食品安全委統籌抓總,食品安全辦牽頭抓落實,有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全面整治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強化食品安全黨政同責考核。
二是建立健全五項工作機制。結合食品安全穿透式監管特點和工作實際,建立健全監檢聯動機制、監管和執法銜接機制、跨部門協作機制、跨區域協作機制、行刑銜接機制。
三是綜合運用各類監管手段。加強信用監管、智慧監管、體系檢查、飛行檢查、風險分級、日常檢查等監管手段的組合運用,充分發揮市場、政府、社會等各方作用。
四是推行五張清單管理。按照調查摸底確定對象、穿透核查找準成因、制定措施整改落實、建章立制鞏固提升等步驟,分步實施食品安全穿透式監管,制定問題清單、任務清單、成因清單、整改清單、成果清單等,形成易感知、可復制的成效和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