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的通知》《四川省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四川省食品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的相繼修訂,為進一步完善我州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結合州情實際,制定了《甘孜州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工作目標
通過《辦法》的施行,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強化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建立健全我州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機制,全面加強食品安全工作,促進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度、措施落地落實,提高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監管能力,不斷提升全鏈條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辦法核心及重要解讀內容
《辦法》共16條,從考核內容、考核程序、考核結果等方面,對食品安全評議考核工作明確了相關要求。
(一)考核對象及主要內容
《辦法》規定,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對象為各縣(市)人民政府和州級食品安全有關部門;考核內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基礎工作推進、年度重點工作落實、食品安全狀況等,同時設置即時性工作評價和加減分項。
(二)縣(市)人民政府考核程序
一是日??己?。州食品安全辦及有關州級部門(單位)按照考核方案及其細則,根據工作需要,采取資料審查、線上抽查、明查暗訪、調研督導等方式,對各縣(市)工作任務完成的時效、質量等情況進行評價,形成日??己私Y果。
二是年中督促。按照州政府重點工作督查計劃,每年確定抽查督促范圍,實地督促上年度考核發現問題整改和本年度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任務落實。
三是年終自查。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考核細則,對本年度食品安全基礎工作、重點工作、即時性工作情況進行自查自評,并在規定時間內將自查報告、相關佐證材料以電子文檔形式報送州食品安全辦。
四是年終評審。州食品安全辦及有關州級部門按照考核方案及其細則,結合地方自查自評和日常掌握情況,對相關考核指標進行評審,形成年終評審意見并在考核評定記錄表上評分。
五是綜合評議。州食品安全辦根據對各縣(市)人民政府的日常考核結果、年終評審意見,會同有關州級部門共同研究加減分項、降級和否決情形,綜合評議形成考核結果建議,經州食品安全委員會審核后按程序報審,運用到州人民政府對縣(市)人民政府目標管理考核結果中。
六是結果通報??己私Y果按規定印發通報。
(三)州級食品安全有關部門考核程序
州級食品安全有關部門按照評議考核方案及其細則,對本部門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自評打分,形成自評報告,并在規定時間內將自評報告、相關佐證材料以電子文檔形式報送州食品安全辦。
州食品安全辦對各部門自評報告和相關材料進行初審評分,形成考核結果建議,經州食品安全委員會審核后按程序報審,運用到州政府對州級部門目標績效管理考核結果中。
(四)考核結果運用
《辦法》規定,各縣(市)、部門考核結果為一等次的,按規定給予相應激勵。對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通報表揚、獎勵。根據考核結果,按照相關規定對排名靠后的縣(市)開展約談。對在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中弄虛作假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出臺意義
《辦法》出臺,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有利于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強化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和加強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度、措施落地落實,提高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過程監管能力和全鏈條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對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