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發《關于實施國家優秀中小學教師培養計劃的意見》(以下簡稱“國優計劃”《意見》),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附件
“國優計劃”首批試點安排
一、目標任務
“國優計劃”首批試點支持30所“雙一流”建設高校承擔“國優計劃”研究生培養任務,從2023年起,每年每校通過推免遴選不少于30名優秀理工科應屆本科畢業生攻讀理學、工學門類有關學科學術學位、專業學位研究生或教育碩士,同時面向在讀理學、工學門類的研究生進行二次遴選,重點為中小學培養一批研究生層次高素質科學類課程教師,加強基礎教育階段創新型學生培養。
二、院校名單
序號 |
院校名稱 |
序號 |
院校名稱 |
1 |
北京大學 |
16 |
武漢大學 |
2 |
清華大學 |
17 |
華中科技大學 |
3 |
北京師范大學 |
18 |
華中師范大學 |
4 |
天津大學 |
19 |
中南大學 |
5 |
大連理工大學 |
20 |
中山大學 |
6 |
吉林大學 |
21 |
重慶大學 |
7 |
東北師范大學 |
22 |
西南大學 |
8 |
復旦大學 |
23 |
西安交通大學 |
9 |
上海交通大學 |
24 |
陜西師范大學 |
10 |
同濟大學 |
25 |
蘭州大學 |
11 |
華東師范大學 |
26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12 |
南京大學 |
27 |
北京理工大學 |
13 |
東南大學 |
28 |
中國科學院大學 |
14 |
浙江大學 |
29 |
蘇州大學 |
15 |
廈門大學 |
30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
三、推進要求
請首批試點高校認真研究、加快推進“國優計劃”組織實施工作,于2023年8月10日前將學校“國優計劃”實施工作方案報送教育部(教師工作司),經教育部審核同意,于2023年9月啟動推免選拔和在讀研究生二次遴選工作,并開展首批“國優計劃”研究生培養。
聯系人:教育部教師工作司 王夢恒、張春柳,電話:010-66097953、66092049,電子郵箱:fzc@mo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