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嬰幼兒及學齡前兒童營養配餐管理,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起草了《0~5周歲兒童營養配餐指南(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
《指南(征求意見稿)》提供了嬰幼兒營養配餐的營養標準、喂養指南、喂養和膳食管理,以及學齡前兒童營養配餐的營養標準、喂養指南、配餐原則、零食選擇、喂養和營養餐管理等方面的指導,并給出了配餐程序建議。
0-24月齡嬰幼兒
對于0-24月齡嬰幼兒,《指南(征求意見稿)》給出了不同月齡段的嬰幼兒全天能量和營養素供給量參考攝入量,宜常給6-24月齡嬰幼兒提供富含礦物質與維生素的食物,并進行同類食物互換,保證食物多樣。
7~24月齡嬰幼兒宜繼續采用母乳喂養,宜為滿6月齡起的嬰幼兒添加輔食,輔食喂養宜從富含鐵的泥糊狀食物開始。
嬰幼兒1周歲以內,輔食應保持原味,不宜加鹽、糖或調味品。
嬰幼兒1周歲以后,輔食應少鹽、少糖,宜逐漸使其嘗試淡口味的家庭膳食。
輔食烹飪宜注重將食物煮熟、煮透,同時宜保持食物中的營養成分和原味,并使食物質地能適合嬰幼兒的進食能力。
7~24月齡嬰幼兒一天的膳食安排,參見下表:
2-5周歲學齡前兒童
對于2-5周歲學齡前兒童,《指南(征求意見稿)》提出食物搭配均衡,一日三餐宜提供谷薯類、新鮮蔬菜水果、魚禽肉蛋類、奶類及大豆類等五類食物。每天提供的食物種類不少于12種,每周不少于25種。
2~5周歲學齡前兒童正餐間隔時間宜為3.5~4小時,進餐時間宜為20~30分鐘/餐,餐后安靜活動或散步時間宜為10~15分鐘。一天膳食安排可參照下表:
學齡前兒童應遵循“吃好正餐,適量加餐,少量零食”原則,在早餐、午餐與晚餐之間,宜給予兩次加餐。
學齡前兒童的零食,宜優先選擇水果、奶類和堅果,作為正餐營養需求的必要補充。不應長期選擇高鹽、高糖和高脂肪食物,易導致增加發生齲齒、肥胖、血脂異常、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和骨質疏松癥等的風險。
給兒童提供零食時,應注意零食的食用安全,對于年齡較大的兒童,可引導兒童認識食品營養標簽,學會辨識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針對兒童食育,《指南(征求意見稿)》提出以下建議:
1.托幼機構宜與家庭配合開展食育,引導兒童感受、認識和享受食物,從而激發其對食物的興趣。
2.建議托幼機構在家委中每個班級、每個年級設立1名健康家委,參與學齡前兒童的健康管理,且托幼機構每周至少設立1次課程。
3.宜引導兒童養成規律就餐、專注就餐、自主進食的良好習慣,并培養用餐禮儀,啟蒙中華飲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