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住建部、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聯合印發了《城市兒童友好空間建設導則(試行)》。
中國政府網截圖
《導則》提出,要堅持“兒童優先、普惠公平”“安全健康、自然趣味”“因地制宜、探索創新”基本原則,以“1米高度”兒童視角設計,體現中國文化和地方民俗元素,因城施策推進兒童友好空間建設。
兒童友好空間建設應在城市、街區、社區三個層級統籌推進,其中,在校外活動場所建設內容中提到了對兒童勞動教育場所的建設要求。
勞動教育場所建設
兒童勞動教育場所是以培養兒童勞動素養為目標,為兒童從事日常生活勞動、生產勞動和服務性勞動等提供服務的設施和空間,一般包括勞動教育實踐校、綜合性勞動實踐基地、生產性勞動實踐基地和服務性勞動實踐基地。
1.結合中小學校和職業學校,建設若干勞動教育實踐校。勞動教育實踐校應配置勞動實踐教室和實踐基地。結合學校操場等資源,建設勞動教育實踐基地;充分利用學校食堂、實驗室、綠地、走廊、架空層以及天臺閑置空地等資源,增設手工縫紉、物創空間、互動科學實驗、種植體驗等校內勞動教育空間。
2.在城市、街區、社區等不同層級,因地制宜建設綜合性勞動實踐基地。利用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街區兒童活動中心、社區兒童之家等兒童綜合服務設施,開設多類型勞動實踐課程,建設綜合性勞動實踐基地。
3.統籌各級各類職業院校勞動實訓基地資源,攜手企事業單位、科研機構等,建設適合兒童的“農業+”“工業+”“科技+”“生態+”等學工、學農、傳統工藝傳承等生產性勞動實踐基地。
4.利用福利院、醫院、博物館、科技館、圖書館以及社會機構、公共場所等資源,增加兒童勞動體驗空間,建設服務性勞動實踐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