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于11月1日起施行,明確用餐人數500人以上的學校食堂在依法配備食品安全員的基礎上,應當配置學校食品安全總監,協助學校主要負責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連日來,固原市食品安全監督所通過“一二三”工作舉措,推動此項工作在市直學校食堂快速落地見效。
建立一套臺賬清單。召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兩個責任”工作推進會,對相關政策進行解讀,明確工作內容、工作時限及具體工作要求,對學校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配置信息進行登記造冊,確保一一對應,明確到人,形成一套“人員清單”;圍繞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各自的六條職責,結合各校實際,分別進行細化,形成一套“責任清單”,建檔留存。
明確兩項信息公示。重新設計“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督促學校將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信息在“公示欄”中予以公示,接受監督。更新學校食品安全組織構架圖,對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食堂班組長等食品安全管理和從業人員的崗位職責予以公示,督促其切實盡責履職。
落實三級管理責任。督促落實學校食品安全員、學校食品安全總監、學校主要負責人三級管理責任,學校食品安全員每日根據風險管控清單進行檢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對發現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按照程序及時上報食品安全總監或學校主要負責人;未發現問題的,應當予以記錄,實行零風險報告。學校食品安全總監或者食品安全員每周至少組織1次風險隱患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況,研究解決每日管控中發現的問題,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報告》。學校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聽取1次食品安全總監管理工作情況匯報,對當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等情況進行工作總結,對下個月重點工作作出調度安排,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調度會議紀要》。
目前,市直各學校食堂已全部配備食品安全總監或食品安全員,通過建立健全學校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職責,聚焦“最小工作單元”,督促學校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學校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三級管理體系,全面加強學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下一步,固原市食品安全監督所將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考核指南,組織對各學校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進行監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結果,提升學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能力素質,全面提升學校食堂建設和規范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