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管局、教育局、衛生健康委、公安分局,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
為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等四部門關于印發〈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國市監食經〔2020〕61號)和《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秋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市監食經發〔2022〕77號)要求,結合《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四部門關于印發〈上海市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滬市監食經〔2020〕416號)和本市學校開學安排,現就做好2022年秋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國市監食經〔2020〕61號、市監食經發〔2022〕77號文件精神,深入推進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根據轄區學校開學安排,落實學校和校外供餐單位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做好2022年秋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監管和指導,加強宣傳教育、反對餐飲浪費,確保學校和校外供餐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思想到位、責任到位和措施到位,確保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點工作內容
(一)組織供餐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已于開學前提前部署)
各區市場監管局要會同區教育局督促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切實增強食品安全意識和能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GB 31654—202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餐飲服務通用衛生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全面開展食品安全自查,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嚴防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按《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見附件1)、《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安全自查表》(見附件2)和《學校食堂配送中心食品安全自查表》(見附件3)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工作。自查結束,將自查結果及時上報轄區市場監管局和區教育局。
(二)全面開展供餐單位監督檢查
各區市場監管局要會同區教育局對所有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食堂開展全覆蓋監督檢查,并加大監督抽檢力度,對監督抽檢和檢查中發現的食品安全問題和隱患,要督促限期整改到位。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從業人員衛生管理
(1)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應取得有效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
(2)嚴格實施晨檢制度,每天對從業人員上崗前的健康狀況進行檢查,開展體溫測量并記錄。凡患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員,一律不得上崗。
(3)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要全過程穿戴清潔工作衣帽和口罩。專間和專用操作區域崗位的從業人員在加工制作前應嚴格清洗消毒手部,操作時佩戴一次性手套。
(4)在加工經營場所配備便捷的洗手消毒設施。從業人員應勤洗手,包括咳嗽及打噴嚏后、餐前便后、接觸不清潔的設備設施和器具、接觸其他人或生食品后等,特別是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前必須規范洗手和消毒。手部清洗消毒參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的附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洗手消毒方法》。
2.加強加工場所環境管理
(1)每天對加工經營場所進行全面清洗,保持加工經營場所清潔衛生,定期對加工經營場所設施進行消毒。保持加工經營場所空氣流通,定期對空氣過濾裝置進行清潔消毒。
(2)全面清理雜物和廢舊物品,保證加工經營場所食品和物品分類分架、離地隔墻存放;對各類設施、設備實施標識管理,標識清晰。
(3)及時清理餐廚垃圾,做到地面整潔、排水溝通暢,不留異物、不產生異味。加強排油煙、排氣、通風等設施設備的清理和維護,確保設施設備滿足衛生要求,做到經營場所內無油煙污染,無霉斑。
(4)清除蟲害孳生和藏匿地,定期開展蚊蠅鼠蟑等“四害”防治工作;加強門、窗、下水道、排風口等對外通道管理,增加防護網,防止有害生物侵入;加強環境整治,做到無蜘蛛網、無積塵、無蟲害、無鼠跡,確保食物、場所、設施設備不受污染。
3.加強就餐場所環境衛生管理
(1)設置就餐人員洗手設施,并配備洗手液、消毒液等。定期清潔就餐場所的空調、排風扇等設施或物品;供餐時避免從事引起揚塵的活動(如掃地、施工等)。
(2)每餐次對就餐場所、餐桌椅、保潔設施、人員通道扶手、電梯間等頻繁使用和接觸的物體表面進行消毒。
(3)供餐單位和食堂從業人員使用的衛生間應配備洗手液、干手、消毒等設施,定時清潔衛生間的設施、設備,并做好記錄;衛生間內無明顯異味。
4.加強食品原料貯存管理
(1)開展食品原料自查,及時清理超過保質期、腐敗變質等禁止生產經營食品,并記錄處置結果。特殊原因無法及時銷毀和無害化處理廢棄物品的,應當予以封存,并在顯著標記區域內獨立保存。
(2)加工存放盛裝植物類、動物類、水產品類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做到分類分區存放,防止混放造成交叉污染。
(3)對冷藏冷凍食品進行定期清理,蔬菜、畜禽產品、水產品分開貯存,避免不同類食品積壓、混放。冷藏冷凍食品應有包裝或用密閉容器盛裝,并保留或標明食品標識,避免裸露存放。
5.加強餐具清洗消毒保潔
(1)落實餐飲具清洗消毒制度,配備清洗消毒設施設備、明確崗位流程、加強人員培訓,做到有人員、有制度、有設施、會操作。
(2)確保餐用具嚴格清洗消毒后使用,餐用具的清洗消毒參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的附錄《推薦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做到不留殘渣、不積水、不油滑,達到“光、潔、澀、干”效果。
(3)加強消毒后的保潔管理,做到消毒后的餐飲具入柜、密閉、不外露,防止消毒后的餐飲具受到污染。
6.規范食品安全操作過程
(1)防止交叉污染。生熟食品容器分開使用、生熟食品冰箱存放分開、生熟食品加工過程分開。
(2)確保食品燒熟煮透。要嚴格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加工食品,保證食物燒熟煮透,熱食加工的中心溫度要達到70℃,當餐制作當餐食用,縮短成品存放時間。
(三)對學校周邊食品經營單位開展全覆蓋檢查
各區市場監管局要加強對學校及周邊的食品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飲店等食品經營者的檢查。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對學校周邊不得設置售酒網點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規定。
(四)組織對問題單位開展跟蹤復查
各區市場監管局、教育局要對檢查中發現存在食品安全隱患、“放心學校食堂”相關要求落實不到位的單位進行跟蹤復查,重點檢查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懲。市市場監管局和市教委適時組織聯合督查,重點對近年來曾發生過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曾被媒體曝光過的單位和市級機構檢查發現問題的單位進行督查。
(五)嚴厲查處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1.嚴厲查處校內食品經營者、校外供餐單位、學校食堂和學校周邊食品經營者無證經營和超范圍經營行為。
2.嚴厲查處采購、銷售或加工制作腐敗變質、霉變生蟲等感官性狀異常和超過保質期等食品和食品添加劑行為。
3.嚴厲查處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行為。
4.嚴厲查處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經洗凈、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行為。
5.嚴厲查處未按規定制定和實施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行為。
三、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健全管理機制,壓緊壓實主體責任
各區市場監管局、教育局、衛生健康委、公安分局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下,落實好秋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方案(2020—2022年)》,依職責強化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定完善工作措施,壓緊壓實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食堂主體責任和屬地監管責任,完善末端發力、終端見效的制度機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局面。各區市場監管局、教育局要督促學校加強對食堂及承包者或委托經營者的日常管理,進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明確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和校方管理人員,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和學校相關負責人陪餐制度。各區市場監管局要督促校外供餐單位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二)進一步突出工作重點,強化風險隱患排查
各區市場監管局、教育局要利用“互聯網+明廚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的建設成果,運用遠程視頻巡查等方式加大對學校食堂的檢查力度。監督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食堂落實《GB 31654—202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餐飲服務通用衛生規范》《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要求,落實餐飲服務活動中食品采購、貯存、加工、供應、配送和餐(飲)具、食品容器及工具清洗、消毒等各環節有關場所、設施、設備、人員要求,健全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防控體系,重點強化復用餐(飲)具監管,保障食品安全。指導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食堂對采購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落實進貨查驗要求,督促查驗食用農產品的可追溯憑證和產品質量合格憑證,推動采購的食用農產品源頭可追溯。禁止采購無法提供可溯源憑證的食用農產品。對無法提供產品質量合格憑證的食用農產品進行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檢測結果合格方可采購。嚴格進口冷鏈食品等重點食品原料的管理,完善食品追溯體系,查驗留存檢疫合格證明、核酸檢測合格證明及消毒單位出具的消毒證明等。
(三)豐富宣傳教育形式,推動社會共治
各區教育局要會同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加大對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知識宣傳力度,幫助學生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提升學生食品安全意識和健康素養。根據年齡和生長發育特點,為學生提供均衡營養膳食,倡導減油、減鹽、減糖,引導學生珍惜糧食、反對浪費、踐行“光盤行動”。
(四)加強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區市場監管局、教育局、衛生健康委、公安分局要深入開展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不斷完善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管理協作機制,強化聯動執法,形成監管合力,嚴防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各區市場監管局要壓實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各區衛生健康委要指導開展食源性疾病預防知識教育。各區公安分局要依法及時受理并立案偵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嚴厲打擊學校及學校周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各區教育局和學校要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學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進一步規范學校校外供餐招標管理,嚴格招標程序,實現招標過程透明規范,在“陽光下”接受監督。
(五)做好信息報送
請各區市場監管局、教育局、衛生健康委、公安分局于2022年9月28日(星期三)前將有關工作情況及《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工作情況統計表》《學生集體供餐違法單位一覽表》(附件4、5)分別報送至各自市級主管部門,重要信息應隨時上報。
2.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安全自查表
3.學校食堂配送中心食品安全自查表
4.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工作情況統計表
5.學生集體供餐違法單位一覽表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上海市公安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