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19年WHO發布《促進健康飲食的包裝正面標識指導原則和框架手冊》(Guiding principles and framework manual for front-of-pack labelling for promoting healthy diets),2021年11月中旬,國際法典委員會(Codex)通過了新修訂的營養標簽指南《GUIDELINES ON NUTRITION LABELLING》(CGX 2-1985),包裝正面營養標識指南(GUIDELINES ON FRONT-OF-PACK NUTRITION LABELLING)正式作為《營養標簽指南》附件,同時被發布。
注釋:
WHO認為,正如《促進健康飲食的包裝正面標識的指導原則和框架手冊》文件所述,包裝正面標識(即包裝正面營養標識)是營養標簽中補充營養信息的一種形式,是幫助消費者了解食品的營養價值和做出更健康的食品選擇,并促進食品行業重新改進食品配方,從而促進健康飲食的重要政策實施工具。這個指南正是遵循這個原則,以協助各國制定包裝正面營養標識(FOPNL)。這是Codex以食品標準指南,對全球預防膳食相關疾病作出的重大引領和推進;同時Codex新修訂的食品營養標簽指南,還專門增加對膳食相關疾病的營養素參考數值(RNV—NCD)的定義,并給出了飽和脂肪酸、鈉、鉀的NRV-NCD參考數值。
Codex 鼓勵各國實施FOPNL,并“高光嵌入”(“high-in”style )食品標簽,其目的是在與國家膳食指南一致的情況下,在食品標簽上明示鼓勵或不鼓勵的營養成分或食品種類,指導消費者更好的選購健康食品,降低膳食相關性疾病發生發展。
Codex FOPNL指南原文見Codex網站(https://www.fao.org/fao-who-codexalimentarius/thematic-areas/nutrition-labelling/en/)中文翻譯參考見下。
GUIDELINES ON FRONT-OF-PACK NUTRITION LABELLING
包裝正面營養標識指南
1.PURPOSE 目的
為協助開發包裝正面營養標識提供的一般導則,作為一種補充營養信息的形式,一種方便消費者了解食物營養價值及其對食物選擇的工具,應符合國家或地區執行的國家膳食指南或健康和營養政策。
2.SCOPE 范圍
2.1本指引適用于預包裝食品的包裝正面營養標識(FOPNL)17FOPNL只應作為營養聲明的補充,而不是代替營養聲明18,見《營養標簽指南》(CXG 2-1985)第5條。
2.2 以下食品法典標準涵蓋的食品不包括在內:
嬰兒配方奶粉和特殊醫學用嬰兒配方奶粉標準(CXS 72-1981)
較大嬰幼兒配方食品(CXS 156-1987)
特殊醫學用途食品標簽和聲明標準(CXS 180-1991)
此外,根據FOPNL的類型,可以考慮在國家層面有需要排除的其他食品,如酒精飲料和其他特殊飲食用途的食品。
FOPNL不允許以任何可能促進酒精消費的方式被使用。
2.3特定的預包裝食品可豁免使用FOPNL。
FOPNL的豁免應與《營養標簽指南》(CXG 2-1985)中豁免使用營養聲明第3.1.2條保持一致。
2.4本指引也可以作為制作散裝食品(例如:貨架標簽或餐飲服務)或網絡銷售的食品(例如:網上購買點提供的公開信息)旁邊展示的簡化版營養信息的指引。
3.DEFINITION OF FRONT-OF-PACK NUTRITION LABELLING (FOPNL) 包裝正面營養標識的定義
就本指引而言:
3.1 包裝正面營養標識(FOPNL)是一種補充營養信息的形式。
簡而言之,FOPNL是預包裝食品包裝正面簡化的營養信息19 20,它可以包括符號/圖形,文字或其組合,提供關于食物的整體營養價值和/或FOPNL中包含的營養成分信息。
3.2 根據國家規定,FOPNL可以是自愿的,也可以是強制性的。
4. PRINCIPLES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FOPNL SYSTEMS FOPNL體系建立的原則
除了預包裝食品標簽通用標準(CXS 1-1985年)一般原則外,FOPNL還應以下列原則為基礎:
■ FOPNL體系需由國家政府推薦,原則上只能一個;如果多個FOPNL共存,它們應該是互補的,而不得相互矛盾。
■ 食品使用FOPNL,應以符合相應營養聲明的方式。
■ FOPNL應與循證的國家或區域的膳食指南相一致,如果沒有國家或區域膳食指南,則應與健康營養政策相一致。同時應考慮上述文件中鼓勵和/或不鼓勵的營養成分和/或食物種類。
■ 在實施的國家或地區,FOPNL應該以一種消費者易于理解和使用的方式呈現信息, FOPNL的呈現形式應該有科學有效的消費者研究為依據。
■ 一般情況下,FOPNL應購買時在包裝/包裝上清晰可見。
■ FOPNL應能便于消費者對食品之間進行恰當的比較。
■ FOPNL應由政府領導,但應與利益相關方共同協商建立發展,包括私營部門、消費者、學術界、公共衛生協會等等。
■ FOPNL應該以一種便于消費者廣泛可獲得(有效)的方式來實施。
■ 在符合政府法規情況下,應加入消費者教育/資訊項目來增加消費者了解和應用FOPNL。
■ 應對FOPNL實施進行監測和評估,以確定其有效性和影響。
注釋:
17. 根據預包裝食品標簽通用標準(CXS 1-1985)的定義。
18. 如營養標簽指南(CXG 2-1985)所定義。
19. 包裝正面指的是在通常的銷售條件下所展示的表面總面積(或表面)或消費者可見。
20. 根據預包裝食品標簽通用標準(CXS 1-1985)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