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要求,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托育機構設置標準(試行)》《托育機構管理規范(試行)》《托育機構保育指導大綱(試行)》,為指導托育機構遵循嬰幼兒成長特點和規律,為嬰幼兒提供科學、規范的喂養服務,制定《托育機構嬰幼兒喂養與營養指南(試行)》。本指南適用于經有關部門登記、衛生健康部門備案,為3歲以下嬰幼兒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托育服務的機構。
《托育機構嬰幼兒喂養與營養指南(試行)》共分為四個部分,前兩部分分別針對6-24月齡嬰幼兒和24-36月齡幼兒特點,提出了喂養與營養要點。第三部分針對嬰幼兒食育,就如何讓嬰幼兒感受、認識和享受食物,培養良好進食行為和飲食習慣,啟蒙中華飲食文化,提出了指導和建議。第四部分從規章制度建設、膳食和營養要求兩方面,向托育機構提出喂養和膳食管理方面的指導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