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進一步加強散裝食用植物油交付裝卸運輸等食品安全全鏈條管理,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交通運輸部和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四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散裝食用植物油交付裝卸運輸等食品安全全鏈條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散裝食用植物油生產企業和使用罐車交付食用油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做好食用植物油品質管理。
一、嚴格罐車專用和清洗要求
(1)食用植物油散裝運輸使用的罐式車輛,罐體顯著位置應噴涂易于辨識的“食用油專用”或“食品專用”標識。
(2)不得使用運輸非食品的罐車運輸食用植物油,運輸其他食品后再運輸食用植物油的,運輸低級食用油后再運輸高級食用油的,應對罐車進行徹底清洗。
(3)實施食用植物油運輸隨車裝運記錄管理。
二、嚴格運輸過程管理
食用植物油承運方應加強罐車運輸過程管理,按規定保持罐車衛星定位實時在線。
三、嚴格卸載入庫管理
(1)食用植物油收貨方應建立卸載入庫檢查制度及操作規程。
(2)卸載入庫時應重點檢查罐體專用標識、鉛封,核驗隨車裝運記錄,并如實記錄入庫食用植物油品名、數量、質量等級、生產企業、卸載入庫日期等信息,并由收貨方檢查人員、駕駛員共同簽字確認,留檔備查。
下一步,我局將持續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加強部門分工協作,持續深入加大監管力度,督促指導企業強化主體責任落實,加強監督檢查,切實守好食品安全底線,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