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政策,堅決杜絕管理實施問題反復發生,進一步規范全省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近日,省教育廳在印發校級工作手冊后,又制定印發了《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負面清單》(以下簡稱《負面清單》)。
《負面清單》根據教育部等七部門《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辦法》,對供餐管理、資金使用與管理、采購管理、應急事件處置、膳食指導中的禁止性規定進行梳理,列出“26個不得”“5個嚴禁”“1個避免”的負面清單。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實施步驟、健全工作機制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持續強化營養改善計劃實施工作中的“底線”意識,推動實施工作提質增效。
《負面清單》的印發,對各州市壓實責任,持續推進審計問題整改、自查問題整改,嚴格落實營養改善計劃實施中的禁止性規定,提高農村義務教育學生供餐質量和水平,具有很強的指導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