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教體)局、財政局:
學校食堂面向特殊群體提供公益性經營服務活動,必須對食堂經營者以及校外配餐單位實施嚴格的財務監管。為進一步完善中小學校(含中職學校、幼兒園,含公辦、民辦,下同)食堂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規范食堂財務收支行為,嚴肅財經紀律,切實維護師生利益,現就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堅持自主經營學生食堂
中小學校學生食堂原則上實行自主經營,建立以學校為運營主體,保留必要的專業管理人員,重點管控食材采購、飯菜質量和價格等關鍵環節,引進優質餐飲企業提供專業化勞務服務的新型自主經營模式。對承包和委托經營(以下均稱委托經營)的學生食堂,合同到期后應改為學校自主經營;合同未到期的,學??膳c受托經營方友好協商提前解除合作協議,并綜合考慮合同條款約定、固定資產折舊、未履約期限等因素,給予對方合理補償。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制定規劃方案,扎實穩妥組織實施運營模式調整。
二、規范委托經營食堂財務管理
目前實行委托經營的學生食堂,學校不得向受托經營方轉嫁食堂維修、設備購置等費用以及收取管理費。委托經營食堂伙食費收支原則上應由學校財務部門單設賬套進行獨立核算;無法獨立核算的,受托經營方應為每個食堂設立獨立賬套,實施分賬核算,按月、按年向學校提供食堂經營相關財務報表,學校每學期至少核查一次相關財務數據。委托經營食堂的水、電、氣及取暖費應獨立計量,并由受托經營方繳納,原則上按月結算。受托經營方要據實核算伙食費收支,完整核算運行成本,真實反映食堂營利情況,營業利潤率應控制在5%以內,不得列支其他費用虛增成本壓低利潤,不得白條入賬,不得使用現金進行工資發放、食材購置等大額交易。受托經營方要加強食堂物資管理,分食堂建立食材、低值易耗品等明細賬,并嚴格出入庫管理。
三、嚴格校外配餐單位財務監管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集中統一招標遴選校外配餐單位,原則上不少于3家;建立校外配餐單位信用檔案,健全綜合評價和退出機制。駐地學校應在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遴選的校外配餐單位中自主選擇。校外配餐單位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或小企業會計準則,建立完整的會計賬簿和報表;據實核算伙食費收支,完整核算運行成本,真實反映企業營利情況,營業利潤率應控制在5%以內,不得列支其他費用虛增成本壓低利潤,不得白條入賬,不得使用現金進行工資發放、食材購置等大額交易;同時供應多所學校的校外配餐單位,要分學校登記伙食費收入、退費等情況。
四、嚴格落實大宗食材統一采購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擔負起駐地中小學校食堂大宗食材統一采購責任,通過招標遴選具備貨源組織、冷鏈倉儲、安全檢測、物流配送、持續供應、品質保障等能力的供貨企業;建立供貨企業信用檔案,健全綜合評價和退出機制;不得使用各級政府或有關部門指定的供貨企業,不得交由第三方管理供貨企業。采購的大宗食材價格不得高于縣域內同期市場公允價格;品種不得少于規定的8大類,同類食材供貨企業不得少于3家。鼓勵將新鮮蔬菜、水果、干貨等納入統一采購范圍,實施集中帶量采購,降低采購成本。學校自主經營食堂、委托經營食堂、校外配餐單位的大宗食材采購,必須在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遴選的供貨企業中自主選擇,不得自行遴選供貨企業,不得零星購買大宗食材;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不得使用自制憑證或白條入賬。
五、嚴禁招標行為弄虛作假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遴選校外配餐單位、大宗食材供貨企業,中小學校自主經營食堂遴選勞務服務,必須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采用招標方式進行選擇。招標單位在開標前要認真審核投標人資質、標書文件等,嚴防圍標串標等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對中標單位監管,嚴防將中標項目轉包、違法分包。招標單位與中標單位要及時簽訂內容完備、條款完整、形式規范的合同,并互相監督履約執行,合同約定合作時間不得超過3年。任何單位不得以戰略合作、招商引資等理由規避招標、虛假招標;不得通過集體決策、會議紀要、函復意見、備忘錄等方式代替招標。各級領導干部不得插手干預招標。
六、細化食堂財務管理要求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針對自主經營食堂、委托經營食堂、校外配餐單位不同的財務監管要求,建立中小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實施分類監管。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開展食堂財務監督檢查,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學期至少進行一次專項督查或審計,重點督查自主經營食堂財務收支、成本控制,以及核查委托經營食堂、校外配餐單位運行成本、經營利潤等情況,每次督查都要形成督查(審計)報告。自主經營食堂要建立食堂財務管理制度,開設獨立銀行賬戶,實施獨立會計核算,所有收支納入食堂賬戶統一核算;加強庫存物資管理,及時、規范、完整登記庫存物資明細賬。委托經營食堂、校外配餐的學校應指定一個實有資金銀行賬戶用于收取伙食費,沒有實有資金銀行賬戶的應按照同級財政部門賬戶管理規定盡快申請開設。伙食費收取,自主經營食堂由師生直接繳入食堂銀行賬戶;委托經營食堂、校外配餐由師生直接繳入學校銀行賬戶,并按代收費管理。師生伙食費不得直接收取現金,不得由教師集中代收代繳,不得由家委會、膳食委員會、餐飲公司等任何集體或個人收取,不得通過其他單位或個人賬戶開設的微信、支付寶等方式收取,不得跨學期收取;師生已繳納伙食費但未就餐的,應按未就餐次數逐月退回伙食費,不得設置達到一定累計次數才可退回伙食費的要求。
山東省教育廳 山東省財政廳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