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范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聚餐活動食品安全,現將相關規定告知如下:
一、集體聚餐要報告
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承辦者是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自辦或委托廚師承辦的群體型聚餐活動,舉辦人或者承辦人應提前將聚餐時間、地址、餐次、人數、白酒生產經營者、菜單、承辦廚師、使用的燃料名稱等內容向村(居)民委員會報告,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并接受相關人員的檢查、指導。
二、聚餐場所要衛生
食品加工場所和就餐場所應距離糞坑、垃圾場(站)、旱廁、畜禽圈等污染源25米以上。要完善防鼠、防蠅、防塵等設施,對食品加工場所和就餐場所進行徹底清掃消毒,保持環境清潔。用水水質應當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三、廚師身體要健康
承辦聚餐宴席的廚師及服務人員應持有效健康證,幫廚人員要身體健康,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衣、帽、口罩,加工食品前或接觸污染物后要及時洗手?;加谢撔曰蛘邼B出性皮膚病、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不得從事食品加工制作。
四、采購食品要查驗
不采購、制作來路不明、超過保質期限、腐敗變質的食品;不采購和使用無檢疫合格證明的肉類食品;不采購、使用生動物血、發芽土豆、野生菌、四季豆及亞硝酸鹽等加工制作的食品。對采購的食品要認真檢查,確保食品新鮮安全。
五、飯菜要燒熟煮透
飯菜務必燒熟煮透,餐飲具要洗凈消毒,菜刀、菜板等要生熟分開,做好的飯菜要防鼠、防蠅、防塵、防投毒。剩飯剩菜要冷藏,食用前應徹底加熱煮沸。
六、危險物品要管好
醇基燃料要實行專人管理,加入顏色進行警示,并使用有危險化學品標簽標識的容器貯存,防止作為白酒誤飲。農藥、鼠藥、獸藥、除草劑等不能存放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場所內,避免當作食品誤食或混入食品引發安全事故。
七、文明用餐莫浪費
不采購、飲用無證無照生產經營者生產、銷售的白酒,或未經檢驗檢測的散裝白酒。要文明聚餐,不要酗酒、不要攀比、不要浪費,自覺踐行“光盤行動”。
八、發現問題要報告
聚餐后如出現腹瀉、嘔吐、發燒等癥狀,應及時到當地醫院(衛生院)治療,并向村(居)民委員會或鄉(鎮)政府報告。參加聚餐的群眾發現聚餐活動有食品安全風險時,應當及時提醒其改正,也可以撥打12315進行舉報。
都昌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都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