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落實《國民營養計劃(2017-2030年)》,推動食物與營養教育科普工作,按照國家食物與營養咨詢委員會2020年工作計劃要求,決定開展2020年國家食物營養教育示范基地的申報和評審工作,現將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為宣傳貫徹《“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戰略,推動落實《中國食物與營養發展綱要(2014—2020年)》《國民營養計劃(2017—2030年)》,充分發揮國家食物營養教育示范基地在健康中國建設進程中的示范帶動作用。
二、基本原則
國家食物營養教育示范基地的創建堅持“試點先行、分類指導、嚴格標準、動態管理、穩步推進”的基本原則。在全國范圍內創建和培育一批國家食物營養教育示范基地,是提高我國居民營養健康素養的有效路徑和重大舉措。
三、申報條件
國家食物營養教育示范基地是指具有特定教育、傳播與普及功能的機構(主要包括教育科研機構、企業、地方政府和信息傳媒機構等),并能夠依托各種資源載體(包含但不限于教學、科研、生產、傳媒和服務等),面向社會和公眾普及正確的食物營養與健康知識。
(一)企業申報條件
1.申報企業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申報的非盈利機構應依法登記注冊并在有效登記時限內;沒有嚴重違規、被整頓與處分記錄。
2.申報企業與食物營養健康產業關聯度強,在本行業具有較強影響力,未出現過重大食品安全類違法違規事件。
3.產品以營養健康為發展方向,產品的營養標簽及廣告內容須符合法律規范、科學客觀。
4.具備開展食物營養教育所需的平臺或設施(如:展覽館、體驗館、參觀通道、網站、手機APP、微信公眾號等),具備食物與營養方面的人才隊伍,有能力開展食物營養教育工作。
5.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省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
全國綠色食品示范企業;
全國食品科普教育基地;
省級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
擁有省部級以上技術中心或重點實驗室;
中華老字號;
中國綠色飯店;
中華餐飲名店;
擁有國家級其他平臺或權威認證。
6.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能積極參與食物營養教育相關工作。
7.集團下屬子公司符合以上條件的,集團或其子公司均可組織申報。
(二)教育科研機構申報條件
1.高校應開設有食物營養教育相關的學院或專業;科研院所應具有食物營養相關的研究團隊;高校及科研機構應承擔有與食物營養相關的項目或研究工作。
2.幼兒園、中小學及其他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應開設食物營養教育相關的特色課程,教師應定期接受相關專業知識的培訓。
3.教育科研機構應具備開展食物營養教育所需的平臺或設施(如:展覽館、體驗館、網站、手機應用APP、微信公眾號等);具備開展食物營養教育工作所需的人才隊伍,有能力獨立開展科普教育工作。
4.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能夠積極開展或參與食物營養教育相關的活動。
(三)地方政府申報條件
1.市(縣、區)政府應建立相應的監管機構,并制定管理辦法,確保本市食物營養教育工作長期有效的開展;具備開展食物營養教育所需的人才隊伍和工作場所。
2.市(縣、區)政府須積極引導域內有條件的單位加入到示范基地的創建中。對域內申報食物營養教育示范基地的相關單位,以及已被認定的示范基地創建單位給予相應政策的引導與扶持。
3.市(縣、區)內建設有開展食物營養教育工作所需的場所、平臺或設施(如:博物館、科技館、展覽館、體驗館、示范園、網站、手機應用APP、微信公眾號等),且對民眾開放。
4.市(縣、區)政府能夠積極組織或參加與食物營養教育相關的科普類、學術類或其他公益性活動;在公共場所、網站、電視欄目等舉辦各種形式的食物營養教育活動。
5.對域內單位舉辦的食物營養教育相關活動提供一定的支持。
6.域內累計擁有至少3個地理標識農產品或名特優新農產品,或累計擁有至少3個省部級以上的與食物營養教育相關的平臺或認證。
(四)信息傳媒機構申報條件
1.網站及報刊雜志上應有專門的板塊,定期發布與食物營養相關的文章或科普知識。
2.廣播、電視臺應具有專門的食物營養教育欄目,定期舉辦相關的節目。
3.所傳播的食物營養教育知識應科學準確,不得誤導民眾。
4.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和知名度。
5.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能夠積極開展或參與食物營養教育相關工作。
四、申報程序
申報程序主要包括:申報書填寫與材料報送、組織推薦、形式審查、專家論證、批準籌建5個環節。
(一)申報書填寫與材料報送
申報單位按照指南要求填寫《國家食物營養教育示范基地申報書》,經推薦單位初審推薦后,于9月1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六份報送國家食物與營養咨詢委員會辦公室,同時提交電子版。
(二)組織推薦
申報材料須經過推薦單位初審并推薦。推薦單位可為以下組織(每個組織限推薦3個申報單位):
1. 地方食物與營養咨詢委員會;
2. 全國性學會、協會、研究會;
3. 國家食物與營養咨詢委員會專家委員或兩院院士;
4. 省級或地市級農業或衛生主管部門。
(三)形式審查
國家食物與營養咨詢委員會辦公室接到申報材料后,適時組織對基地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需要進一步補充材料或說明的,相關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補充材料。形式審查合格后,納入專家論證范圍。
(四)專家論證
國家食物與營養咨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對基地創建的可行性進行論證。對通過材料評審的單位,組織專家組進行現場審核,包含現場考察和答辯論證兩個環節,形成明確的論證意見。
(五)批準籌建
根據專家論證結果,國家食物與營養咨詢委員會辦公室提出“國家食物營養教育示范基地創建單位建議名單”,報送國家食物與營養咨詢委員會審議批準后,予以授牌命名,并在創建期滿、考核合格后頒發證書。
五、聯系方式
國家食物與營養咨詢委員會辦公室
聯系人:王 沛,手機:15210904901
劉 銳,手機:13426342150
電子版材料接收郵箱: sfncc@caas.cn
紙質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12號中國農業科學院舊主樓514室,郵編:100081。
附件1: 關于開展2020年國家食物營養教育示范基地申報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國家食物營養教育示范基地申報書
國家食物與營養咨詢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