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的若干措施》已經安徽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1月25日
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
社會共治的若干措施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提高食品藥品安全綜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現就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提出如下措施。
一、強化政府主導,夯實共治基礎
(一)健全食品藥品安全共治責任體系。落實食品藥品安全黨政同責有關要求,推動常態化包保督導食品生產經營者,健全本地區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責任體系,精準防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以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食、藥安委)組織體系為基礎,以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食、藥安辦)為依托,完善統籌協調機制,調動各方資源,有效發揮食品藥品安全職能部門在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中的主導作用。(責任單位:省食、藥安辦,配合單位:省食、藥安委成員單位,各市人民政府)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納入文明城市、衛生城市、平安建設、質量強縣(市、區)、放心消費創建以及省政府質量獎等評價內容,引導社會各方積極參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省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基層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機制。鄉鎮(街道)建立完善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機制,明確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職責分工,壓實工作責任。(責任單位:各縣級人民政府)加強食品藥品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按規定充實基層市場監管人員力量,制定用編用人計劃時優先保障任務重的市場監管所,確保有足夠資源履行食品安全首責和藥品監管職責。強化市場監管所監管執法裝備配備,開展市場監管所等級評定,深化市場監管所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提升基層監管能力和水平。(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人民政府)建立完善基層食品藥品安全管理員、宣傳員、協管員、信息員,農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信息員)等協管隊伍,鼓勵地方探索建立食品藥品安全協管隊伍激勵機制,在待遇保障、職務職稱晉升、教育培訓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省農業農村廳、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將食品藥品安全納入基層網格化治理體系,推廣“街道吹哨、部門報到”工作機制。推動食品藥品安全協管員與相關輔助人員整合為專職網格員,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協管職責。明確基層專職網格員工作職責和風險隱患排查清單,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報送食品藥品安全相關信息,確保食品藥品安全問題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省農業農村廳、省民政廳、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部門協同,凝聚共治合力
(三)壓實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責任。各級政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四個最嚴”要求,依法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職責。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對主管領域的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承擔管理責任。健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完善“行刑銜接”“府檢聯動”等工作機制,努力實現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部門與行業管理部門在職能上良性互補、政策上緊密銜接、管理上互相配合。加強跨部門綜合監管,全面梳理食品藥品領域需實施跨部門綜合監管的重點事項清單,建立食品藥品領域跨部門綜合監管機制,完善食品藥品領域跨部門綜合監管協同方式,加強風險隱患聯合監測,實施聯合抽查檢查,推進問題線索聯合處置。(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配合單位:省食、藥安委成員單位,各市人民政府)加強食品攤販管理,縣級人民政府確定本地區食品攤販的臨時經營區域和經營時段,對無固定經營區域和經營時段外的食品攤販加強疏導和管理。(責任單位:各縣級人民政府)
(四)完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手段。建立食品安全監督“三查”工作機制,采取“四不兩直”方式開展下沉式暗訪檢查,重點檢查食品生產經營者、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及使用單位食品藥品安全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等落實情況。(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加快智慧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場景建設,推動“可視化”監管擴面提質,深入開展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陽光車間”“陽光藥店”等建設,鼓勵利用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技術防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數據資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促進醫保、醫療、醫藥協同發展和治理,相關部門實現數據互換、信息共享,探索對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預防接種單位疫苗儲存、運輸環節溫度系統實施“在線監管”,提升監管靶向性,確保疫苗流通環節質量安全。(省藥監局、省衛生健康委、省數據資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建立學校、養老機構食品安全會商工作機制,嚴管嚴控食品安全風險。(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公安廳)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藥械質量安全風險會商機制。(責任單位:省藥監局)加強食品藥品安全應急能力和保障體系建設,完善食品藥品安全事件預警監測、組織指揮、信息報告、新聞發布和應急保障制度。完善食品藥品安全輿情監測、分析研判、應急響應、協調處置、及時回應、輿論引導、總結反饋等工作機制,提升輿情應對處置能力。(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配合單位:省食、藥安委成員單位)
三、強化企業主責,增強守法自覺性
(五)健全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機制。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按要求配備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加強生產經營過程控制,建立培訓考核制度。市場監管部門對企業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進行監督抽查考核,經考核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應調整工作崗位。糧食儲備、海關等單位可參照上述風險管控模式,推動相應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省市場監管局、省糧食和儲備局、合肥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督促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農產品生產者建立健全產地準出管理制度,規范農產品生產記錄,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嚴格執行農業投入品使用安全間隔期或者休藥期的規定,規范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嚴格落實學校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建立并落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引導有條件的學校實行大宗食品公開招標、集中定點采購,幼兒園、中小學建立學校相關負責人陪餐制度。加強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校外供餐單位招標管理,強化資質審查。(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督促網絡訂餐平臺、藥品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壓實主體責任,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網絡藥械經營者進行資質審查,定期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網絡藥械經營者經營行為進行抽查和監測,推廣使用網絡餐飲食安封簽。(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推進企業落實藥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有關規定,督促持有人關鍵崗位人員履職盡責。(責任單位:省藥監局)
(六)推進誠信體系建設。開展食品工業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建設培訓,鼓勵食品行業協會按照行業自律原則,組織和督促企業參與誠信評價活動。(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實施食品藥品安全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推動信用監管與風險分級監管深度融合,建立健全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機制,根據企業信用風險狀況和監測預警結果,合理確定監管重點、監管措施、監管比例和頻次。對信用風險高的企業,綜合采取提醒、警示、約談、檢查等方式,依法防范和處置企業風險隱患。對信用風險低的企業,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省農業農村廳、省糧食和儲備局、合肥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及時歸集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等信息,并通過“信用安徽”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推行食品安全“紅黑榜”制度。加大“食安安徽”品牌推廣宣傳力度,獲得“食安安徽”品牌認證企業優先納入“放心消費”創建示范名單。(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省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
四、強化行業自律,規范生產經營行為
(七)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鼓勵支持食品藥品、農產品行業協會制定行規行約,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約束功能,建立行業內部獎懲機制,推行質量安全承諾制度,督促引導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依法依規、誠信自律。引導行業協會開展行業內部互動,組織開展技術服務、培訓認證、國際交流、宣傳教育等基礎性工作,推動食品藥品行業健康發展。支持建立食品安全社團組織,凝聚食品相關行業協會資源和力量。鼓勵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專家智庫、信用評定機構、檢驗檢測機構、具有相關科研實力的大型企業、行業協會等各類組織在食品藥品安全政策制訂、突發事件應對、輿情處置、信用評價、宣傳教育、風險交流、評估預警等方面發揮作用。(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糧食和儲備局、合肥海關、省科協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發揮保險他律作用。深入推進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完善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運行機制,引導支持保險機構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服務體系,構建隱患排查、宣傳教育、培訓指導等方面服務機制。推進肉蛋奶和白酒生產企業、農村集體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學校食堂主動購買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發揮行業協會、網絡訂餐平臺作用,鼓勵有條件的中小企業積極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對責任明確的重大食品安全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可依法對受害者先行賠付,或積極提供預付賠款。督促保險公司加強對投保企業的風險分級分類管理,將投保企業風險等級與參保情況、保險費率水平等掛鉤,運用責任限額、免賠額等手段推動食品企業加強質量安全管理。加強疫苗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監督管理,持續強化商業保險對醫藥產業的保障支撐作用。(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配合單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安徽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農業農村廳、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糧食和儲備局)
五、強化社會參與,構建共治共享格局
(九)強化社會監督。組建食品藥品安全社會監督員、志愿者、義工等公益性服務隊伍,制定相關管理辦法,規范有序開展食品藥品安全社會監督。(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配合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民政廳、團省委)推廣應用“皖事通”等政務服務平臺,動員群眾發現、報送食品藥品安全信息,監督解決食品藥品安全問題。(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省農業農村廳、省數據資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深化食品安全“你點我檢”等活動,提高群眾參與度。推動在食品生產經營集中區域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站。(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法處理食品藥品安全投訴舉報。完善食品藥品安全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機制,建立食品藥品安全“吹哨人”制度,鼓勵企業內部人員舉報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按規定給予獎勵。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及時通報食品藥品安全惡意投訴人信息,聯合防范惡意舉報和惡意索賠,依法嚴厲打擊敲詐勒索等違法行為。(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配合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公安廳、省糧食和儲備局、合肥海關、省財政廳)支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和其他消費者組織對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開展監督。健全新聞發布制度,強化新媒體運用,建立常態化信息發布渠道,及時回應群眾關注和社會關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糧食和儲備局、合肥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深化科普教育。將食品藥品安全知識納入國民素質教育內容,持續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安全用藥月”“醫療器械安全宣傳周”“化妝品安全科普宣傳周”和食品藥品安全進鄉村、進企業、進社區、進機關等活動。將食品藥品安全普法宣傳作為“八五”普法重要內容。(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配合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林業局、省糧食和儲備局、合肥海關、省科協等)將食品藥品安全知識納入中小學教育內容,在中小學開展食品安全與營養、安全用藥教育,舉辦食品藥品安全進校園宣傳活動。(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省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基地、安全用藥科普基地、藥品法治宣傳教育基地建設,建立完善基地準入標準、退出機制和評價體系,充分發揮基地在食品藥品安全科普宣傳、普法教育引導等方面作用。強化食品藥品安全風險交流,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公益宣傳,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媒體記者溝通交流平臺和機制,提高相關人員專業素養和職業道德。推進建設治理食品安全謠言平臺,堅決打擊造謠傳謠、欺詐和虛假宣傳行為。(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配合單位:省司法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廣電局、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公安廳、省糧食和儲備局、合肥海關、省科協)
六、保障措施
(十一)加強組織領導。發揮省食、藥安委牽頭抓總作用,加強對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健全食品藥品安全財政投入保障機制,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明確各方責任,細化分解任務,將各項工作落地落實。
(十二)鼓勵探索創新。各地要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指導基層大膽探索實踐,拓展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路徑、方法、模式,提高公眾參與度和滿意度。推動地方加強政策制度措施保障,強化宣傳、總結和推廣,培育優秀典型,打造精品亮點,努力形成具有安徽特色的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體系。
(十三)強化督查考評。建立食品安全指數評價體系,開展食品藥品安全滿意度測評,客觀評價食品藥品安全狀況。對各地推進落實情況納入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開展評議考核,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對落實有力、成效明顯的,按規定給予褒揚激勵。加強督促檢查,建立定期通報制度,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