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和《關于落實主體責任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市監食經〔2019〕68號),根據市場監管總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方案(2020—2022年)》,進一步提升學校(幼兒園)食品安全監管效能,保障廣大學生“舌尖上的安全”,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決定聯合開展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聯合開展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進一步落實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以下簡稱供餐單位)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和屬地部門監督管理責任,聚焦校園食品安全的突出問題、薄弱環節,把握新形勢新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和底線思維,堅持預防為主、風險管理、全程控制、社會共治基本原則,嚴防嚴管嚴控校園食品安全風險,嚴防發生群體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斷提高廣大師生及家長對校園食品安全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點任務
(一)全面落實校園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嚴厲查處校內食品經營者無證經營和超范圍經營行為。
(二)嚴格落實供餐單位、校園周邊餐飲門店和食品銷售單位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厲查處無證經營和超范圍經營行為。
(三)嚴厲查處采購、銷售或加工制作腐敗變質、霉變生蟲等感官性狀異常和超過保質期等食品和食品添加劑行為。
(四)嚴厲查處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行為。
(五)嚴厲查處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經洗凈、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行為。
(六)嚴厲查處未按規定制定和實施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行為。
(七)落實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保證學生營養餐質量安全。
(八)全面推行“互聯網+明廚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
(九)廣泛開展校園食品安全宣傳教育。
三、主要措施及分工
(一)全面落實校外供餐單位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供餐單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要求,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完善并落實從原料進貨查驗至食品分餐、通過HACCP或IS022000體系認證配送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省為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全面推行“互聯網+明廚亮灶”智慧監管并向供餐學校展示,落實食品安全責任險制度。
1.科學防控安全風險。結合實際,全面分析從原料采購至食品分餐、配送全過程的食品安全風險,制定針對性強、科學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風險防控要求,督促從業人員嚴格落實。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時整改發現的問題隱患。建立HACCP或ISO22000體系,全省為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于2020年底前通過HACCP或ISO22000體系認證。(市場監管部門負責)
2.嚴格查驗進貨原料。制定嚴格的食品原料供貨要求嚴格篩選食品原料供應商,倡導建立食品原料供應基地、與大型食品生產或銷售企業簽訂長期供貨協議。確定責任心強具備必要的食品品質辨別能力的專人負責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嚴格執行查驗要求。加強對食品原料供應商的監督,及時撤換存在食品安全問題的供應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
3.規范加工制作行為。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要求,規范從原料貯存至食品分餐、配送每一道環節的加工制作行為,做到燒熟煮透食品、分開存放生熟食品、徹底清洗消毒餐具用具、按規定的溫度和時間配送食品等,嚴禁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市場監管部門負責)
4.全面推行供餐單位“明廚亮灶”。積極推進“互聯網+明廚亮灶”,強化供餐單位自身食品安全管理,及時發現并糾正存在的問題。向學校、市場監管、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開食品加工制作信息,主動接受監督。(市場監管部門負責)
5.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定期對大宗食品原料、成品及餐具用具清洗消毒效果等進行檢驗檢測。充分運用“互聯網+明廚亮灶”的物聯網、AI人工智能等技術,提升原料溯源把關、設施設備管控、人員行為糾偏等的智能化水平。(市場監管部門負責)
(二)嚴格落實學校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
學校要按照《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和《廣東省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規定》要求,落實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健全完善校園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和制度,明確校長(園長)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工作要求,落實校長(園長)食品安全重大決策、負責自查報告、整改工作的審核,及時研究解決校園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問題。
6.自查整改食品安全問題隱患。各地學校校長要組織對學校食堂及供餐單位(含向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開展全面的風險排查,定期對“互聯網+明廚亮灶”發現的食品安全風險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明確、可操作的防控要求并嚴格落實。加強學校食堂從業人員管理。加強進貨查驗,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強化從原材料采購到供餐全過程的控制管理。落實學校相關負責人陪餐制度,學校制定和填寫陪餐評價表,評價表應涵蓋對食堂環境衛生、從業人員工作情況等內容,學校要定期對評價結果組織研究。學校應健全食品安全巡查的組織實施,每月至少要開展一次巡查,全面檢查供餐單位食品安全情況,要及時更換不符合相關要求的集體用餐配送、承包、委托經營單位。(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
7.實行大宗食品公開招標、集中定點采購。學校要以肉、蛋、奶、米、面、油等消費量大的食品原料為重點,選擇相對固定的資質齊全的食品供貨商,并與供貨單位簽訂包含食品安全內容的供貨協議。有條件的地區和學校實行大宗食品公開招標或集中定點采購制度,實行區域內學校大宗食品統一集中采購。(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
8.規范加工制作行為。市場監管部門要連續3年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現場抽查考核全面覆蓋。相關部門要督促學校食堂等校園內食品經營者強化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培訓考核,促使其全面掌握和嚴格落實各項食品安全要求。結合實際,采用色標管理、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鼓勵建立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HACCP)或1S022000體系,并通過認證。倡導實行分餐制。(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9.全面推行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大力推進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學校食品安全負責人和食堂管理相關人員要通過“互聯網+明廚亮灶”系統隨機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狀況,及時發現食堂食品安全問題,及時予以糾正。鼓勵學生家長代表借助“互聯網+明廚亮灶”,參與學校食堂的監督。(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
10.建立學校相關負責人陪餐制度。中小學、幼兒園要按照《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關于落實主體責任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市監食經〔2019〕68號)要求,制定陪餐制度和計劃,明確陪餐人員及職責內容、要求,做好陪餐記錄。對存在的食品安全問題和風險隱患,學校要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確定專人,督促食堂及時整改。(教育部門負責)
11.加強承包或委托經營、供餐單位管理。全省中小學、幼兒園食堂原則上采用自營方式供餐。具備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采用自營方式供餐,不再簽訂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經營合同。按要求規范管理學校內確需設置的食品小賣部、超市、自動售賣機等,學校應建立可售賣品類清單并嚴格執行。采用供餐單位提供餐食的學校,應優先選擇通過HACCP或IS022000體系認證和已建成“互聯網+明廚亮灶”的供餐單位。(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
(三)切實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12.實行全覆蓋監督檢查。對學校食堂、供餐單位、校園周邊餐飲門店和食品銷售單位實行全覆蓋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食品安全風險高的單位持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和頻次,規范監督檢查行為。深入排查使用腐敗變質和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合格、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市場監管部門負責)
13.嚴懲重處違法行為。嚴懲重處校園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主動向社會公開查處結果,及時將相關信用信息歸集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加強信用監管。及時受理、依法立案偵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嚴厲打擊校園食品安全犯罪行為。(市場監管、公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健全學校飲用水安全長效機制。學校要加強對飲用水水質檢測,有專人對飲用水設備定期進行安全衛生巡查并做好巡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進行整改。定期組織開展學校飲用水安全聯合檢查;對采用自備井和二次供水的學校,要建立臺賬、定期檢查,督促學校全面落實飲用水安全保障措施,及時消除學校飲用水安全隱患。(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落實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進一步提高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伙房)供餐比例。健全并落實大宗食品采購、進貨查驗、加工制作等制度,確保學生營養餐質量安全。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監督管理。(教育、市場監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加強食源性疾病防控。加強食源性疾病監測與報告,織牢織密我省食源性疾病監測網絡。衛生行政部門督促轄區醫療、疾控機構做好食源性聚集性病例識別與上報工作,對于學?;驅W生群體食源性疾病病例,規范開展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學調查,及時向同級市場監管部門提交流行病學調查報告。加強人才隊伍培養。每年省疾控中心組織對全省市縣兩級疾控中心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培訓班,三年內完成全省所有縣區和地市疾控中心食品安全事故流調人員的技術培訓全覆蓋;同時省疾控中心每年舉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骨干培訓班(FSETP),從監測數據分析、樣品采集、質量控制和實驗室檢驗等專業領域,對市縣兩級食品安全技術人員開展為期3個月的全脫產培訓。(衛生健康部門負責)
(四)廣泛開展宣傳,加強校園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17.加強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宣傳教育。廣泛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通過主題班會、專題征文、知識競賽、演講比賽等喜聞樂見的形式,向師生有效傳遞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知識。對學校提供營養指導,倡導健康飲食理念。利用全民營養周、520學生營養日和食品安全宣傳周等主題宣傳活動的機會,通過門戶網站、官方微信等渠道,以及進校園等形式,廣泛開展師生的營養健康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識宣傳,倡導健康飲食理念。(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8.加強社會共治。健全學校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機制,暢通渠道,積極聽取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對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建議。引導新聞媒體真實、客觀報道學校食品安全狀況,客觀、公正開展輿論監督。具備條件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應建立家長委員會代表參與校園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機制。(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市場監管、公安、衛生健康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工作
各地市場監管、教育、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部門根據本方案,結合屬地實際,因地制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在本地區部署開展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
(二)扎實推進
根據本地區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方案,圍繞全面落實學校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和供餐單位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開展突出問題治理,及時發現問題隱患,研究采取解決辦法。堅持問題導向,適時調整工作重點,采取針對性措施,集中力量解決師生及家長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推動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深入開展。
(三)鞏固總結
針對突出問題整改情況,組織開展“回頭看”,保證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取得實效。對3年內發生過校園食品安全事件和學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地市及供餐單位、學校食堂,開展一次聯合檢查。對檢查中發現仍存在食品安全問題隱患的,掛牌督辦,逐一銷賬。認真總結工作成果,將成效好可復制、可推廣的措施和經驗,上升為工作制度或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校園食品安全涉及群體特殊、人數眾多,社會關注度高、容忍度低,輿情燃點低、發酵快、影響大。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校園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敏感性、復雜性、艱巨性,切實增強底線意識,將校園食品安全工作抓實抓細抓出成效。
(二)加強組織領導
各部門要定期研究校園食品安全工作,統籌推進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層層明確、逐級壓實校園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全力防范化解校園食品安全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校園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線。
(三)爭取政策支持
各部門要積極爭取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支持,推動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將校園食品安全納入黨政同責考核內容,定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健全長效機制,出臺制度措施,并在經費保障、人員配備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
(四)加強部門配合
各部門要健全定期會商、聯動執法等校園食品安全制度和長效機制,暢通溝通渠道,強化部門間工作通報和信息共享,共同研究解決問題,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五)及時報送信息
各部門要及時梳理總結工作中可復制、可推廣的好經驗好做法和先進典型,形成書面材料,報送至省市場監管局、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
2020年8月10日前,各市市場監管、教育、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部門上報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部署情況、具體聯絡員及聯系方式。每年7月15日、12月15日前,各部門要報送半年或全年工作總結和工作情況統計表。2022年12月25日前,報送3年工作總結。材料分別報送給對口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