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國慶”即將來臨,食品銷售進入旺季。為進一步督促食品銷售者落實主體責任,持續提升食品安全風險防控能力,切實保護“雙節”消費安全,商丘市要求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市局統一印制的食品銷售“十不準”宣傳海報,在全市食品銷售場所醒目位置張貼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食品銷售“十不準”明確規定:不準無證無照和超范圍經營食品;不準采購無合格證明或來源不明的食品;不準銷售“三無”食品;不準銷售過期食品;不準銷售無檢驗檢疫證明的畜禽肉;不準銷售假冒偽劣食品;不準銷售無中文標簽的進口食品;不準無健康證經營直接入口食品;不準未按儲藏溫度要求存放冷藏冷凍食品;不準未按“三防”要求銷售散裝食品。
月餅、糕點、酒類、肉及肉制品、奶、水果等是“雙節”期間的旺銷食品,商丘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建議廣大消費者在采購節令食品時對照食品銷售“十不準”“食品銷售四化建設風險防控清單”,明明白白消費,倒逼食品銷售者落實主體責任,助力食品安全監管效能提升,營造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