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市場監管局、教育局、公安局、衛健委:
為切實做好2023年秋季學校和幼兒園食品安全工作,嚴密防控學校食品安全風險,保障秋季學校食品安全和廣大師生身體健康,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等四部門印發的《關于切實加強2023年秋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市監食經發〔2023〕80號)要求,現就做好秋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開展自查,壓實主體責任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積極會同教育等部門,督促指導學校食堂、采取校外供餐的學校和校外供餐單位等學校食品安全三類市場主體,依法依規配齊配全食品安全員、食品安全總監及食品安全副校長(副園長)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依托“鄂食安”智慧監管平臺,按照三類市場主體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及其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要點(另行印發),督促指導學校食品安全三類市場主體全面開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糾行動,嚴格落實學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人員管理、進貨查驗、加工操作、留樣、信息公開等管理制度,強化學校、承包經營企業或受托經營企業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鄂食安”智慧監管平臺企業端鏈接:http://192.0.95.88:8080/hbzhscjg/login;
監管端鏈接:http://192.0.95.88:8080/hbzhscjg/sysdata/public/login_copy2/login.html?redirect_url=/?id=%E9%A6%96%E9%A1%B5。
二、強化行業督導,壓緊主管責任
(一)加強行業管理。各地教育部門要切實強化行業管理責任,加強對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督促學校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和學校相關負責人陪餐制度,嚴格執行《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辦法》,全面摸清本行政區域內學校供餐情況。各地教育部門要將學校食品安全工作作為學校落實安全風險防控職責的重要內容,納入當前責任督學重點工作,逐校加強工作指導和評價考核。
(二)嚴格招標管理。對采取校外集中供餐、承包經營或委托經營的學校食堂,各地教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學校嚴格按照招投標程序統一組織招標,督促學校建立完善校外集中供餐、承包經營或委托經營準入、考核評價和退出管理機制。強化考核和督導,對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不到位、多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校外供餐單位、承包經營企業或受托經營企業,要及時終止合同(協議)。
(三)加強環境治理。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教育部門要督促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對食堂環境和蟲鼠害進行專項治理。加強防蟲防鼠防蠅設備設施的檢查,定期維護更新,堵塞設施漏洞;改善老舊設備和硬件設施,加強食堂的通風道、排煙道、下水道等區域防鼠網的設置和維護,加大下水道、排污管內殘留食品的清潔力度和清理頻次。
三、突出監管重點,壓細監管責任
(一)加強學校及學校周邊監督檢查。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積極會同教育等部門,依托“鄂食安”智慧監管平臺,組織對學校食堂、采取校外供餐的學校和校外供餐單位開展全覆蓋監督檢查。針對學校周邊食品經營者,加強日常監管和巡查,督促食品經營者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對學校周邊不得設置售酒網點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規定,不得經營違背公序良俗、不利青少年身體健康的食品,全面防控學校及校園周邊食品安全隱患。要加強學校及學校周邊食品監督抽檢,對發現的食品安全問題、隱患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對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檢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罰,切實把學校食品安全監管責任落實到位。
(二)開展專項排查整治行動。要結合學校食堂承包企業食品安全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和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問題專項治理行動,重點檢查學校食堂設施設備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承包經營企業或受托企業是否取得相應經營資質,是否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履行食品安全責任,是否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深度嵌入企業日常管理,是否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各項制度,是否規范全過程操作。對發現的食品安全問題和隱患要建立問題清單,實行臺賬管理,限期及時整改。
四、推動協同共治,加強宣傳引導
(一)強化宣傳教育。各地教育部門要會同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知識宣傳力度,開展多形式的食品安全科普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教育,提升學生食品安全意識和健康素養。根據年齡和生長發育特點,避免提供高鹽、高油及高糖的食品,確保營養均衡。倡導學校食堂按需供餐,通過采取小份菜、半份菜、套餐、自助餐等方式,制止餐飲浪費。
(二)強化協調聯動。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與教育、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以及包保干部的協調聯動,加強信息共享,進一步提升風險防控能力。各地公安機關要依法及時受理并立案偵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嚴厲打擊學校及學校周邊食品安全犯罪行為。各地各有關部門要不斷完善學校及學校周邊食品安全齊抓共管機制,強化聯動執法,形成監管合力,嚴防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三)強化社會監督。進一步擴大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覆蓋率,通過信息平臺向學生家長展示學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單位后廚狀況,不斷強化社會監督。暢通12315投訴舉報熱線,及時受理處理學生家長投訴,積極化解矛盾糾紛,依法查處違法案件。提升輿情應對處置能力,加強日常輿情監測,快速核查輿情反映的問題,依法穩妥回應輿論關切。
請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市場監管局于2023年11月7日前將有關工作情況和《湖北省秋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匯總表》(詳見附件)報送省市場監管局餐飲監管處、省教育廳學校后勤工作辦公室、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省衛健委食品處。
聯系人:省市場監管局餐飲監管處余波,電話:027—87256139;
省教育廳學校后勤工作辦公室董強,電話:027—87328193;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張智勝,電話:027-67128586;
省衛健委食品處唐平。
湖北省教育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