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導用餐實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6月29日,廣州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三十八次會議對《廣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進行三審,條例增加了上述相關內容。
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鄧成明介紹,此前經過常委會會議的兩次審議,原本決定將條例提請市十五屆人大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由于疫情原因,大會會期縮減,《廣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法規案改由本次常委會會議進行第三次審議。此前,常委會征求了各方面意見建議。
有意見認為,應當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工作增加防治疾病傳染和保護野生動物的相關內容。法制委員會采納了相關意見。
此前,一些地區的地方性法規中規定,患有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時,應當佩戴口罩。
《廣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在關于“公共秩序文明規范”的條文中明確,“公民應當尊重社會公德,遵循公共場所文明禮儀,自覺遵守下列規定:患有傳染性疾病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傳染他人。”
條例還增加了倡導綠色理念的相應內容,倡導用餐實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
有意見認為,此次抗擊疫情的工作中暴露出很多不配合社區正當管理的不文明現象,應當增加相關文明行為要求。法制委員會同意這一意見,在條例中進行了明確。
三審稿在關于社區公共文明規范的條款中增加了相應內容。具體表述為:“單位和個人應當共同維護社區公共文明,鄰里和睦、友愛互助,自覺遵守下列規定:遵守社區居民公約、管理規約,配合社區工作者、物業服務企業依照有關規定開展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此外,針對外賣、快遞等行業的亂象,三審稿在“交通文明規范”中特別規定,快遞、外賣等物流配送企業應當建立企業內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從業人員交通安全教育,消除使用車輛的安全隱患,快遞、外賣等物流配送從業人員應當遵守交通安全規范,不得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魏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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