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核查學校幼兒園及煤礦職工食堂的經營主體資格,嚴把許可關,嚴厲打擊和查處無證、超期未換證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二是嚴查經營場所環境衛生。要求餐飲服務經營必須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餐飲服務通用衛生規范(GB31654-2021)》等法律法規對從業人員、經營場所、設施設備、貯存條件等的要求。三是對食堂所有食品和食品添加劑進行核查,并督促其對所用的工用具、容器、餐飲具進行全面、徹底的清洗消毒。四是強化日常監督檢查,督促學校幼兒園及煤礦職工食堂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和各項工作制度,嚴把從業人員健康關、進貨查驗關、原輔料貯存關、加工制作關、餐廚廢棄物處理關,堅決杜絕從業人員帶病帶傷作業、使用過期變質等不合格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餐飲浪費等違法違規行為,全力保障廣大師生和煤礦職工就餐安全和營養健康,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截至目前,共計檢查學校食堂2家、幼兒園食堂1家、煤礦職工食堂2家,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2份,立案調查1起。通過此次檢查,推動了學校幼兒園及煤礦職工食堂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和各項制度的落實,培養了廣大師生和煤礦干部職工良好飲食習慣,增強了食品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此項工作仍在進一步開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