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深化“校地協同、醫教聯合”工作機制落實,近期,市教委市衛健委聯合印發《北京市中小學選聘衛生健康副校長工作實施方案》,切實增強學校衛生工作力量,在全市范圍內推動衛生健康副校長工作落地見效,努力構筑更加強大和安全的校園健康屏障。
方案指出,衛生健康副校長履職期間協助校長指導學校開展衛生與健康教育相關工作,工作職責包括:指導學校依照法律法規落實學校衛生工作,指導學校提升公共衛生應急處置能力,促進學生健康管理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健康宣教,按照學校需求協調醫療衛生資源指導學校開展其他衛生與健康教育相關工作。
方案指出,衛生健康副校長要加強對學校校醫或保健教師工作的指導,定期參加學校行政例會,參與研究學校衛生管理、健康校園建設、愛國衛生運動等工作;協調推動學校健全完善傳染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和應急協作體系,定期指導學校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演練,提升師生防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和應對突發事件自救互救能力;協助學校對學生近視、肥胖、脊柱側彎等健康問題提出工作建議,定期到學校現場指導衛生相關工作,關注學生用眼衛生、學生心理健康、學校環境衛生等重點工作的落實;定期組織召開健康相關工作座談會或知識講座,為中小學校醫、保健教師等學校衛生工作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衛生健康副校長由衛健行政部門推薦或者委派,經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學校聘任,在學校兼任副校長職務。各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學校按照就近便利、精準有效的工作原則,從區級人員庫中自主或者根據統一安排選聘衛生健康副校長。鼓勵學校所在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領導班子成員或屬地疾控部門、轄區內公立醫院等單位符合條件的業務骨干擔任衛生健康副校長。
下一步,市教委將會同市衛生健康委進一步明確衛生健康副校長工作要求,制定統一培訓標準,推動衛生健康副校長規范有序開展工作。各區也將強化培訓和評價考核,推動此項工作形成長效機制,確保衛生健康副校長發揮最大作用和優勢,更好地守護學生健康成長。
方案指出,衛生健康副校長履職期間協助校長指導學校開展衛生與健康教育相關工作,工作職責包括:指導學校依照法律法規落實學校衛生工作,指導學校提升公共衛生應急處置能力,促進學生健康管理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健康宣教,按照學校需求協調醫療衛生資源指導學校開展其他衛生與健康教育相關工作。
方案指出,衛生健康副校長要加強對學校校醫或保健教師工作的指導,定期參加學校行政例會,參與研究學校衛生管理、健康校園建設、愛國衛生運動等工作;協調推動學校健全完善傳染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和應急協作體系,定期指導學校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演練,提升師生防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和應對突發事件自救互救能力;協助學校對學生近視、肥胖、脊柱側彎等健康問題提出工作建議,定期到學校現場指導衛生相關工作,關注學生用眼衛生、學生心理健康、學校環境衛生等重點工作的落實;定期組織召開健康相關工作座談會或知識講座,為中小學校醫、保健教師等學校衛生工作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衛生健康副校長由衛健行政部門推薦或者委派,經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學校聘任,在學校兼任副校長職務。各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學校按照就近便利、精準有效的工作原則,從區級人員庫中自主或者根據統一安排選聘衛生健康副校長。鼓勵學校所在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領導班子成員或屬地疾控部門、轄區內公立醫院等單位符合條件的業務骨干擔任衛生健康副校長。
下一步,市教委將會同市衛生健康委進一步明確衛生健康副校長工作要求,制定統一培訓標準,推動衛生健康副校長規范有序開展工作。各區也將強化培訓和評價考核,推動此項工作形成長效機制,確保衛生健康副校長發揮最大作用和優勢,更好地守護學生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