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吉林省市場監管廳召開落實校園食品安全責任集體約談會,對全省市(州)局和校外供餐單位共117名負責人進行了集體約談,推動校園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落地落實,確保春季學期校園食品安全。
約談會要求,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食安委和市場監管總局兩個文件精神,細化完善包保和督導工作機制,督促嚴格執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管理制度,推動“兩個責任”在校園食品安全領域落地見效;要按照市場監管總局會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公安部印發的《關于做好2023年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春季學期對屬地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周邊食品經營者開展全覆蓋監督檢查,加大對受新冠疫情影響、較長時間停止校園餐食供應單位的監督指導力度,及時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風險。
約談會強調,學校和校外供餐單位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依法配備食品安全總監,建立主要負責人負總責,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分級負責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嚴把從業人員管理關、原輔材料購進質量安全關、環境衛生控制關、加工制作過程關、餐飲具清洗消毒關、分餐配送關,深入開展校園反食品浪費宣傳教育,對未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和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單位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約談會提出,省政府食安委將部署開展校園食品安全提升年專項行動,全省市場監管部門要會同教育部門落實好即將出臺的《關于加強學校集中用餐工作的指導意見》《吉林省中小學校食堂管理實施細則》《吉林省高校食堂管理實施細則》《吉林省校外供餐單位管理細則》和有關學校食堂具體管理制度,在春秋開學季、“兩考”期間對校園食品安全開展2次以上全覆蓋專項檢查,采取“四不兩直”方式對校園食品安全監管責任、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持續推進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提質擴面,年底前實現全省中小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全覆蓋,加快提升全省校園食品安全綜合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