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壓實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提升學校食品安全治理效能,襄陽市食品藥品安全辦嚴格落實有關要求,在食品安全副校長選聘、培訓、考核、監督等方面實行全流程管理。截至目前,全市1419所學校全部配齊食品安全副校長,進一步筑牢了校園食品安全防線。
明確執行范圍,做到全域覆蓋。
聘任食品安全副校長(以下簡稱食安副校長)做到全覆蓋,不落一校,明確為全市范圍內的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
要求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深入調研,統籌做好轄區學校食安副校長聘任、管理與登記備案工作。
明確選聘條件,壓實主體責任。
食安副校長是指經學校校長聘任、協助校長落實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開展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及宣傳教育等工作的人員。
明確要求食安副校長必須是該校領導班子成員,要求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有較豐富的食品安全法律專業知識與管理經驗,了解和關心學生食品安全與身體健康成長規律,具有較強溝通交流和組織協調能力。
明確任職要求,確保履職到位。
學校食安副校長由該校校長聘任,聘書模板由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定,學校校長頒發聘書,聘期一般為三年,并在學校食堂顯著位置公示照片、姓名及聯系方式。
要求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組織開展食安副校長任前專項培訓,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
明確部門職責,凝聚監管合力。
聯合多部門建立學校食安副校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統籌指導學校開展食安副校長的聘任、管理與獎懲工作。教育部門負責統籌制定食安副校長聘任計劃,建立擬聘任人員動態管理數據庫。
市場監管部門要強化學校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城管部門要在油煙分離器安裝使用上加強監管。將學校食安副校長管理工作納入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范圍,各相關部門加強對學校食品安全和食安副校工作的培訓檢查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