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公安廳印發了《關于常態化開展打擊整治危害校園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吨笇б庖姟饭卜譃榭傮w要求、工作措施、工作要求三大部分,對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青海省常態化開展打擊整治危害校園食品安全違法犯罪工作目標任務、重點工作、措施要求等作出安排部署,是青海省公安機關落實“四個最嚴”要求,依法懲治危害校園食品安全安全違法犯罪,筑牢校園食品安全屏障的總規性文件。
《指導意見》指出,要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進一步健全完善保障食品安全機制體系,通過常態化打擊整治,嚴打危害青少年身體健康的違法犯罪,嚴查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取締存在較大食品安全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聯合行業主管部門引導 “四小”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小作坊、小餐飲、小攤販、小超市)規范生產經營,進一步規范校園及周邊食品生產經營秩序,凈化飲食消費環境,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切實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指導意見》重點任務,要把源頭治理作為打擊整治危害校園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治本之策,堅持常態化滾動排查整治,同步開展暗訪抽檢和聯合執法檢查,依法嚴厲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全力化解各類風險隱患;對校園食堂及周邊食品經營戶原料采購、食品儲存、食品添加劑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樣及餐廚廢棄物管理是否符合規范要求等方面開展隨機抽查,重點打擊使用“地溝油”“瘦肉精”“病死豬”“毒奶粉”等嚴重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重點對校園內及周邊食品小經營店、流動攤販、小超市等經營場所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檢驗合格證,索證索票等方面開展隨機抽查,重點打擊制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質食品、未經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肉類食品、宣稱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無”食品、“山寨”食品、商標侵權食品、劣質食品、過期食品等違法犯罪行為;聚焦重點企業,對學生餐配送企業、校外托管機構、培訓機構從業人員健康情況、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經營許可、索證索票、餐具消毒、原材料供應等方面隨機抽查,重點打擊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保健食品,制售病死肉、過期食品,制售不合格餐具包材等危害校園食品安全犯罪活動。
《指導意見》強調,要加強同衛生健康、市場監管、教育等部門銜接聯動,針對校園食堂及周邊食品經營活動全面進行“地毯式”排查,要深入調查獲取深層次、高質量的案件線索,實施深度打擊;對前期破獲的危害食品藥品安全案件進行梳理深挖,進一步拓寬打擊的廣度、提升打擊的精度、加大打擊的力度;堅持打擊與宣傳、辦案與普法同向發力、同頻共振,常態化運行舉報平臺,充分發揮網絡新媒體、融媒體宣傳作用,激發群眾檢舉揭發危害校園食品安全犯罪熱情;揭露危害校園食品安全犯罪的表現形式和危害本質,跟進報道打擊整治成效戰果,充分展現公安機關依法打擊整治危害校園食品安全犯罪的決心和成效。
《指導意見》要求,要充分認識校園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嚴峻性、緊迫性,扎扎實實推進打擊整治危害校園食品安全違法犯罪各項任務措施,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按照相關規定,從重從嚴,堅決予以打擊整治;對打擊整治危害校園食品安全違法犯罪工作中發現的各類問題,要主動對接溝通,認真研究解決,整合力量,提高效率,妥善解決好打擊整治危害校園食品安全違法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確保打擊整治工作取得扎實成效;緊密結合“昆侖”“掃黑除惡”等專項行動,強化對維護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把校園食品安全檢查作為食品安全工作督導的重要內容,加強統籌協調,細化工作任務,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得到有效落實,廣泛征詢社會各界對打擊整治危害校園食品安全違法犯罪工作的意見建議,充分調動全社會力量和資源,形成各方各盡其責、齊抓共管、合力共治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