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學校(含幼兒園)、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
按照《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強校園餐飲食品安全風險管控工作,嚴防校園餐飲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廣大師生“舌尖上的安全”,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提示如下:
一、學校(含幼兒園)要全面落實校園餐飲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1.全面落實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將校園餐飲食品安全作為學校重點工作,定期進行專題研究。
2.建立健全校園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機構,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3.建立校園餐飲食品安全檢查制度。校長(園長)要參加食品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立即督促整改;發現的重大食品安全隱患,要及時采取控制措施并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報告。
4.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應當有中小學學校、幼兒園的相關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記錄,及時發現和解決集中用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5.具備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食堂原則上采用自營方式供餐。學校(含幼兒園)引入社會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經營學校食堂的,應當以招投標等方式公開選擇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能夠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社會信譽良好的餐飲服務單位或者符合條件的餐飲管理單位。從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訂餐的,要選擇有食品經營許可、信譽良好、具備供餐能力的供餐單位。
二、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要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機構,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2.從業人員每學期開學前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
3.強化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考核,不斷提升保障食品安全能力和水平。
4.嚴格落實原料采購、加工制作、餐具洗消保潔、工用具及設備清洗消毒、成品分裝和配送運輸等關鍵環節的控制要求。
5.每周開展食品安全自查,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和隱患,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確保整改到位,并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告,發現重大隱患要立即報告。
三、充分發揮膳食委員會監督作用
學校(含幼兒園)要成立由師生代表、家長代表組成的膳食委員會,明確膳食委員會工作內容、工作原則、工作制度。強化對校園餐飲食品安全的監督,有序組織家長代表對校園餐飲食品安全進行檢查,提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質量。每學年組織開展一次全面的師生膳食滿意度調查,收集全校師生及學生家長代表的意見和建議,評估滿意度。
各相關單位要認真落實上述提示內容,全力保障校園餐飲食品安全。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校園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嚴格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日常監督檢查表》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隱患問題,督促整改并及時復查整改結果。同時結合群眾投訴舉報、輿情反映,依法嚴肅查處各類涉校園餐飲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對違法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將公開曝光、予以嚴懲。
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