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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西安市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22-09-06  來源: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核心提示:8月30日,《西安市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作為未來十年西安市兒童發展的行動綱領正式發布實施。這是西安市政府制定和頒布的第四輪兒童發展規劃,將為西安市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權利的實現提供重要保障。
西安市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
序 言
    兒童是國家的未來和民族的希望。堅持兒童優先原則,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是建設幸福家庭、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西安建設國家中心城市和具有歷史文化特色的國際化大都市的必然要求。
    為落實中國兒童發展綱要和陜西省兒童發展規劃,西安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實施了三個周期的兒童發展規劃,為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權利的實現提供了重要保障?!段靼彩袃和l展規劃(2011—2020年)》實施以來,我市兒童事業全面發展,在健康、教育、福利、社會環境、法律保護等領域確定的主要目標完成情況良好。兒童生命健康管理水平提升,死亡率持續下降,出生預防與監管體系更加完善,疫苗接種率鞏固在較高水平;兒童教育全面提質,學前教育基本普及普惠,義務教育持續鞏固,殘疾兒童受教育得到保障,高中階段教育水平提高,中等職業教育規范有序;兒童福利得到保障,基本醫療保險基本全覆蓋,農村中小學營養改善計劃全面實施,殘疾兒童專業康復能力明顯提高;兒童成長社會環境家庭環境更加優化,家長素質和家庭教育水平持續提高,兒童文化產品更加豐富健康;兒童法律保障堅實有力,女童生存權得到有效保護,中小學普法教育全覆蓋,預防和控制兒童違法犯罪成果顯著。全市兒童共享了深入實施兒童發展規劃的豐碩成果。
    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約,我市兒童事業發展仍然存在不平衡不充分問題。貫徹兒童優先原則的理念需要更突出;兒童思想引領需要再增強;0~3歲兒童的早期發展需要再加力;面向特殊兒童、困境兒童的社會福利需要更精準;保障兒童權利的法治建設需要再推進;兒童發展的城鄉、區域和群體之間差距需要再縮??;基層兒童保護和服務機制需要更健全等。兒童事業發展使命艱巨、任重道遠。
    未來十年是西安全面建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競爭力的國家中心城市和具有歷史文化特色的國際化大都市的關鍵十年,為兒童事業高質量發展帶來新的歷史機遇。必須要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全方位推行兒童優先原則,科學規劃兒童事業發展的新目標新任務,全面提高兒童綜合素質,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引領全市兒童勇擔新使命,建功新時代。
    依照《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和《陜西省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確定的主要目標,依據《西安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對兒童事業的總體要求,結合西安市兒童發展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劃。本規劃所稱兒童是指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兒童發展道路,堅持和完善最有利于兒童、促進兒童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優化兒童發展環境,保障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權利,全面提升兒童綜合素質,為西安新時代高質量發展奠定堅實的人才基礎。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兒童事業發展的正確政治方向,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于兒童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切實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兒童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
    2.堅持兒童發展優先。在出臺法規政策、編制規劃、配置資源、部署工作中重視并優先考慮兒童的利益和發展需求。
    3.堅持兒童全面發展。尊重兒童的人格尊嚴,遵循兒童身心發展特點和規律,保障兒童身心健康,促進兒童在德智體美勞各方面全面發展。
    4.堅持兒童平等發展。消除對兒童一切形式的歧視,保障所有兒童平等享有發展權利和機會。
    5.堅持推動兒童參與。尊重兒童主體地位,鼓勵和支持兒童參與家庭、社會和文化生活,創造有利于兒童參與的社會環境。
    (三)總體目標
    保障兒童權利的法規政策更加健全,促進兒童發展的工作機制更加完善,兒童優先原則成為社會共識并得到深入落實,城鄉、區域、群體之間的兒童發展差距明顯縮小。兒童享有更加均等和優質的基本公共服務,享有更加普惠和優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諧友好的家庭和社會環境。兒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環境、法律保護等領域的權利進一步實現,思想道德素養和全面發展水平顯著提升,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增強。全市廣大兒童在德智體美勞各方面全面發展,成為勇擔新使命,建功新時代的合格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未來十年,西安市兒童事業發展在全省處于率先發展水平,兒童事業發展和西安國家中心城市、具有歷史文化特色的國際化大都市發展定位相匹配,西安成為兒童生存發展的幸福之城、文明之城、友好之城。
    二、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保障措施
    (一)兒童與健康
    主要目標:
    1.覆蓋城鄉的兒童健康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兒童醫療保健服務能力明顯增強,兒童健康水平不斷提高。
    2.普及兒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兒童及其照護人健康素養水平。
    3.新生兒、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控制在3.0‰、5.0‰和6.0‰以下。
    4.構建完善覆蓋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兒和兒童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預防和控制出生缺陷。
    5.兒童常見疾病和惡性腫瘤等嚴重危害兒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
    6.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以街道(鎮)為單位保持在95%以上。
    7.促進城鄉兒童早期發展服務供給,普及兒童早期發展的知識、方法和技能。
    8.5歲以下兒童貧血率和生長遲緩率分別控制在10%和5%以下。兒童超重、肥胖上升趨勢得到有效控制。
    9.兒童新發近視率明顯下降。小學生近視率降至38%以下,初中生近視率降至60%以下,高中階段學生近視率降至70%以下。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覆蓋率達到90%以上。
    10.增強兒童體質。中小學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優良率達到60%以上。
    11.增強兒童心理健康服務能力,提升兒童心理健康水平。
    12.適齡兒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兒童性健康服務可及性明顯提高。
    策略措施:
    1.優先保障兒童健康。將兒童健康理念融入經濟社會發展政策,兒童健康主要指標納入政府目標和責任考核。完善涵蓋兒童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加強兒童醫療保障政策與公共衛生政策銜接。加大對兒童醫療衛生與健康事業的投入力度,支持農村地區兒童健康事業發展,逐步實現婦幼健康服務均等化。建設統一的婦幼健康信息平臺,推動婦幼健康信息平臺與電子健康檔案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完善婦幼健康統計調查制度,推進“互聯網+婦幼健康”服務模式,完善婦幼健康大數據,加強信息互聯共享,實現兒童健康全周期全過程管理和服務的信息化、智能化。積極開展兒童健康綜合發展示范縣創建活動。
    2.完善兒童健康服務體系。完善市、區縣級兒童醫療保健服務網絡,以婦幼保健機構、兒童醫院和綜合醫院兒科為重點,統籌規劃和配置區域內兒童健康服務資源。市級婦幼保健機構達到三級標準,新城、碑林、蓮湖、雁塔、灞橋、未央婦幼保健機構達到標準化,閻良、臨潼、長安、高陵、鄠邑、藍田、周至婦幼保健機構達到二級標準。全力支持市兒童醫院建設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每千名兒童擁有兒科執業(助理)醫生達到1.12名、床位增至3.17張。健全以區縣婦幼保健機構為龍頭,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樞紐,村衛生室為基礎的基層兒童保健服務網絡,每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至少配備1名提供規范兒童基本醫療服務的全科醫生,至少配備2名專業從事兒童保健的醫生。完善兒童急救體系。加快兒童醫學人才培養,提高全科醫生的兒科和兒童保健專業技能,提高兒科醫務人員薪酬待遇。
    3.加大兒童健康知識宣傳普及力度。強化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是兒童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依托家庭、社區、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加大科學育兒、預防疾病、及時就醫、合理用藥、合理膳食、應急避險、心理健康等知識和技能宣傳普及力度,促進兒童養成健康行為習慣。構建全媒體健康知識傳播機制,發揮健康科普專家作用,推進醫療機構規范設置孕婦學校和家長課堂,鼓勵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相關社會組織等開展健康科普活動。預防和制止兒童吸煙(含電子煙)、酗酒等不良行為,保護兒童遠離毒品。
    4.保障新生兒安全與健康。深入實施危重新生兒篩查與評估、高危新生兒專案管理、危急重癥救治、新生兒死亡評審等制度。加強新生兒規范化訪視工作,新生兒訪視率保持在90%以上。完善醫療機構產科、新生兒科質量規范化管理體系,加強新生兒保健??平ㄔO。依托現有機構加強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建設,強化危重新生兒救治保障。
    5.加強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建立多部門聯動防治出生缺陷的工作機制,落實出生缺陷三級防治措施,加強知識普及和出生缺陷防控咨詢,推廣婚姻登記、婚育健康宣傳教育、生育指導“一站式”服務。強化婚前孕前保健,加強生育風險咨詢、評估與指導,提升產前篩查和診斷能力,推動圍孕期、產前產后一體化和多學科診療協作,規范服務與質量監管。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范圍,建立篩查、陽性病例召回、診斷、治療和隨訪一體化服務模式,促進早篩早診早治。持續開展跨部門有效銜接,做好以視力、聽力、肢體、智力及孤獨癥五類殘疾為重點的0~6歲兒童殘疾篩查、診斷、康復救助等服務。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網絡,加強出生缺陷監測,促進出生缺陷防治領域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
    6.加強兒童保健服務和管理。加強兒童保健門診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提升兒童保健服務質量。扎實開展0~6歲兒童健康管理工作,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和7歲以下兒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提高兒童康復服務能力和水平。增強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的常見病預防保健能力,按標準配備校醫、幼兒園及托育機構衛生保健人員和必要保健設備。加強對孤兒、流動兒童、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等重點人群的健康管理。
    7.強化兒童疾病防治。以早產、低出生體重、貧血、肥胖、心理行為異常、視力不良、齲齒等兒童健康問題為重點,推廣兒童疾病防治適宜技術,建立早期篩查、診斷和干預服務機制。加強兒童口腔保健,12歲兒童齲患率控制在25%以內。加強兒童重大傳染性疾病、新發傳染病管理以及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嬰阻斷工作。完善兒童血液病、惡性腫瘤等重病診療體系、藥品供應制度、綜合保障制度。加強兒童罕見病管理。推廣應用中醫兒科適宜技術。
    8.加強兒童免疫規劃疫苗管理和預防接種。維持較高水平的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加強預防接種管理。落實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相關政策。
    9.加強兒童早期發展服務。建立健全多部門協作的兒童早期發展工作機制,開展涵蓋良好健康、充足營養、回應性照護、早期學習、安全保障等多維度的兒童早期發展綜合服務。加強對家庭和托育機構嬰幼兒早期發展的指導服務。促進兒童早期發展服務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探索推廣入戶家訪指導等適合農村兒童、困境兒童的早期發展服務模式。
    10.改善兒童營養狀況。關注兒童生命早期1000天營養,開展孕前、孕產期營養與膳食評價指導。實施母乳喂養促進行動,強化愛嬰醫院管理,加強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母嬰設施建設與管理,6個月內嬰兒純母乳喂養率達到55%以上。普及為6月齡以上兒童合理添加輔食的知識技能。開展兒童生長發育監測和評價,加強個性化營養指導,保障兒童充足營養。加強食育教育,引導科學均衡飲食、吃動平衡,預防控制兒童超重和肥胖。加強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的營養健康教育和膳食指導。繼續宣傳普及碘缺乏病防治知識。加強對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的監督管理。
    11.有效控制兒童近視。實施兒童近視綜合防控,開展分級分類視力健康服務與管理,推進近視綜合干預。加強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工作,推動建立兒童視力電子檔案。減輕學生學業負擔,監督學生做好眼保健操,糾正不良讀寫姿勢。保障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室內采光、照明和課桌椅、黑板等達到規定標準。指導家長掌握科學用眼護眼知識并引導兒童科學用眼護眼。教育兒童按需科學規范合理使用電子產品。確保兒童每天接觸戶外自然光不少于1小時。
    12.增強兒童身體素質。推進陽光體育運動,開足開齊體育與健康課。保障兒童每天至少1小時中等及以上強度的運動,培養兒童良好運動習慣。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完善學生健康體檢和體質監測制度。鼓勵公共體育場館設施免費或優惠向周邊學校和兒童開放,落實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在課余和節假日向學生開放政策,支持學校向體育類社會組織購買課后體育服務。進一步加大戶外運動、健身休閑等配套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合理安排兒童作息,保證每天睡眠時間小學生達到10小時、初中生達到9小時、高中生達到8小時。
    13.加強兒童心理健康服務。健全兒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詢服務、評估治療、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務網絡。中小學校配備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逐步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測評,建立“一生一策”的心理成長檔案。積極開展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培養兒童珍愛生命意識和自我情緒調適能力。關注和滿足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心理發展需要。提高教師、家長預防和識別兒童心理行為異常的能力,加強兒童醫院、精神??漆t院和婦幼保健機構兒童心理咨詢及專科門診建設。大力培養兒童心理健康服務人才。
    14.為兒童提供性教育和性健康服務。引導兒童樹立正確的性別觀念和道德觀念,正確認識兩性關系。將性教育納入基礎教育體系和質量監測體系,增強教育效果。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根據兒童年齡階段和發展特點開展性教育,加強防范性侵害教育,提高兒童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促進學校與醫療機構密切協作,提供適宜兒童的性健康服務,保護就診兒童隱私。設立兒童性健康保護熱線。
    15.加強兒童健康領域科研創新。圍繞兒童重大疾病預防、診斷、治療、康復和健康管理開展基礎和應用研究。加強兒科科技創新基地、平臺建設。鼓勵兒童用藥研發生產,加快兒童用藥申報審批工作。完善兒童臨床用藥規范,藥品說明書明確表述兒童用藥信息。根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中兒童基本藥物目錄,及時更新兒童禁用藥品目錄。推動兒童健康科技國際國內交流合作。
    (二)兒童與安全
    主要目標:
    1.減少兒童傷害致死和致殘率,兒童傷害死亡率以2020年數據為基數下降20%。
    2.消除溺水隱患,兒童溺水死亡率持續下降。
    3.預防和減少兒童道路交通傷害,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兒童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4.減少兒童跌倒、跌落、燒燙傷和中毒等傷害的發生、致殘和死亡。
    5.兒童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6.提升兒童用品質量安全水平。
    7.預防和制止針對兒童一切形式的暴力。
    8.預防、減少和有效處置校園欺凌,提高對校園欺凌的綜合治理能力。
    9.預防和干預兒童網絡沉迷和手機成癮,有效治理不良信息,保護兒童個人信息安全。
    10.建立和完善兒童遭受意外和暴力傷害的監測報告機制。
    策略措施:
    1.建立健全兒童傷害防控工作體系。構建和完善政府主導、多部門合作的兒童傷害防控工作機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兒童傷害防控。制定實施市、區縣兒童傷害防控行動計劃。探索創新并大力推廣兒童傷害防控適宜技術,優先制定實施針對留守兒童、流動兒童、困境兒童的傷害防控措施。完善兒童傷害防控的警校聯動機制和家庭、學校、社區協同合作機制。加大兒童傷害防控的執法力度。
    2.創建兒童安全環境。采取宣傳教育、改善環境、加強執法、使用安全產品、開展評估等策略,樹立兒童傷害可防可控意識,創建有利于兒童成長的安全環境。落實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相關企業、社會組織等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完善各類兒童教育機構、未成年人活動公共場所的安全風險防范化解機制。
    3.預防和控制兒童溺水事故。加強河流、湖泊、池塘、水庫、濕地等安全警示和安全巡查。加強開放性水域、水上游樂場所、船只等安全管理并配置適用于兒童的應急救援裝備。加強寒暑假和其他節假日對危險水體、重點場所的溺水隱患排查和溺水事故防范。加大家庭、學校、社區開展兒童防溺水和應急救助知識教育力度,普及兒童游泳及水上安全技能,教育和引導兒童牢固樹立防溺水安全意識,遠離危險水體,使用安全游泳場所。
    4.預防和控制兒童道路交通傷害。城市道路等規劃及建設要優先保障兒童出行安全。完善兒童交通安全防護用品標準,加強生產和銷售監管。私家車、家用電動車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推廣使用兒童步行及騎乘非機動車反光標識。持續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完善校園周邊學生交通安全設施,依法依規加強校車管理。兒童監護人(看護人)和學校對兒童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普法教育,培養兒童養成良好交通行為習慣。
    5.預防和減少兒童跌倒、跌落、燒燙傷、觸電、中毒傷害及動物咬傷、自然災害、設施設備傷害等。倡導安全家裝,消除環境危險因素,推廣使用窗戶護欄、窗口限位器等防護用品,減少兒童跌倒、跌落。教育兒童遠離火源,引導家庭分隔熱源,安全使用家用電器、燃氣等,推廣使用具有兒童保護功能的家用電器燃氣具,預防兒童燒燙傷及觸電。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包裝,提升兒童監護人(看護人)對農藥、醫藥、日用化學品及易燃易爆品等的識別及保管能力,避免兒童誤食、誤用。提升監護人(看護人)對嬰幼兒有效照護能力,預防嬰幼兒窒息。大力普及海姆立克急救法。規范犬類管理及寵物飼養,預防兒童被動物咬傷或傷害。加強防災減災教育,提高兒童及其監護人(看護人)針對地震、火災、水災、踩踏等災害性、突發性事件的防災避險技能。引導兒童正確使用電動扶梯、旋轉門、自動開關門、地鐵復合門等設施設備。
    6.加強兒童食品安全監管。強化嬰幼兒配方乳粉和輔助食品安全監管,加大嬰幼兒乳粉產品抽檢監測和不合格食品處罰力度。加強進口嬰幼兒乳粉管理。加大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檢測、監管和處罰力度。落實中小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食品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消除兒童集體用餐各環節食品安全隱患,加強校內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加大農村食品安全治理力度。
    7.預防和減少兒童用品引發的兒童傷害。加大兒童用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嚴格執行兒童用品強制性國家標準,完善產品安全警示標識,加強兒童用品行業自律。對部分兒童用品依法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持續開展兒童用品質量安全守護行動,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鼓勵消費者依法投訴舉報產品安全問題。加強對產品造成兒童傷害的信息監測、分析、監督檢查,配合省級部門開展缺陷產品召回工作。強化校園學生用品安全管理,杜絕“毒跑道”“毒校服”。保障兒童公共活動設施區域大型游樂設施安全。
    8.預防和禁止針對兒童的暴力傷害。強化政府、社會、學校、家庭、網絡、司法等兒童保護責任,建立防控兒童暴力傷害多部門合作工作機制,健全各級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平臺,落實兒童暴力傷害發現、報告、干預機制。落實法律規定的未成年人權益受侵害后的強制報告制度,鼓勵公眾依法勸阻、制止、檢舉、控告針對兒童的暴力行為。
    9.提高對兒童遭受意外和暴力傷害的緊急救援、醫療救治、康復服務水平。廣泛宣傳兒童緊急救援知識,提升監護人(看護人)、兒童教育保育工作者緊急救援技能。完善公共場所急救設施配備,完善緊急醫學救援網絡建設,加強兒童傷害院前急救設備設施配備,實現院前急救與院內急診的有效銜接。加強康復機構為兒童服務的能力建設,提高兒童醫學救治以及康復服務的效率和水平。
    10.加強對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完善落實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多部門合作工作機制。加強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健全人格和社會交往能力。嚴格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學生欺凌早期預警、事中處理、事后干預等工作機制。普及防治學生欺凌知識和反欺凌技能,提高教職員工、家長、學生對學生欺凌的預防和處置能力。依法依規調查和處置欺凌事件,發揮教育懲戒作用。強化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將學生欺凌專項治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1.加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落實政府部門、互聯網企業、學校、家庭、社會兒童網絡保護責任,保障兒童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加強網絡監管和治理,完善和落實網絡信息監測、識別、舉報、處置制度,依法懲處利用網絡散布價值導向不良的信息、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為。網絡游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不得為未滿十六周歲兒童提供網絡直播賬號注冊。加強網絡語言文明教育,堅決遏阻庸俗暴戾網絡語言傳播。實施國家統一的未成年人網絡游戲電子身份認證系統,完善游戲產品分類、內容審核、時長限制等措施。推廣使用公益性未成年人上網監護軟件。加強兒童個人信息和隱私權的保護,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制作、發布、傳播侵害兒童權益的信息,兒童監護人(看護人)應當教育引導兒童增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和能力。
    12.完善兒童傷害監測機制。建立健全兒童遭受意外和暴力傷害的監測體系,通過醫療機構、學校、托育機構、社區、司法機關等多渠道收集兒童傷害數據,促進數據規范化。建立多部門、多專業參與的數據共享、分析、評估、使用工作機制。
    13.加強兒童安全教育。提升兒童安全自我防護能力,將交通、水患、食品、網絡等安全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和保育管理全過程。有針對性地開展兒童防傷害、防暴力、防溺水、避災險、會自救等教育活動。在學校定期開展針對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公共突發事件的緊急疏散演練,強化突發事件應急技能訓練,提高兒童自護、自救、防災及逃生的意識和避險技能。
    (三)兒童與教育
    主要目標:
    1.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保障所有兒童享有公平優質的教育。
    2.提高學前教育發展水平,普及學前三年教育。學前三年毛入園率保持在93%以上,2030年全市實現全面普及學前三年教育。普惠性幼兒園占比保持在90%以上。
    3.鞏固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保持在99%以上。保持小學100%的入學率和鞏固率,力爭初中入學率達到99%以上,初中三年鞏固率均保持在99%以上。
    4.高質量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優化職業教育布局。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并保持在95%以上。
    5.保障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流動兒童、留守兒童、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等特殊兒童群體受教育權。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8%。
    6.全面提升兒童科學興趣、創新意識、實踐能力。
    7.完善以提高兒童綜合素質為導向的教育評價體系。
    8.加強校園文化建設,強化性別平等教育,營造尊師愛生和團結友愛的校園文化氛圍。
    9.完善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
    策略措施: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健全立德樹人落實機制,實施素質教育,完善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引領學生堅定理想信念,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升智育水平,發展學生終生學習能力,促進思維發展,激發創新意識。堅持健康第一,深化教體融合,幫助學生磨練堅強意志、鍛煉強健體魄。改進美育教育,提升學生審美和人文素養。加強勞動教育,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勞動觀,形成良好勞動習慣,培養勤儉、奮斗、創新、奉獻的勞動精神。在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上優先安排教育,財政資金投入上優先保障教育,公共資源配置上優先滿足教育。
    2.培養兒童良好思想道德素質、法治意識和行為習慣。加強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勞動教育,養成良好道德品質、法治意識和行為習慣,形成積極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質。完善德育工作體系,深化課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動育人、實踐育人、管理育人、協同育人。創新德育工作形式,豐富德育內容,增強德育工作吸引力、感染力和實效性。
    3.全面推進教育理念、體系、制度、內容、方法創新。嚴格落實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提高教學質量。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尊重個體差異,因材施教,推行啟發式、探究式、參與式、合作式教學。探索具有特殊才能學生的培養體系。提升校園智能化水平,提高信息化服務教育教學、管理的能力水平,推動優質教育資源在線輻射農村薄弱學校,加快發展適合不同學生的信息化自主學習方式,滿足學生個性化發展需求。在普通中小學實施職業啟蒙教育。
    4.推動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優質發展。完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提升學齡前兒童教養的科學水平與質量。健全學前教育保教質量標準和早期教育標準。進一步完善以社區為依托的公益性、普惠性、多樣化的兒童教育機構,促進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的均等化。為3歲以下嬰幼兒家庭提供科學育兒指導,持續擴大3~6歲學前教育優質資源供給,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學前教育均衡保障機制和基本教育公共服務體系,縮小城鄉辦園差距,通過新建、改擴建等舉措,滿足多樣化的學齡前兒童養育教育需求。
    5.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鞏固義務教育基本均衡成果,完善辦學標準,加快城鎮學校擴容增位。落實新建居住區配套建設學校規定,合理擴大城區學校學位供給,消除城鎮“大班額”。改善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條件,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提高鄉村教師素質能力,完善留守兒童關愛體系,鞏固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成果,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全面實行義務教育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支持和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
    6.進一步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加快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提升學生綜合素質和能力,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協調發展,平穩有序實施高考綜合改革。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培養建設一批優秀中職學校和優質專業。
    7.保障特殊兒童群體受教育權利。加快健全特殊教育體系,不斷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機制,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質量。堅持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為主體,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干,以送教上門和遠程教育為補充,全面推進融合教育。大力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進一步提高殘疾兒童義務教育鞏固水平,加快發展以職業教育為重點的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推進孤獨癥兒童教育工作。保障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留守兒童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教育服務。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困境兒童提供有保障的公共教育服務和精準資助。
    8.提高兒童科學素質。實施未成年人科學素質提升行動,將弘揚科學精神貫穿育人全鏈條,開展學前科學啟蒙教育,加強科學教育課程的教學和管理,建設體現科技前沿發展的教育課程體系,加強科學素質在線開放課程建設。加強社會協同,整合校內外科技教育資源,注重利用科技館、兒童中心、青少年宮、博物館等校外場所開展校外科學學習和實踐活動。廣泛開展社區科普活動。加強科學教師的培養和配備。完善科學教育質量和未成年人科學素質監測評估體系。
    9.建立健全科學的教育制度評價體系。樹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觀,建立健全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科學評價體系。完善初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構建引導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加快完善初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建設。利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創新評價方法。
    10.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建設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完善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引領教師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升職業道德修養,堅守教書育人職責。完善教師資格準入和退出機制。加強教師進修培訓,倡導教師自主學習,提高基本功和專業能力。弘揚尊師重教的社會風尚。
    11.開展民主、文明、和諧、平等的友好型學校建設。加強校風、教風、學風建設,建構尊師愛生和團結友愛的校園文化氛圍。中小學、幼兒園廣泛開展性別平等教育。保障學生參與學校事務的權利。尊重學生個人隱私,強化學生隱私保護。優化有利于兒童發展的校園環境,改善學生學習生活條件。
    12.努力構建學校、家庭、社會育人共同體。加強中小學、幼兒園、社區家長學校建設,普及家庭教育知識,強化家校社共育。統籌社會教育各類場地、設施和隊伍等資源,豐富校外教育內容和形式,鼓勵引導兒童積極參與科技、文化、體育、藝術、勞動等實踐活動,幫助學生了解國情、市情、社情、民情。規范校外培訓,切實減輕學生課外培訓負擔,嚴格監管面向低齡兒童的校外網絡教育培訓。充分發揮中小學課后服務主渠道作用,完善中小學課后服務保障機制和措施。發揮共青團、少先隊、婦聯、科協、關工委等組織的協同育人作用。
    (四)兒童與福利
    主要目標:
    1.基本建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適度普惠型兒童社會福利制度體系,面向兒童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
    2.提高兒童醫療保障水平。
    3.構建連續完整的兒童營養改善項目支持體系。
    4.持續增加3歲以下嬰幼兒普惠托育服務機構和托位數量,提高服務質量。
    5.保障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與流浪兒童生存、發展、安全權益。
    6.逐步提高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的康復救助補貼標準。
    7.建立健全流浪兒童、流動兒童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與服務機制。
    8.城鄉社區兒童之家覆蓋率穩步提高,服務能力持續提升。
    9.保障監測預防、強制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干預“五位一體”的基層兒童保護機制有效運行。
    10.推進兒童福利機構優化提質和創新轉型高質量發展。到2025年,全面完成兒童福利機構優化提質和創新轉型工作;到2030年,區縣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覆蓋率達到100%,服務能力明顯提升。
    11.壯大兒童服務類社會組織、基層兒童工作者與兒童社會工作者隊伍。到2030年,社會多元化兒童基本公共服務格局全面形成。
    策略措施:
    1.完善兒童福利制度體系,提高兒童公共服務供給水平。逐步建成與西安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相適應、與兒童需求相匹配、與相關福利制度相銜接的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體系。完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政策,將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重病重殘兒童、流浪兒童、貧困兒童等各類困境兒童全面納入社會福利和基本公共服務范圍。完善兒童社會救助政策,加大教育、醫療等領域兒童專項救助力度,逐步提高救助標準。建立兒童福利支出財政經費自動調節與增長機制。提高兒童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可及性與智慧化水平。擴大公共服務覆蓋面,全面落實兒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瀏覽參觀票價優惠政策。
    2.完善多層次兒童醫療保障制度。強化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與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功能。鞏固提高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加大兒童罕見病和重大疾病的醫療救助力度。促進各類醫療保障互補銜接,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統籌調動慈善醫療救助力量,支持醫療互助有序發展,合力降低兒童醫療負擔。
    3.推進實施兒童營養改善計劃。深入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完善膳食費用分攤機制。加強3~5歲學齡前兒童營養改善工作,構建從嬰兒期到學齡期兒童連續完整的營養改善項目支持體系。
    4.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多元化發展。建立健全支持嬰幼兒早期發展和照護服務政策體系。加強對家庭嬰幼兒照護的支持和指導服務,建立市、區縣級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中心。規劃建設一批承擔指導功能的示范性照護服務機構和社區照護服務點,擴大公益性、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供給,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依托社區開展多樣化的普惠托育服務。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提供嬰幼兒照護服務,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托班。加快培養嬰幼兒照護相關專業人才,鼓勵市屬高校和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根據市場需求開設嬰幼兒照護相關專業,培養壯大嬰幼兒照護人才隊伍。
    5.加強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落實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政策,建立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暢通親屬撫養、家庭寄養、機構養育和依法收養等安置渠道。落實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責任。健全收養人監護能力評估制度、收養回訪監督制度。幫助有勞動能力的適齡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適齡兒童優先就業。
    6.健全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完善殘疾兒童篩查、診斷、治療、康復一體化工作機制,建立殘疾兒童報告和信息共享制度。逐步擴大殘疾兒童康復服務項目的覆蓋面。完善殘疾兒童服務標準體系,推進殘疾兒童康復機構規范化發展,加強殘疾兒童康復專業隊伍建設,增強殘疾兒童康復服務供給能力和專業化服務水平。支持兒童福利機構面向社會殘疾兒童開展替代照料、養育輔導及康復訓練等服務。
    7.加強流浪乞討兒童救助保護工作。建立健全政府救助管理工作領導協調機制,完善源頭治理和回歸穩固機制,明確屬地責任、夯實監管責任、強化責任追究。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救助服務,提升救助管理服務水平。落實流浪兒童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保險和義務教育等政策,教育督促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履行撫養義務,依法嚴厲打擊遺棄、虐待未成年人等違法犯罪行為。
    8.建立和完善流動兒童服務機制。推進城鎮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保障流動兒童平等享有公共教育、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整合社區和社會資源,健全以社區為依托,面向流動兒童家庭的管理和服務網絡,提升專業服務能力,促進流動兒童及其家庭的社會融入。關注流動兒童心理健康,加強學校流動兒童心理關愛服務。
    9.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全面建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機制,明確責任,形成各級民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社會參與,各司其職、內外協同、互相銜接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格局。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提高監護能力。強化區縣、街道(鎮)人民政府屬地責任,落實關愛幫扶政策措施。積極倡導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為務工人員加強與未成年子女的聯系溝通提供支持。鼓勵支持群團組織以及社會組織、專業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參與留守兒童關愛服務。積極實施鄉村振興計劃,落實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相關政策措施,從源頭減少留守兒童現象。
    10.提高兒童之家(婦女兒童之家)建設、管理和服務水平。健全政府主導、部門統籌、社會多方參與的兒童之家共建格局,提高城鄉社區兒童之家建設的覆蓋率。建立完善兒童之家建設標準、工作制度和管理規范,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發揮社區兒童主任作用,提升兒童之家管理和使用效能。保證兒童之家服務時長,拓展服務內容,確保服務安全。通過購買服務、項目合作等方式引入有資質的專業社會組織,為兒童提供專業化、精細化服務,充分發揮兒童之家在兒童關愛保護服務中的積極作用。
    11.建立健全基層兒童保護機制。完善區縣—街道(鎮)—村(社區)三級兒童保護機制。完善困境兒童“強制報告”機制,強化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村(居)民委員會等主體主動報告意識,履行困境兒童和受侵害兒童的強制報告責任義務。使用好全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未成年人保護)熱線,市級政府部門、區縣(開發區)及時受理、轉介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投訴、舉報,完善工作機制,切實解決兒童幫扶訴求發現難、報告難、聯動難、監督難等問題。
    12.提高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建設和服務水平。全面完成兒童福利機構優化提質和創新轉型工作,強化市級兒童福利院養育、康復、教育、醫療、社會工作一體化服務功能,將市級兒童福利院打造成覆蓋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重病重殘兒童、貧困兒童等各類困境兒童的綜合型服務機構。加強區縣級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建設,完善服務功能,提升專業化服務水平,依法做好符合民政部門臨時監護情形的未成年人收留、撫養工作,牽頭開展區域內農村留守兒童、社會散居孤兒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工作。
    13.加強兒童服務類社會組織、兒童保護與服務隊伍建設。通過政府委托、項目合作、重點推介、孵化扶持等方式,培育和支持社會組織參與兒童保護和服務工作,每個區縣至少培育孵化1家兒童類社會組織,將更多符合條件的兒童保護與服務事項納入各級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加強基層兒童工作者隊伍建設,落實基層兒童督導員與兒童主任崗位津貼和工作職責,建立考核獎懲機制。加大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等基層兒童工作者培訓力度,提高服務能力。加強兒童社會工作專業隊伍建設,提高服務技能水平。
    (五)兒童與家庭
    主要目標:
    1.發揮家庭立德樹人的基礎性作用,培養兒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習慣。
    2.尊重兒童主體地位,保障兒童平等參與自身和家庭事務的權利。
    3.教育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切實履行撫養、教育、保護責任。
    4.培養兒童成為好家風的踐行者和傳承者。
    5.增強親子互動,建立平等和諧的親子關系。
    6.構建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每個區縣建立一所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中心,95%的城市社區和85%農村社區(村)建立家長學?;蚣彝ソ逃笇Х照军c。
    7.加強支持家庭生育養育的地方法規政策建設。
    8.開展家庭與兒童發展的理論和實踐研究,促進成果轉化應用。
    策略措施:
    1.將立德樹人落實到家庭教育各方面。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將立德樹人作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務,教育引導兒童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厚植愛黨愛祖國愛社會主義情懷。培養兒童的好思想、好品德、好習慣,教育兒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
    2.尊重兒童主體地位和權利。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以兒童為本,保障兒童休息、鍛煉、閑暇和娛樂的權利,合理安排兒童的學習和生活,增加體育鍛煉、勞動實踐、休息娛樂、社會實踐、同伴交往、親子活動等時間。尊重兒童的知情權、參與權,重視聽取并采納兒童的合理意見。鼓勵兒童自主選擇、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培養勞動意識和習慣,參與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等。
    3.增強家庭監護責任意識和能力。督促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切實履行好監護責任,防范和矯正兒童的不良行為,保障兒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禁止對兒童忽視、冷漠、毆打、虐待等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督促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掌握家庭教育方法。重視兒童成長中的家庭環境建設。加強對家庭落實監護責任的支持、監督和干預。
    4.用好家風涵養熏陶兒童。發揮父母榜樣和示范作用,教育引導兒童傳承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家庭和睦、勤儉節約、鄰里互助的家庭美德,踐行愛國愛家、相親相愛、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引領兒童養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杜絕餐飲浪費等。
    5.培養良好親子關系。引導家庭建立有效的親子溝通方式,加強親子交流,增加陪伴時間,提高陪伴質量。鼓勵支持家庭開展多種形式親子活動,指導幫助家庭調適親子關系。鼓勵支持各類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娛樂等公益性設施和場所、城鄉社區兒童之家等為開展家庭親子活動提供條件。加強親子閱讀指導,培養兒童良好閱讀習慣。分年齡段推薦優秀兒童書目,完善兒童社區閱讀場所和功能,鼓勵社區圖書室設立親子閱讀區。
    6.構建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通過多種形式至少設立1所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中心,統籌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依托家長學校、城鄉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婦女之家、兒童之家等設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建設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平臺,開設網上家長學校和家庭教育指導課程。中小學、幼兒園健全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制度,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和教師業務培訓。社區(村)支持協助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鼓勵支持公共文化服務場所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活動,利用多種媒體開展家庭教育知識宣傳。
    7.強化對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的支持保障。推進實施家庭教育工作規劃,推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普惠享有,把家庭教育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加強家庭教育服務機構管理,促進家庭教育服務行業自律。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面向本單位職工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支持社會工作機構、志愿者組織和專業工作者依法依規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
    8.加強支持家庭生育養育的地方法規政策建設。依法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全面落實產假制度和生育津貼,實施父母育兒假。落實促進0~3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政策,增加優質普惠托育服務供給。鼓勵用人單位創辦母嬰室和托育托管服務設施,實施彈性工時、居家辦公等靈活的家庭友好措施。將困境兒童及其家庭的支持與保障作為家庭支持政策的優先領域。完善家政服務標準,提高家庭服務智慧化和數字化水平。
    9.加強家庭與兒童發展的理論和實踐研究。充分發揮學術性社會組織作用,鼓勵有條件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開設家庭教育專業和課程,建立家庭與兒童發展研究基地,培養壯大研究隊伍,提升研究水平。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家庭建設、家庭教育、家風培樹等開展研究,及時推進研究成果轉化。
    (六)兒童與環境
    主要目標:
    1.將兒童優先理念納入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供給等方面,尊重、愛護兒童的社會環境進一步形成。
    2.提供更多有益于兒童全面發展的高質量精神文化產品。
    3.兒童讀書閱讀率顯著提升。
    4.保護兒童免受各類傳媒不良信息的影響。提升兒童媒介素養。
    5.兒童參與家庭、學校和社會事務的權利得到充分保障。
    6.確保兒童享有充分的閑暇、娛樂。
    7.建設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
    8.營造保障兒童健康成長的校園及社區周邊良好環境。增加公益性兒童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娛樂等校外活動場所,提高利用率和服務質量。
    9.減少環境污染對兒童的傷害。農村自來水普及率保持在99%以上。全面普及農村衛生廁所。
    10.提高兒童生態環境保護意識,養成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在校中小學生環保知識知曉率力爭達到100%。
    11.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時充分考慮兒童的身心特點,優先滿足兒童的特殊需求。
    12.廣泛開展兒童事務國際交流與合作。
    策略措施:
    1.全面貫徹兒童優先原則。建立和完善促進兒童優先發展的制度體系。提高政府部門和社會公眾對兒童權利的認識,增強保障兒童權利的自覺性。在出臺法規政策、編制規劃、配置資源、部署工作時優先考慮兒童利益和需求。鼓勵企事業單位、各類公共服務機構和社會組織參與兒童發展和權利保護服務。在城鄉建設中提供更多適合兒童的公共設施和活動場所。
    2.提升面向兒童的公共文化服務水平。均衡配置城鄉公共文化資源,保障城鄉兒童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制作和傳播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彰顯西安傳統文化特色的有利于兒童身心健康的優秀出版物、影片、戲曲、游戲、廣播電視節目等精神文化產品。將兒童定期參觀博物館、美術館、紀念館、科技館納入中小學教育教學活動計劃。積極開展面向兒童的公益性文化藝術培訓服務、演展和科技普及活動,鼓勵社會組織、文化藝術機構為兒童文化藝術活動提供專業指導和場地支持。支持兒童題材作品參加中央和我省、我市舞臺藝術精品創作扶持工程等重大項目和重要展演節慶活動。指導互聯網網站、互聯網文化企業等探索開展兒童思想道德教育的新途徑、新方法。
    3.優化兒童閱讀環境。鼓勵社區圖書館設立兒童讀書專區,積極推動兒童閱讀和家庭親子閱讀,培養兒童閱讀習慣,增加閱讀時間和閱讀量。推廣面向兒童的出版物分級制,為不同年齡段的兒童提供適應其年齡特點的出版物,為兒童家長選擇出版物提供建議和指導。完善兒童閱讀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保障特殊群體基本閱讀權益,公共圖書館單設兒童閱覽區,公共圖書館盲人閱覽區為盲童提供讀書便利。提高數字化閱讀質量和水平,組織引導社會各方力量共同參與和加強兒童閱讀宣傳推廣等。
    4.加強新聞出版、文化等市場監管和執法。加強對兒童圖書、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等的審讀、鑒定和處置,持續推進“掃黃打非”工作,堅決打擊和清除淫穢色情低俗、暴力恐怖迷信等有害出版物及信息。整頓和規范校園周邊文化市場秩序。嚴格網絡出版、文化市場管理與執法,整治網絡游戲、視頻、直播、社交、學習類移動應用軟件傳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加強互聯網營業場所和娛樂場所執法,查處違規接納未成年人、提供含有禁止內容的曲目和游戲游藝設備等違規行為。落實互聯網企業主體責任,在產品開發、內容審核、用戶管理、保護措施、舉報處置等環節完善治理手段。
    5.規范與兒童相關的廣告和商業性活動。規范與兒童有關的產品(服務)廣告播出。在針對兒童的大眾傳播媒介上不得發布醫療、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煙酒類、美容廣告以及不利于兒童身心健康的網絡游戲廣告。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公共場所發布聲稱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嬰兒乳制品、飲料和其他食品廣告。加大對相關虛假違法廣告案件的查處力度。規范和限制組織、安排兒童參加商業性展演活動。
    6.加強兒童媒介素養教育。學校、幼兒園、家庭和社會多渠道提升兒童及其監護人媒介素養,培養兒童運用媒介的技能,學會辨析媒介內容真偽優劣。加強對不同年齡段兒童使用網絡的分類教育指導。為欠發達地區兒童、殘疾兒童、困境兒童安全合理參與網絡提供條件。
    7.保障兒童參與和表達的權利。培養兒童參與意識和能力。涉及兒童的法規政策制定、實施和評估以及重大事項決策,聽取兒童意見。將兒童參與納入學校、校外教育機構、社區工作計劃。加強學校班委會和社團建設,暢通學生參與學校事務的渠道。廣泛開展兒童參與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
    8.提高兒童閑暇生活質量。保障兒童享有閑暇和娛樂的權利,培養兒童良好的閑暇生活方式,鼓勵兒童發展多方面的興趣愛好。引導家長指導兒童合理安排閑暇時間和閑暇活動。減輕兒童學習負擔,保證兒童適當自主支配閑暇時間。家庭、學校、社區應為兒童提供合適的場地,組織開展適合兒童身心發展特點的游戲、娛樂活動。
    9.開展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創建工作。促進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體現兒童視角,研究和學習中國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建設的成功模式,探索創建具有西安特色的教育托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人身安全、福利保障、交通出行、城市空間、社會環境等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
    10.加大兒童校外活動場所建設和管理力度。加強各類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黨史國史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等建設。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公益性兒童校外活動場所,鼓勵社會各界通過捐贈、資助等方式,支持兒童校外活動場所建設。在具備條件的校外活動場所建立少先隊組織。加大對農村兒童活動場所建設和運行的扶持力度。各類校外活動場所要加強與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聯系,積極主動為兒童參加校外活動提供周到優質的服務。規范兒童校外活動場所管理,建立完善兒童校外活動人身安全保險制度和相關配套制度,定期對兒童校外活動場所的建設、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堅決清除不適宜兒童參與的活動項目和服務內容。整頓校外學科類教育培訓機構,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
    11.優化兒童健康成長的自然環境和人居環境。持續開展秦嶺生態環境修復,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加強水源保護和水質監測,穩步推進農村污水和黑臭水體治理。發展環保產業,控制和治理工業、生活和農村面源污染。加強鉛等重金屬污染防治和監測。全面實現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實施農村供水保障工程,提高農村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水質達標率和供水保障率。在農村戶廁改造中將改水改廁工作同步規劃、同步實施,推動廚房污水、洗滌污水(灰水)和廁所污水(黑水)分離處理工作。
    12.創新開展面向兒童的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活動。把生態文明教育融入課堂教學、校園活動和社會實踐等環節。推動生態環境科普基地和中小學環境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建設,在“六五環境日”“全國低碳日”和“西安生態日”等節點開展豐富的兒童環保主題活動,依托自然保護地等建設兒童自然教育基地,開展兒童自然教育。培養兒童生態文明意識。
    13.在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中加強對兒童的保護。在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時統籌考慮兒童的特殊需求。制定兒童防護用品標準。應急處置期間,優先保證兒童食品、藥品、用品供給。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校外教育機構和社區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活動,提高教職工、兒童及其監護人識別災害事故風險和應對災害事故的能力。公共場所發生突發事件時,應優先救護兒童。在災后恢復與重建階段,針對兒童特點采取優先救助和康復措施,將災害事故對兒童的傷害降到最低程度。
    14.開展促進兒童發展的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認真履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等國際公約和文件。加強兒童發展國際交流與合作,發揮西安優勢,積極宣介促進兒童發展的“西安故事”。增進西安市與國內其他省、市、地區的兒童發展交流與合作,提升西安市兒童事業發展水平。
    (七)兒童與法律保護
    主要目標:
    1.宣傳和實施兒童保護法律法規,完善地方兒童保護法規政策體系。
    2.加強保障兒童權益的執法工作。
    3.加強兒童司法保護,完善地方兒童司法工作體系。
    4.提升兒童法治素養和自我保護意識,提高社會公眾保護兒童的意識和能力。2030年,全市中小學生普法知曉率力爭達到100%。
    5.依法保障兒童的民事權益。
    6.落實兒童監護制度,保障兒童獲得有效監護。
    7.依法打擊使用童工和對兒童的經濟剝削。嚴格監管兒童參與商業活動的行為。
    8.依法嚴懲性侵害、拐賣、遺棄、暴力、引誘脅迫兒童涉毒、涉黑涉惡等侵犯兒童人身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為。
    9.依法打擊利用網絡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10.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實行分級干預。降低未成年人犯罪人數占未成年人人口數量的比重。
    策略措施:
    1.完善和落實兒童保護法律法規。加強民法典、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殘疾人保護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實施。逐步加強兒童保護的地方法規政策建設。落實法律監督、司法建議和法治督查制度,積極開展兒童保護的法學理論和實踐研究。
    2.嚴格兒童保護領域的執法。加大針對兒童保護重點問題的行政執法力度,及時發現和處置監護侵害、家庭暴力等行為,健全監護侵害的報告、處置、臨時安置等措施,落實針對遭受家庭暴力的兒童的救濟措施。及時發現和處置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食品藥品安全隱患等問題。健全兒童保護跨部門綜合執法制度,充分發揮基層組織作用,建立兒童保護救助協作制度,建立部門間信息溝通和工作銜接機制,形成執法、保護、服務合力。
    3.健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體系。加強未成年人案件專門審判機構專業化水平建設,構建涉未成年人審判工作議事協調工作機制。擴大未成年人檢察專門機構設置覆蓋面。設立少年警務機構,逐步實現少年警務工作的專業化。設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部門或指定專人負責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事務。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評價考核機制。健全未成年人保護社會支持體系,加強專業化辦案與社會化保護的配合銜接。司法機關與政府部門、人民團體、社會組織等有關方面加強合作,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干預、法律援助、社會觀護、教育矯治、社區矯正等工作。
    4.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護。依法保護涉案未成年人的隱私權、名譽權、繼承權、受遺贈權等人身和財產權益以及知情權、參與權等訴訟權利。落實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別程序關于嚴格限制適用逮捕措施、法律援助、社會調查、心理評估、法定代理人或合適成年人到場、附條件不起訴、不公開審理、犯罪記錄封存等規定。增強未成年人社區矯正實施效果。落實涉案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分別關押、分別管理、分別教育制度。
    5.依法為兒童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推進兒童保護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實體、熱線平臺建設。完善地方兒童法律援助實施辦法,依法擴大法律援助服務范圍。對遭受性侵害、監護侵害以及其他心理創傷或心理損害的兒童開展身心康復。對沒有監護人、監護人沒有監護能力或原監護人被撤銷資格的兒童進行生活安置,提供臨時照料、復學就業或者指定監護人等多元綜合救助。依法設立兒童司法救助基金。
    6.加強兒童保護的法治宣傳。完善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參與的兒童法治教育工作機制,教育、司法、共青團等有關部門和組織共同參與兒童法治教育工作。加強學校法治教育考核,做好家長法治教育,常態化開展“法治進校園”活動,推進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和法治資源教室建設。運用設置法治副校長、以案釋法、模擬法庭,組建少年警隊等多樣化方式深入開展法治教育和法治實踐活動。引導媒體廣泛宣傳兒童保護法律法規,落實客觀、審慎、適度采訪和報道涉兒童案件的具體措施,尊重兒童的名譽權、隱私權等合法權益。
    7.全面保障兒童的合法民事權益。依法保障兒童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依法開展涉及兒童權益的人民調解工作,落實各級人民法院和婦聯組織在家事調解領域的合作。探索父母婚內分居期間未成年子女權益保護措施。依法保障父母離婚后未成年子女獲得探望、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依法保障胎兒的遺產繼承和接受贈與等權利。依法保護兒童的隱私權和個人信息。完善支持起訴制度。對食品藥品安全、產品質量、煙酒銷售、文化宣傳、網絡傳播等領域侵害兒童合法權益的行為,開展公益訴訟工作。
    8.完善和落實監護制度。強化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和保護職責,依法規范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委托他人照護未成年子女的行為。落實各級各部門家庭監護的監督、指導和幫助職責,確保突發事件情況下無人照料兒童及時獲得臨時有效監護。強化村(居)民委員會對家庭監護和委托照護的監督責任,村(居)兒童主任切實做好兒童監護風險或受到監護侵害情況的發現、核實、報告工作。探索建立監護風險及異常狀況評估制度。加強監護干預,及時制止和糾正監護人侵害兒童權益事件,依法依規對監護人予以訓誡、教育、懲處,依法撤銷監護人資格,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依法恢復監護人資格。落實國家監護制度和民政部門監護職責。
    9.嚴厲查處使用童工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日常巡視監察和專項執法檢查,完善地方禁止使用童工的辦法和細則,落實禁止使用童工的各項措施。明確兒童參與商業活動的禁止性條款,預防和制止兒童參加有害其身心健康的商業活動。加強對吸納兒童參與廣告拍攝、商業代言、演出、賽事、節目制作、網絡直播等活動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勞動或危險作業,用人單位定期對未成年工進行健康檢查、心理輔導等。
    10.預防和依法嚴懲性侵害兒童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兒童預防性侵害教育,提高兒童、家庭、學校、社區識別防范性侵害和發現報告的意識和能力。建立重點人群和高風險家庭排查機制。探索并完善性侵害兒童犯罪人員信息公開制度。落實從業資格查詢及從業禁止制度。嚴格落實外籍教師無犯罪證明備案制度,加強對外籍教師的考核監督、日常監管、信用記錄、情況通報等。依法嚴懲對兒童負有特殊職責人員實施的性侵害行為,依法嚴懲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未成年人賣淫犯罪。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證救助機制,保護未成年人免受“二次傷害”。對遭受性侵害或暴力傷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實施必要的心理干預、經濟救助、法律援助、轉學安置等保護措施。通過支持起訴等方式,完善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損害賠償制度。
    11.預防和依法嚴懲對兒童實施家庭暴力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反家庭暴力法宣傳,杜絕針對兒童的家庭暴力以及嚴重忽視等不利于兒童身心健康的行為。部門聯動履行強制報告義務,及時受理兒童遭受家庭暴力的違法犯罪案件。充分運用家庭暴力告誡書、人身安全保護令、撤銷監護人資格等措施,加強對施暴人的懲戒和教育。對構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從嚴處理重大惡性案件。保護兒童被害人的隱私和安全,及時為有需要的兒童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導、醫療救治和臨時庇護。
    12.嚴厲打擊拐賣兒童、引誘脅迫兒童涉毒涉黑涉惡等違法犯罪行為。堅持和完善集預防、打擊、救助、安置、康復于一體的反拐工作長效機制,繼續實施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有效防范和嚴厲打擊借收養名義買賣兒童,利用網絡平臺實施拐賣人口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大對出賣親生子女犯罪的預防和打擊力度,完善孕產婦就醫生產身份核實機制,完善親子鑒定意見書和出生醫學證明開具制度,落實兒童出生登記制度。妥善安置查找不到親生父母和自生自賣類案件的被解救兒童。實施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工程,開展對引誘、教唆、欺騙、強迫、容留兒童吸毒販毒犯罪專項打擊行動。依法嚴懲脅迫、引誘、教唆兒童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行為。
    13.嚴厲打擊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網絡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網絡空間涉及兒童違法犯罪的分析研究,以案釋法,提高公眾對兒童網絡保護的意識和能力。依法查處利用網絡制作、復制、發布、販賣、傳播或持有有關兒童的淫穢色情物品和網絡信息,依法嚴懲利用網絡性引誘、性侵害兒童的違法犯罪行為。禁止對兒童實施侮辱、誹謗、威脅或惡意損害形象等網絡欺凌行為。嚴厲打擊利用網絡誘騙兒童參與賭博以及敲詐勒索、實施金融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
    14.有效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法治和預防犯罪教育。完善落實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分級干預制度,采取干預措施,及時發現、制止、管教兒童不良行為。及時制止、處理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和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未成年人嚴重危害他人及社會的行為,依法采取分等級細化的教育矯治措施。完善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和專門學校等對未成年人的教育矯治和跟蹤幫教措施。完善專門學校入學程序、學生和學籍管理、轉回普通學校等制度。對涉罪未成年人堅持依法懲戒與精準幫教相結合,增強教育矯治效果,預防重新犯罪。保障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實現在復學、升學、就業等方面的同等權利。強化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基層基礎。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兒童發展道路,把黨的領導貫穿于規劃組織實施全過程,以規劃統領全市兒童事業發展。完善落實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規劃實施工作機制。市、區縣各級人民政府負責規劃實施工作,婦兒工委負責實施規劃的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工作,婦兒工委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婦兒工委成員單位結合責任分工和工作職責,承擔規劃目標任務落實工作。
    (二)制定區縣兒童發展規劃和部門實施方案。區縣人民政府依據本規劃,結合實際制定本級兒童發展規劃,在規劃頒布后1個月內上報市婦兒工委辦公室。市、區縣承擔規劃目標任務的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民團體結合職責,按照任務分工,制定落實規劃的工作方案并報送同級婦兒工委辦公室。確保規劃與部門規劃、地區總體規劃相銜接,實現兒童事業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同步落實。
    (三)完善工作制度。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工作規則》,逐步完善落實市婦女兒童工作會議、婦兒工委全體會議、婦兒工委主任辦公會議、委員會聯絡員會議、監測評估工作會議等會議制度;完善落實辦公室、成員單位、區縣婦兒工委工作報告,委員及聯絡員工作變動報告等制度;完善落實監測評估、督導檢查、聯絡員、調研、宣傳培訓、辦公室工作等制度。建立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度,將規劃實施納入政府議事日程和考核內容,將規劃目標分解到責任單位并納入目標管理和考核內容;建立健全規劃實施示范制度,充分發揮示范單位示范帶動作用;建立健全表彰制度,對實施規劃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
    (四)加強經費保障。市、區縣人民政府要加大兒童事業發展所需經費投入,將實施規劃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建立經費與財政收入相適應的自然增長機制。婦兒工委專項工作經費要與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要與本地兒童人數相匹配,確保婦兒工委及辦公室有財力履行工作職能。重點支持農村兒童發展,支持特殊困難兒童群體發展。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措資源,發展兒童事業。
    (五)堅持創新發展。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相統一,加強促進兒童發展的地方法規政策建設,完善兒童權利保障機制,實施促進兒童發展的民生實事項目。通過分類指導、示范先行,總結推廣好做法好經驗。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發揮社會力量推進規劃實施的作用。開展國際交流合作,交流互鑒經驗,講好西安兒童發展故事。
    (六)加強能力建設。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兒童和兒童工作的重要論述,兒童優先原則有關內容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納入各級黨政干部學習內容,將實施規劃所需知識納入培訓計劃,舉辦多層次、多形式培訓,增強政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員實施規劃的責任意識和能力。要加強市、區縣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的組織建設,要解決婦兒工委辦公室人員編制,不斷加強能力建設,為規劃高質量實施奠定基礎。
    (七)加大宣傳力度。要多渠道、多形式廣泛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兒童工作的重要論述、黨中央對兒童事業發展的重要決策部署,宣傳在黨的堅強領導下兒童事業發展的成就,宣傳兒童優先原則和保障兒童合法權益、促進兒童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規劃的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實施取得的典型經驗、成效,努力營造有利于兒童發展的社會氛圍。
    (八)加強調查研究。充分發揮婦兒工委及辦公室作用,加強兒童工作智庫建設和兒童發展研究基地建設,依托高校、研究基地、社會組織等開展規劃實施及兒童發展的調查研究,促進研究成果轉化。
    (九)鼓勵社會各界參與規劃實施。健全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教育網絡,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慈善機構和公益人士參與保護兒童權益、促進兒童發展工作。鼓勵兒童參與規劃實施,提高兒童在參與規劃實施中實現自身全面發展的意識和能力。
    四、監測評估
    (一)加強監測評估制度建設。對規劃實施實行年度監測、中期評估、終期評估。落實并逐步完善兒童統計監測方案。市、區縣統計部門牽頭組織,開展年度監測,及時收集、分析反映兒童發展狀況的相關數據和信息。婦兒工委成員單位、相關機構及有關部門向同級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市、區縣婦兒工委組織開展中期和終期評估,婦兒工委成員單位、相關機構及有關部門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通過評估,了解掌握規劃實施進程和兒童發展狀況,系統分析評價規劃目標達標情況,評判規劃策略措施的實施效果,總結有益經驗,找出突出問題,預測發展趨勢,提出對策建議。監測評估工作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二)加強監測評估工作組織領導。市、區縣婦兒工委設立監測評估領導小組,由同級婦兒工委及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負責監測評估工作的組織領導、監測評估方案的審批、監測評估報告的審核等。領導小組下設監測組和評估組。
    監測組由市、區縣統計部門牽頭,相關部門負責規劃實施情況統計監測的人員參加,負責監測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監測方案和指標體系,收集、分析數據信息,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年度、中期和終期監測報告,編輯出版年度婦女兒童統計資料等。監測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監測統計工作,每年第二季度向統計部門和婦兒工委辦公室報送前一年度規劃監測統計數據。
    評估組由市、區縣婦兒工委辦公室牽頭,相關部門負責規劃實施的人員和兒童發展評估專家參加,負責評估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評估方案,組織開展評估工作,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評估組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規劃實施自我評估工作,參加婦兒工委組織的評估工作。支持評估組相關部門就兒童保護與發展中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調查、評估,結果可供中期和終期評估參考。
    (三)加強兒童發展統計監測。規范完善兒童發展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根據需要適時調整擴充統計指標,落實并逐步完善兒童統計監測方案,推動納入西安市和部門常規統計以及統計調查制度,加強部門分年齡統計工作,推進兒童發展統計監測制度化建設。市級建立完善兒童發展統計監測數據庫,支持區縣級兒童發展統計監測數據庫建設。鼓勵支持相關部門對兒童發展規劃缺項數據開展專項統計調查。
    (四)提升監測評估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強監測評估工作培訓和部門協作,規范監測數據收集渠道、報送方式,提高數據質量。運用互聯網和大數據等,豐富兒童發展和分年齡統計信息??茖W設計評估方案和評估方法,探索開展第三方評估。提升監測評估工作科學化、標準化、專業化水平。
    (五)有效利用監測評估成果。發揮監測評估結果服務決策的作用,定期向同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報送監測評估情況,為決策提供依據。建立監測評估報告交流、反饋和發布機制。加強監測評估結果的研判和應用,對預計達標困難、波動較大的監測指標及時進行預警,對評估發現的突出問題和短板弱項及時提出對策建議,及時總結推廣好做法好經驗。運用評估結果指導下一階段規劃實施,實現規劃實施的常態化監測、動態化預警、精準化干預、高質量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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