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常年禁獵,全面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和列入名錄的水生野生動物。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野生動物交易和濫食對公共衛生安全構成的重大隱患,引發了全社會的高度關注。原定于今年5月底一審的《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草案)》,加快了立法的進程。今天上午召開的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提前對這一條例草案進行審議。
“本市處于南北方動物分布過渡性地帶,野生動物資源較為豐富,現有各類脊椎類野生動物102科、500余種。”市司法局局長李富瑩在說明中指出。
但獵捕、殺害野生動物的情況仍不時發生。以本市非法獵捕野生鳥為例,據不完全統計,野生鳥非法獵捕點近郊區有22處、遠郊區27處。隨著全市專項執法行動的持續開展,本市盜獵現象已轉向遠郊區,分布地域大,形式更加隱蔽。
為加強源頭管理,條例草案建立了“全域常年禁獵”制度,禁止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獵捕、殺害列入名錄的野生動物以及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其他陸生野生動物。違反規定將沒收獵捕的野生動物,并處以相應罰款。
此外,條例草案還擬將每年的4月定為本市野生動物保護宣傳月,4月的第3周定為愛鳥周。
陸生野生動物及制品全面禁食
SARS、埃博拉、中東呼吸綜合征……近些年來,世界各地出現的不少傳染病都與野生動物密切相關,而濫食野生動物是人感染病毒的主要途徑之一。
為了革除陋習,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從源頭上防范和控制重大公共衛生安全風險,條例草案落實全國人大《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最新要求,拓展了野生動物的禁食范圍,對禁食制度進行了全面、嚴格、兜底式的補充,實現野生動物“應保盡保、應禁全禁”。
條例草案明確提出,全面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列入名錄的水生野生動物,以及以其為原材料制作的食品,同時禁止商場、超市、農貿市場等商品交易場所、網絡交易平臺提供交易服務。其中,陸生野生動物具體包括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本市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三有”陸生野生動物(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和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列入名錄的水生野生動物包括國家和本市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
野保與衛健部門聯動 通報“人畜共患”傳染病疫情
有研究表明,超過70%的新發傳染病來源于動物。盡管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源頭尚未確定,但源于野生動物的致病風險始終威脅人類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確鑿無疑的。
為此,條例草案提出,在野生動物集中分布區域、遷徙洄游通道、人工繁育場所,以及野生動物疫病傳播風險較大的場所,應當設立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站點,組織開展監測、預測和預報等工作。
一旦發生人畜共患傳染病疫情,野生動物保護管理部門和衛生健康部門應當及時互相通報相關信息。發現野生動物疫情可能感染人群的,衛健部門還應當對易感人群進行監測,并采取相應防控措施。
野生動物傷了人、毀了莊稼,誰來賠償經濟損失?對此,條例草案提出,因保護列入名錄的野生動物造成人身傷亡、農作物或者其他財產損失的,由區人民政府給予補償。同時,本市還鼓勵保險機構開展野生動物致害賠償保險業務。
野生動物及棲息地狀況5年普查一次
野生動物的情況,也將定期進行摸底排查。
條例草案指出,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部門應當對野生動物的物種、數量、分布、生存環境等情況進行日常動態監測,建立健全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檔案和數據庫,每5年組織一次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狀況普查。根據監測和普查結果,開展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保護評估,適時提出《北京市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調整方案。
擅自放生 擬最高罰2萬
個人隨意放生野生動物,可能會對生態造成嚴重的破壞。條例草案指出,為了防止隨意放生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害、生態破壞,鼓勵單位和個人參與統一組織的放歸和增殖放流活動,但是禁止擅自放生。
擅自實施放生活動的,將由野生動物保護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名義收容救護實則買賣 沒收并罰款
野生動物保護管理部門擬設立或者委托相關機構負責野生動物收容救護。建立野生動物收容救護檔案,記錄收容救護野生動物的種類、數量、措施、狀況等信息。并提供適宜野生動物生存的條件,不得虐待野生動物或者以收容救護為名從事違法行為。
以收容救護為名買賣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擬由野生動物保護管理部門沒收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2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
嚴控人工繁育 按月公示流向
記者了解到,目前,本市共有繁育陸生野生動物存欄的單位及個人117家,其中既包括動物園、野生動物園、小型觀賞展示園區,也包括科研實驗及救護、養殖場等。
條例草案提出,人工繁育列入名錄的野生動物,僅限于科學研究、種群調控、藥用、展示等特殊需要。特別提到,要按月公示人工繁育野生動物的流向信息。
信用聯合懲戒 行刑銜接
一旦發現違規,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野生動物保護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政府部門舉報。野生動物保護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政府部門應當設立舉報電話、電子信箱等,及時受理舉報并依法查處。
野生動物保護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野生動物保護執法協調機制,實現信息共享、執法協同、信用聯合懲戒,依法查處違法行為。比如,相關行政處罰信息擬共享至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有關政府部門可以根據本市規定采取懲戒措施。
有關政府部門依法實施行政檢查或者案件調查發現違法行為且違法情節或者后果涉嫌構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依照本市有關規定向公安機關移送。
人大建議:濫食野生動物還是罰輕了 應再加重處罰
市人大農村委提出,條例草案關于違法食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法律責任設定,未充分體現全國人大關于禁止濫食野生動物決定關于“在現行法律規定基礎上加重處罰”的精神,建議予以完善。
條例草案中提出,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或者列入名錄水生野生動物的,由野生動物保護管理部門處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2倍以上15倍以下罰款。對此,市人大農村委建議,食用列入名錄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應再加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