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全國政協“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雙周協商座談會,四川省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近日組織委員中的相關專家學者對此開展了自主調研和研究思考。委員們呼吁:應全面修訂完善《野生動物保護法》,教育引導全社會樹立科學健康文明新風尚。
“近幾年,國家雖然加強了對野生動物的保護,嚴厲打擊亂捕濫食野生動物行為,但相關法律體系還不完善,執法監管力量薄弱,大肆捕殺、濫食野生動物的狀況并未得到根本改善。”委員們呼吁,應全面修訂完善《野生動物保護法》,進一步加大打擊和懲治亂捕濫食野生動物行為的力度。
委員們建議,應盡快修改關于“野生動物”的法律定義,擴大保護范圍,對野生動物實行普遍保護;在刑法中增加有關保護野生動物的罪刑條款,使之與《野生動物保護法》相銜接;將非法買賣野生動物納入“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疇入刑。同時,對于舉報非法買賣野生動物線索的舉報人應進行隱私保護和獎勵。
針對調研中發現的執法效果不佳、監管不力等問題,沈光明委員認為:“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執法主體涉及林草、工商、海關、公安等多個部門,但缺乏野生動物管理的專業人員。”他建議,應理順各部門的職責關系,確定監管執法主體,避免政出多門,提高執法效率;探索建立公安網絡輿情監管部門、口岸物流辦等多部門信息交換機制,加強協作聯合打擊違法行為。
“特種養殖經濟效益更明顯,附加值更高,是帶領廣大農民脫貧奔康的好途徑,應堅持保護利用并舉。”楊柏明委員建議,應成立獨立專家委員會,把經營利用歷史悠久、人工繁育技術成熟、不需要從野外獲取種源的野生動物列入《可食用野生動物名錄》(白名單)并實時更新。同時,將可食用人工繁育野生動物,統一納入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畜牧業生產體系監管、檢疫,明確飼養、檢疫技術標準及人員資格要求,實行強制檢疫,合格后方可進入市場。他還建議,應在野生動物馴養繁殖技術研究、種源繁育與規范發展等方面予以扶持和引導,滿足中醫藥等行業對野生動物非食用性利用的需求。
“飽‘口福’、‘吃啥補啥’、講排場、好面子等陋習是濫食野生動物屢禁不止的深層次原因。”曹成建委員建議,應在中小學教材及相關授課內容中強化包括濫食野生動物危害公共衛生安全的教育;以多種方式深入開展有關濫食野生動物危害的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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