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政府食安辦、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印發《關于印發〈河南省高校食堂食品安全評價細則〉〈河南省中小學與托幼機構食堂食品安全評價細則〉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河南省高校食堂食品安全評價細則》《河南省中小學與托幼機構食堂食品安全評價細則》(以下統稱《細則》)是貫徹省委、省政府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攻堅行動,落實河南省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的具體舉措,對督促落實食品安全校(園)長負責制,規范學校食堂硬件設施建設,健全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完善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快推進學校食堂聯采服務平臺建設,盡快實現“互聯網+明廚亮灶”全覆蓋,強化食品采購、貯存、加工制作、供餐等全鏈條風險防控,全面提升我省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細則》共11部分。高校食堂部分為52項149條。中小學(含托幼機構)食堂部分為52項146條。由縣(市、區)政府食品安全辦抽調業務骨干、食品安全專家等組成聯合評價組,依據《細則》對轄區內所有學校食堂進行評價。著重對學校食堂硬件建設提出了更高的標準,凡是場所、設備和設施不達標的根據評價組扣分項及時整改,對整改后仍不達標的取消該學校年底評先資格。
《通知》強調,《細則》對全方位評價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狀況,督促學校改善硬件設施、加強日常管理、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等方面,有直觀、全面的指導性和操作性。各地食品安全辦要組織有關部門加強對《細則》的培訓和應用,切實規范評價行為,確保評價工作取得實效。
《通知》要求,各地食品安全辦要統籌協調市場監管、教育、衛生健康部門,強化溝通配合,認真組織實施評價工作。截至2022年、2023年、2024年底,各地學校食堂評價達標率要分別達到60%、80%、100%。各地學校食堂評價達標工作開展情況將納入年度食品安全評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