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長春市“學生餐”微腐敗等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動員部署會議上獲悉,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吉林省紀委十一屆七次全會和長春市紀委十四屆二次全會有關部署要求,從6月10日起至11月中旬,長春市紀委監委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學生餐”微腐敗等問題專項整治工作。
據介紹,此次專項整治工作范圍為全市公辦大、中、小學校和教育行政、市場監管等部門,著力圍繞學校食堂經營管理、校外配餐管理、行業主管監管責任落實等三個方面開展。其中,學校食堂經營管理方面,重點整治學校食堂違規招標、違規對外承包或委托經營,在食堂食材等物資采購中收取“回扣”,貪污、挪用、擠占學生餐費或食堂經費,中小學學生營養餐降低營養標準,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執行等問題;校外配餐管理方面,重點整治違規確定校外配餐企業,收取校外配餐企業“回扣”,貪污、挪用、擠占學生餐費,校外配餐低質高價等問題;行業主管監管責任方面,重點整治教育行政、市場監管等部門有關人員違規插手學校食堂經營或校外配餐謀取私利,教育行政部門在學校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監督方面失職失責,市場監管部門查處涉及學校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失職失責問題。
此次專項整治分集中自查、監督檢查、查辦案件、以案促改四個階段進行。6月10日至6月30日為集中自查階段,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圍繞專項整治工作重點,督促教育行政、市場監管等部門自查自糾,推動各學校同步自查自糾,摸清問題底數。7月1日至8月31日為監督檢查階段,結合教育行政、市場監管及各學校自查自糾情況,協調審計、財政等部門開展專項監督檢查,著重發現“學生餐”微腐敗問題。7月1日至10月31日為查辦案件階段,對集中自查、監督檢查、信訪舉報、線索起底中發現的問題線索進行嚴肅查辦。7月1日至11月15日為以案促改階段,針對集中自查、監督檢查和查辦案件中發現的突出問題,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督促黨委政府、學校及教育行政、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落實整改責任,加強教育、強化監管、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有效根治“學生餐”微腐敗等問題,確保取得持久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