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營養保健食品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中國營養保健食品協會嬰幼兒配方食品產業委員會申報了“學齡前兒童(3~6歲)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營銷規范”兩項團體標準立項建議,經協會標準管理委員會審核討論,建議此標準立項,考慮到標準科學性及適用性,現面向會員單位征集起草組成員(單位)。
有意參與企業請將“企業名稱、聯系人姓名、電話、參與標準名稱”信息發送至協會郵箱regulation@cnhfa.org.cn,協會將根據情況,本月內組織參與企業溝通會,進一步溝通標準參與細節。
標準名稱:學齡前兒童(3~6歲)配方食品標準(名稱暫定)
主要技術內容:范圍、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原料要求、感官要求、必需成分、可選擇成分、其他指標)。
標準名稱:嬰幼兒配方食品營銷規范
適用于在中國市場生產和銷售的所有0-36個月嬰幼兒配方食品,包括牛奶粉和羊奶粉。
主要內容包括:1.促銷、買贈的行為規范;2.產品廣告及商業宣傳的行為規范;3.產品廣告及商業宣傳中的聲稱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