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和《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的精神,深化幼兒園教育改革,推動各地健全科學的幼兒園保育教育質量評估體系,教育部近日印發《幼兒園保育教育質量評估指南》(以下簡稱《評估指南》)。
《評估指南》聚焦幼兒園保育教育過程及影響保育教育質量的關鍵要素,圍繞辦園方向、保育與安全、教育過程、環境創設、教師隊伍五個方面提出了15項關鍵指標和48個考查要點,旨在引導幼兒園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尊重幼兒年齡特點和發展規律,堅持保育教育結合,以游戲為基本活動,不斷提高幼兒園辦園水平和保教質量。
《評估指南》強調要樹立科學的評價導向,改進評估方式,突出過程評估,強化自我評估,聚焦班級觀察,重點關注幼兒園提升保教水平的努力程度和改進過程,切實扭轉“重結果輕過程、重硬件輕內涵、重他評輕自評”等非科學傾向,推動以評促建,引導辦好每一所幼兒園。嚴禁用直接測查幼兒能力和發展水平的方式評估幼兒園保教質量。
《評估指南》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視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工作,將其作為促進學前教育高質量發展、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重要舉措,納入本地深化教育評價改革的重要內容。各地要加強經費、人員等方面的保障,完善評估標準,支持開展評估研究,確保評估有效實施。要將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與其它相關評估統籌實施,避免重復評估,切實減輕基層和幼兒園迎檢負擔。
相關鏈接:教育部關于印發《幼兒園保育教育質量評估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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