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衛生健康委、省商務廳、省總工會聯合印發《關于建設營養健康食堂、營養健康餐廳的通知》,鼓勵省內所有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餐廳按照《營養健康食堂建設指南》和《營養健康餐廳建設指南》要求,參與營養健康食堂、營養健康餐廳建設。
《通知》指出,營養健康食堂建設是以關注單位職工身體健康,滿足單位職工營養需求為出發點,指導單位食堂從組織管理、人員培訓和考核、營養健康教育、配餐和烹飪、供餐服務等各方面進行建設,成為單位開展營養健康管理和職工提高自我營養管理能力的有力抓手,為推進健康湖北建設夯實營養健康的基礎。營養健康餐廳建設是以引導餐飲業不斷增強營養健康意識,提升營養健康服務水平為出發點,向廣大消費者,尤其是眾多的在外就餐者提供營養健康的菜品,傳遞正確的營養知識和行為,加快全社會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勵、引導餐飲業實現以“三減”、合理膳食、杜絕浪費為目標的營養轉型升級。
《通知》明確,各級總工會負責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營養健康食堂建設,省總工會負責省直機關和中央在鄂企業及省屬重點企業的營養健康食堂建設指導。營養健康食堂申報評價所需資料及形式要求由各地總工會商衛健委(局)、市場監管局決定,應包括食堂自評表、食堂基本情況簡介、建設工作總結、相關部門評價表等內容。申報評價資料由各地總工會留檔備查。營養健康餐廳申報評價所需資料及形式要求由各地衛生健康局商商務局、市場監管局決定,應包括餐廳自評表、餐廳基本情況簡介、建設工作總結、相關部門評價表等內容。申報評價資料由各地衛生健康局留檔備查。各地依據《湖北省營養健康食堂建設評價細則》、《湖北省營養健康餐廳建設評價細則》,對單位食堂和餐廳建設效果進行評價。
營養健康食堂、營養健康餐廳實行動態管理,對建設達標的營養健康食堂、營養健康餐廳,各地可通過相關部門聯合通報、授牌等方式予以認可。對接到單位職工、就餐群眾投訴舉報達不到建設標準的,各級總工會、衛生健康委(局)應予以摘牌處理,經整改完善后可重新再申報、評價和認定。
《通知》指出,營養健康食堂建設是以關注單位職工身體健康,滿足單位職工營養需求為出發點,指導單位食堂從組織管理、人員培訓和考核、營養健康教育、配餐和烹飪、供餐服務等各方面進行建設,成為單位開展營養健康管理和職工提高自我營養管理能力的有力抓手,為推進健康湖北建設夯實營養健康的基礎。營養健康餐廳建設是以引導餐飲業不斷增強營養健康意識,提升營養健康服務水平為出發點,向廣大消費者,尤其是眾多的在外就餐者提供營養健康的菜品,傳遞正確的營養知識和行為,加快全社會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勵、引導餐飲業實現以“三減”、合理膳食、杜絕浪費為目標的營養轉型升級。
《通知》明確,各級總工會負責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營養健康食堂建設,省總工會負責省直機關和中央在鄂企業及省屬重點企業的營養健康食堂建設指導。營養健康食堂申報評價所需資料及形式要求由各地總工會商衛健委(局)、市場監管局決定,應包括食堂自評表、食堂基本情況簡介、建設工作總結、相關部門評價表等內容。申報評價資料由各地總工會留檔備查。營養健康餐廳申報評價所需資料及形式要求由各地衛生健康局商商務局、市場監管局決定,應包括餐廳自評表、餐廳基本情況簡介、建設工作總結、相關部門評價表等內容。申報評價資料由各地衛生健康局留檔備查。各地依據《湖北省營養健康食堂建設評價細則》、《湖北省營養健康餐廳建設評價細則》,對單位食堂和餐廳建設效果進行評價。
營養健康食堂、營養健康餐廳實行動態管理,對建設達標的營養健康食堂、營養健康餐廳,各地可通過相關部門聯合通報、授牌等方式予以認可。對接到單位職工、就餐群眾投訴舉報達不到建設標準的,各級總工會、衛生健康委(局)應予以摘牌處理,經整改完善后可重新再申報、評價和認定。